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深入开展全县节约用电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4-06-24 16:34信息来源:寿县发改委(粮食和物资储备局、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文字大小:[    ] 背景色:       

 

 

关于深开展全节约用电工作的通知

 

乡镇人民政府园区管委会直各单位:

为进一步增强全民节电意识,倡导全社会节约用电,保障居民生活用电及经济社会平稳发展,结合我实际,现将全节约用电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总体要求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全面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能源安全的重要指示精神,落实节约优先方针,推动能源消费革命,倡导简约适度、绿色低碳、文明健康的生活方式。通过完善节电制度、落实节电措施、推广节电产品和技术、严格用电监督、加强宣传引导等措施,全面提高电能利用效率,增强全民生态环保意识,引导形成全民节约用电、科学用电,有序用电的良好社会风尚,推动形成绿色低碳生产生活方式,

二、工作目标

1.推动超50%以上的公共机构夏季、冬季同比节约电力3%以上。

2.推动商业综合体、写字楼、公共交通、工业企业夏季(20:00-22:00)、冬季(19:00-21: 00)晚高峰节电5%以上。

3.引导全居民参与“e起节电”活动

三、职责分工

县政府办、县发展改革委机关事务管理服务中心牵头统筹协调全社会节约用电有关工作,加强对各各部门开展节电行动的指导和协调将单位节约用电情况纳入直机关效能检查范围,对公共机构空调温度控制等情况开展检查。

县工信局(商务局)负责监督指导工业企业科学用电,合理安排检修计划监督指导商业场所合理用电。

县交通运输局负责监督指导公共交通领域合理用电。

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负责监督指导行业用户合理用电。

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开展能效标识等监督检查。

电网企业加强需求侧管理和电力资源配置,提升供电服务水平

各乡镇要落实属地责任,组织好本地区节电行动。

四、实施重点领域节电行动

(一)公共机构带头节电

各级公共机构要发挥示范带头作用,加强用电管理,更大力度推动公共建筑利用光伏等新能源新技术节能改造,应改尽改、能改尽改,带动全民节约用电;充分利用自然采光,严格控制照明设备开启数量和时间,关闭不必要夜间照明;夏季室内制冷温度设置不得低于26,冬季制暖空调不得高于20,空调运行期间关闭窗户,提倡上班后晚半个小时开启空调、下班前早半个小时关闭空调;合理设置电梯开启数量和时间,办公场所3层楼及以下原则上停开电梯;及时关闭未使用的办公设备,降低待机耗能。(牵头单位:县政府办、县发改委,配合单位:机关事务管理服务中心)

(二)工业企业科学用电

工业企业要积极配合电力调度,严格执行需求响应等需求侧管理措施。科学合理安排生产班次,通过计划检修、生产班次调整、企业轮休等方式主动错峰用电,尽可能将年度检修计划安排在7月至8月。严格控制高耗能设备启动,避免设备空载运行,规范使用好空调、照明等用电设备设施,减少非生产、非必需用电,最大限度节约电力电量。数据中心和通信设施较多的企业要合理控制机房温度,避免过度散热,优化设备设施及其运行负载管理,加强运维人员节电意识,避免设施设备无效或低效运行。(牵头单位:县工信局、发展改革委,配合单位:供电公司)

(三)商业场所、写字楼合理用电

商场、酒店、写字楼等场所在用电高峰时段减少使用大功率用电设备,推广使用节能型用电设备,充分运用合同能源管理及能源托管等市场化方式,深化节能改造;优化照明开启数量和时间,关闭非必要照明灯具,提高节约用电意识,做到走廊、楼道等公共区域照明“随走随关”;合理设置电梯开启数量和时间,适当减少运行数量,避免无人空转;参照执行公共建筑空调温度控制标准,夏季室内制冷温度设置不得低于26,冬季制暖空调不得高于20。省电力供需预警发布后,各商业综合体应在每日20:00前关停空调等制冷设备。(牵头单位:县工信局商务局文旅局、住房和城乡建设局,配合单位:供电公司)

(四)公共交通合理用电

优化纯电动公交车辆调度,匹配最佳承载力,削减空驶里程,提高运行效率。加强高铁站、火车站、汽车站等交通场站节电管理,优化照明开启数量和时间,关闭非必要照明灯具,合理控制空调用电,参照执行公共建筑空调温度控制标准,夏季室内制冷温度设置不得低于26,冬季制暖空调不得高于20。引导运营电动车辆合理用电,倡导利用夜间负荷低谷充电,省电力供需预警发布后,无紧急需求不得顶峰充电。(牵头单位:交通运输局)

(五)亮化工程和景观照明控制用电

建立完善分区、分时、分级的照明节能控制策略,制定路灯节能改造方案,推广使用可再生能源路灯。从6月起至夏季结束,全各类景观照明、楼宇亮化等“应关尽关”,其中政府管理的各类亮化工程、景观照明从6月起至8月31日,实行全部关停。省电力供需预警发布后,在保证车辆、行人安全的前提下,通过“隔位开启、减半开启、降低负荷”等措施节约用电,企业、大型建筑、商场、宾馆、餐厅、娱乐场所、写字楼应缩短广告灯、景观灯照明时间,晚高峰期间“应关尽关”。(牵头单位: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城市管理局、县工信局商务局)

(六)居民用户节约用电

发挥社区、物业力量,加大宣传引导力度,树立家庭节约用电意识,鼓励城乡居民使用节能灯具和家电,合理减少大功率电器使用频次,尽量避峰用电,及时关闭家用电器,减少待机能耗,尽量利用自然光,随手关灯。特别是要科学调整空调使用温度和时长,夏季室内空调温度设置不得低于26,冬季制暖空调不得高于20,减少空调使用时间,外出提前关闭空调,晚间鼓励居民外出纳凉健身。鼓励广大居民积极参加供电公司组织的“e起节电”活动,在节约用电同时促进形成勤俭节约、节能环保、绿色低碳、文明健康的生活方式。(牵头单位:发展改革委、文明办、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等,配合单位:供电公司)

、强化组织实施

(一)加强宣传引导力度

各部门要充分认识深入开展全民节电行动的重大意义,组织好集中宣传和日常宣传活动,普及节电知识和方法,大力宣传节约用电的重要意义及时报道节约用电经验做法和取得效果,在全社会营造节约用电、科学用电、高效用电的良好氛围。

(二)加强监督检查力度

各部门要高度重视,切实落实属地责任、行业主管责任,联合电网企业加强日常监督检查,按行业、系统组织开展专项检查督察,及时纠正用电浪费行为,确保各项措施落实到位。

(三)加强激励导向作用

将节约用电工作纳入节约型机关、绿色家庭、绿色学校、绿色社区、绿色出行、绿色商场、绿色建筑等重点领域绿色生活创建的重要内容,明确创建要求,强化评价考核。将节约用电措施落实情况纳入单位节能目标考核评价体系,增加分值权重。

 

 

 

 

2024年6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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