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政府主要负责同志批示事项落实责任分解表
附件
县政府主要负责同志批示事项落实责任分解表
序号 |
文件标题 |
来文单位 |
批示时间 |
县长批示 |
责任单位 |
落实情况 |
2 |
关于加强国务院省政府督查激励事项“大众创业万众创新”推进落实工作的通知 |
市发改委 |
10月3日 |
同意所拟,认真充分准备,力争最好成绩! |
县发改委 |
已完成。10月10日已发文相关县直单位督促落实。 |
3 |
关于2024年全市项目谋划情况的通报 |
市发改委 |
10月3日 |
请各位副县长阅研,对照通报继续加大各类项目的谋划,尤其是中央预算内投资项目(偏少),近期我组织专题会商一次,景练同志统筹好。 |
县发改委 |
截至目前,共7个社会领域中央预算内投资项目通过省发改委初审,已上报国家发改委审核,总投资30.7亿元,拟申请中央预算内投资4.68亿元。23个新增国债项目通过省发改委,总投资43.9亿元,2个项目已列入国家反馈清单,总投资4.5亿元,拟申请国债资金3.51亿元 |
4 |
关于开展安徽省产教融合型企业建设培育申报工作的函 |
市发改委 |
10月3日 |
同意所拟,抓好落实。 |
县发改委 |
已完成,10月8日上报2家企业 |
6 |
关于抓紧开展自查自纠工作的紧急通知 |
市发改委 |
10月3日 |
同意所拟,抓好落实。 |
县发改委 |
已完成,结果已反馈至市发改委。 |
8 |
关于转发安徽省发展改革委关于组织开展2023年“消费帮扶金秋行动”的通知的函 |
市发改委 |
10月3日 |
同意所拟,抓好落实,全力支持。 |
县发改委 |
已完成。11.13日已报送市发改委。 |
9 |
关于2023年1-8月全市战略性新兴产业高技术制造业发展情况的通报 |
市发改委 |
10月3日 |
同意所拟,针对通报问题逐项提升。 |
县发改委 |
已完成。已针对通报问题逐项提升。8月,新增战新企业12家。 |
22 |
关于梳理上报受影响基础设施项目的函 |
市发改委 |
10月8日 |
同意所拟,发改委与上充分沟通,了解上报工作的背景及要求,认真研究会商后填报,报我阅。 |
县发改委 |
我委与市发改委对接、与各园区、县直有关单位会商,我县无受影响基础设施类项目 |
23 |
关于做好公共实训基地有关工作的通知 |
市发改委 |
10月8日 |
同意所拟,抓好落实。 |
县发改委 |
已完成。10.16日情况说明已上报市发改委。 |
25 |
关于做好新疆和田地区皮山县特色农产品助销工作的通知 |
市发改委 |
10月8日 |
同意所拟,抓好落实。 |
县发改委 |
我县发改委已于2023年10月8日,转发《安徽省发展改革委关于组织开展2023年“消费帮扶金秋行动”的通知》,通知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直各部门按文件要求,通过加大“三区三州”等特色产品消费采购力度,鼓励各类线上线下销售平台举办特色专场消费帮扶活动、鼓励赴脱贫地区开展旅游消费等方式,组织开展好2023年“消费帮扶金秋行动”,于10月30日汇总统计并进行总结。经与市对接,据此,我县已落实上述文件要求。 |
26 |
关于我市“两个加快”有关指标完成情况的通报 |
市发改委 |
10月9日 |
本周安排个时间,我专题调度一次,发改委并政府办牵头做好准备。 |
县发改委 县住建局 县房产中心 |
序时推进。上半年,在皖北22县,我县工业化综合排名第2,城镇化综合排名第11。根据皖北“两个加快”(第10期)通报结果,截止10月底,在皖北22县,我县工业化综合排名第2,城镇化综合排名第1,城镇化各项年度任务均已完成。 |
36 |
淮南市财政局 淮南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专项债券支出进度和项目投资完成情况的通报 |
市财政局 |
10月11日 |
请景练同志专项调度,各位副县长各司其职,加快推进。 |
县发改委 |
李县长召开会议专题调度,要求各单位加快推进工程进度,加快专项债券拨付进度 |
38 |
关于认真做好国务院办公厅推动经济持续回升向好督查调研及省专项督查调研发现问题排查整改工作的通知 |
市政府办 |
10月11日 |
同意所拟。请各位副县长认真学研,指导好分管部门在学习的基础上,精准排查整改,并建立长效机制防反弹。景练同志统筹。 |
县市场监管局 县发改委 |
已完成,结果已反馈至市发改委。 |
45 |
政策性开发性金融工具项目实施情况提示单 |
市发改委 |
10月13日 |
同意所拟,加快调度推进。 |
县发改委 |
已于国投公司、交发公司对接,要求加快推进主体工程建设,年底前基金全部拨付 |
49 |
关于清理历史沉淀保证金的函 |
市公共资源交易监管局 |
10月17日 |
同意所拟,务必按时限完成。 |
县发改委(公管局) |
已全部清理完毕。 |
50 |
关于印发淮南市2023年秋粮收购应对预案的通知 |
市粮食局 |
10月17日 |
同意所拟,充分会商,做好应对,确保秋粮收购平稳顺利,维护好农民利益。 |
县发改委 |
按照领导批示及文件要求,深入一线调研并与价格部门共同研判,实施中晚稻监测日报制度。坚决杜绝区域性卖粮难,切实守住农民“种粮卖得出”底线。 |
51 |
关于做好社会服务社会建设支持工程2024年中央预算内投资项目储备工作的通知 |
市发改委 |
10月18日 |
同意所拟,认真抓好梳理填报。 |
县发改委 |
已完成。10.27日已上报市发改委。 |
52 |
关于做好全民健身设施补短板工程2024年中央预算内投资项目储备工作的通知 |
市发改委 |
10月18日 |
请家全同志认真指导部门学研,尽可能多申报多争取,景练同志支持。 |
县发改委 |
已完成。10.27日已上报市发改委。 |
55 |
淮南市发展改革委关于1-8月份固定资产投资和民间投资运行情况的通报 |
市发改委 |
10月19日 |
同意所拟,景练同志持续加强调度推进。(要注意关注分析民间投资占比低) |
县发改委 |
1-10月份我县完成固定资产投资184亿元,同比增长17%,居全市第一位,全省第11位,高于全市9.8个百分点。其中:项目完成投资156.8亿元,同比增长40%,房地产完成投资27.3亿元,同比下降40.3%。分行业看:一产完成投资5.77亿元,同比下降28%;二产完成投资55.12亿元,同比增长97%,其中:技改投资9.6亿元,同比增长40.5%。三产完成投资123.15亿元,同比增长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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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9 |
关于商请支持安徽医学高等专科学校新桥校区建设发放剩余政府专项债券的函 |
省卫健委 |
10月19日 |
同意所拟,抓好落实。 |
县财政局 县发改委 |
已完成,配合县财政局做好相关工作 |
68 |
关于规范全市政府投资工程建设项目投标“评定分离”定标环节有关事项的通知 |
市公管局 |
10月24日 |
请发改委牵头迅速拿出我县操作办法,下周我专题听取汇报。 |
县发改委 |
10月24日《关于规范全市政府投资工程建设项目投标“评定分离”定标环节有关事项的通知》已废止,市局新文件11月16日出台,我县相关文件初稿已拟定。 |
70 |
淮南市发展和改革委 淮南市财政局 淮南市经济和信息化局关于公布淮南市市级涉企收费清单(2023年)的通知 |
市发改委 |
10月24日 |
同意所拟,认真抓好我县清单调整公布工作。 |
县发改委 县财政局 县经信局 |
按计划12月底完成。 |
73 |
关于开工动员项目开工、纳统情况的通报 |
市发改委 |
10月27日 |
同意所拟,发改委加强调度完成。 |
县发改委 |
我委已发提醒函,告知各有关单位加快推进项目开工建设,按照既定时间纳统 |
76 |
关于全市2023年三季度10项暖民心行动社情民意调查情况的通报 |
市发改委 |
10月30日 |
请县发改委牵头,各县直部门抓好落实,抓紧提升水平,改变落后局面。 |
县发改委 |
已完成,利用电话、网站等多种平台积极宣传10项暖民心行动,提高群众满意度和知晓率确保下季度争先进位。 |
84 |
2022年以来全市工业类招商引资签约项目建设投产情况通报 |
市发改委 |
11月8日 |
请鲲鹏同志重视,针对通报中指出我县项目开工慢、投产慢的突出问题,系统梳理,每月调度、完善机制,尽快提升工作质效!各位副县长配合支持。 |
县发改委 |
对于我县开工慢、投产慢的工业招商项目,已于各项目单位对接,梳理未开工、未达产原因,协调解决项目开工前、建设中遇到的堵点难点,加强调度,加快项目开工投产 |
86 |
淮南市发展改革委关于社会领域中央预算内投资项目进展情况的通报 |
市发改委 |
11月8日 |
请鲲鹏同志调度,全力推进。 |
县发改委 县民政局 |
已完成,配合民政局加快进度,全力推进。 |
注:1.填报时请注明已完成、未完成或序时推进,涉及向省市报送材料的需要明确报送时间。
2.报送内容填在表格后“落实情况”一栏中,不符合报送要求的,须按要求修改后再报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