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政府主要负责同志批示事项落实责任分解表

发布时间:2024-02-06 09:56信息来源:寿县发改委(粮食和物资储备局、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文字大小:[    ] 背景色:       


      


县政府主要负责同志批示事项落实责任分解表

序号

文件标题

来文单位

批示时间

县长批示

责任单位

落实情况

3

12月9日周六要素保障会交办函

市发改委

12月11日

请鲲鹏同志统筹,中洋同志、兆耀同志分别盯住两个项目,确保按时完成交办任务,12月底前必须开工!

县发改委

目前城乡供水一体化已申报纳统,已督促徽秀演艺城项目加快办理施工许可证,尽快全面开工建设

4

12月11日市政府重大项目周调度会交办函

市发改委

12月12日

请德兵、兆耀、李锐、中洋同志分别负责,确保按要求完成交办工作。

县发改委

各单位已加快推进项目建设,已于市发改委对接,目前城乡供水一体化已申报纳统,其余项目确保2月25日前申报纳统

16

关于2023年1-11月政策性开发性金融工具项目进展情况的通报

市发改委

12月15日

请德兵、中洋同志阅,分别负责全力推进两个项目,务必尽快扭转被动局面!鲲鹏同志支持督促。

县发改委

已督促交发公司、水利局加快推进项目前期工作,目前城乡供水一体化已开工建设

30

关于开展评估合格特色小镇提升发展三年行动计划编制工作的通知

市发改委

12月22日

同意所拟,尽快启动编制工作,高质量完成并按程序报审(原则上2月20日前)。

县发改委

序时推进,已完成初稿编制,目前正在征求相关部门和乡镇意见,下一步将继续根据反馈意见修改完善后,履行上会程序

32

关于抓紧做好2024年度公共实训基地建设项目中央预算内投资计划编制工作的通知

市发改委

12月26日

同意所拟,抓好落实。

县发改委

已完成2024年度公共实训基地项目摸排工作,初步摸排寿县科技学校项目,经多次与市发改委对接,该项目不符合申报条件

37

关于2023年12月份中央预算内投资计划执行情况的通报

市发改委

12月27日

同意所拟,鲲鹏并中洋同志加强调度,提升完工率。

县发改委

已督促各相关单位加快工程建设及资金拨付,确保“五率”完成率达标

注:1.填报时请注明已完成、未完成或序时推进,涉及向省市报送材料的需要明确报送时间。 

2.报送内容填在表格后“落实情况”一栏中,不符合报送要求的,须按要求修改后再报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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