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寿县中燃公司经营的非居民用天然气销售价格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4-09-20 14:21信息来源:寿县人民政府文字大小:[    ] 背景色:       

寿县中燃城市燃气发展有限公司:

根据寿县发改委《关于天然气上下游价格联动机制实施方案的通知》(寿发改价格〔20247号)规定,县发改委对我县中燃公司经营的非居民用天然气成本情况进行审核。经研究并参照淮南市的做法,现将2024年第三季度(7-9月份)非居民用天然气销售价格等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寿县城区2024年第三季度(7-9月份),非居民天然气销售价格暂定为:4.33/立方米,执行时间为:71日至930日止,执行到期后,测算差价多退少补。

二、为减轻非居民用气大户成本压力,继续对用气大户实行优惠政策,即:年用气量50-100万立方米的优惠0.05/立方米,年用气量100-500万立方米的优惠0.1/立方米,年用气量500万立方米以上的优惠0.15 /立方米。

三、认真做好宣传解释工作,及时据实结算,提高服务质量和管理水平。县发改委将会同县住建局、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加强对我县非居民用天然气销售价格政策落实情况开展巡查,切实保障天然气市场供应和价格稳定。

20249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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