县政府主要负责同志批示事项落实责任分解表
附件
县政府主要负责同志批示事项落实责任分解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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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文件标题 |
来文单位 |
批示时间 |
县长批示 |
责任单位 |
落实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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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关于加快“两重”谋划申报项目前期工作的函 |
市发改委 |
8月6日 |
同意所拟,立即调度推进,按要求完成前期工作。 |
县发改委 |
已完成,已对各单位发至提醒函,要求加快推进项目前期工作,尽快办理相关手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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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关于寿县1-6月份经济运行有关情况的提示单 |
市发改委 |
8月7日 |
请景练统筹,相关副县长针对性调度,要认真分析、找准原因,有的放矢拿出解决办法。 |
县发改委 |
已完成,1-8月固定资产投资增速11%,房地产投资由负转正,民间投资降幅进一步收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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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
关于2024年二季度全市投资“赛马”激励地区的通报 |
市政府办 |
8月9日 |
同意所拟,发改委牵头,梳理安排全年及2025年投资计划,并尽快启动相关工作。 |
县发改委 |
已完成,已完成全年及2025年投资项目梳理 |
注:1.填报时请注明已完成、未完成或序时推进,涉及向省市报送材料的需要明确报送时间。
2.报送内容填在表格后“落实情况”一栏中,不符合报送要求的,须按要求修改后再报送。
皖公网安备 34042202000005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