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政府主要负责同志批示事项落实责任分解表

发布时间:2024-01-23 16:25信息来源:寿县发改委(粮食和物资储备局、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文字大小:[    ] 背景色:       


县政府主要负责同志批示事项落实责任分解表

序号

文件标题

来文单位

批示时间

县长批示

责任单位

落实情况

2

关于2023年前三季度重点工程项目和中小型农村基础建设领域推广以工代赈方式进展情况的通报

市发改委

11月11日

请发改委重视,发挥好以工代赈项目的作用,认真规范实施好。

县发改委

认真落实,按月调度。序时推进。

14

2023年1-9月份全市现代制造业产业园建设情况通报

市发改委

11月16日

发改委牵头,会同园区梳理一下我县具体情况,并在周日项目会上进行通报,相关责任单位说明情况,鲲鹏督办。

县发改委

已完成,已召开调度会,并将情况通报至各园区。

23

关于协调做好安毫成品油管道安全警示桩牌埋栽工作的函

市发改委

11月21日

同意所拟,与农场做好对接,有必要,可请市发改委函请省农垦集团给予支持。

县发改委

已完成,11月24日发函寿西湖农场、涧沟镇、寿春镇、八公山乡,我县涉及的乡镇成品油管道安全警示桩牌埋栽工作已完成。11月29日与市发改委和安亳成品油管道公司对接,下步由市发改委统一协调省农垦厅办理农场安全警示桩牌埋栽工作。

31

关于抓紧做好2024年长三角一体化发展专项中央预算内投资计划编制工作的通知

市发改委

11月27日

同意所拟,鲲鹏同志立即组织研究会商,并积极申报。

县发改委

已完成。已按要求通知各单位,并反馈至市发改委。

33

11月27日市政府重大项目周调度会交办函

市发改委

11月28日

请鲲鹏同志牵头调度,德兵、祖洋同志配合。

县发改委

已于11月30日回复市发改委,交办事项已全部落实

36

关于请协助做好我市特色小镇规范纠偏工作的函

市发改委

11月30日

发改委牵头,相关部门配合,立即整改到位,鲲鹏同志督办。

县发改委

已完成。11月30日,已发函至各单位群明确整改要求,并联系县数据局在各平台开展自查自纠,及时将有关内容清除修改。

37

关于摸排报送2023年11月份新增配建电动汽车充电桩数量的通知

市发改委

11月30日

同意所拟,抓好落实。

县发改委

已完成,已于12月5日按时上报市发改委。

38

关于1-10月份经济运行有关情况的提示单

市发改委

12月1日

同意所拟,认真抓好调度,相关调度结果督查室跟踪督办,书面报我阅知。

县发改委

县领导多次召开专题调度会,推动应开未开、应纳未纳、应竣未竣项目加快工程进度。

40

关于加强2024年一季度开工动员项目申报工作的提示函

市发改委

12月1日

同意所拟,多方摸排上报。

县发改委

我县共梳理摸排上报9个2024年一季度开工动员项目

45

工作提醒函(农业水价综合改革)

市发改委

12月4日

请祖洋同志牵头负责,立即开展县级验收,按要求完成工作任务,鲲鹏同志支持。

县发改委

按工作函提示内容和领导批示精神,制定工作方案,持续推进抓落实。

49

12月4日市政府重大项目周调度会交办函

市发改委

12月5日

同意所拟,抓好交办事项办理。

县发改委

已于12月7日回复市发改委,交办事项已全部落实

53

关于开工动员项目开工、纳统情况的通报

市发改委

12月6日

同意所拟,抓好落实。

县发改委

2023年,我县全年共申报开工动员项目61个。截至目前,开工率100%;已开工未纳统5个,纳统率88.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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