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发改委关于县政府负责同志批示事项落实情况
县政府负责同志批示事项落实责任分解表
序号 |
文件标题 |
批示时间 |
领导批示(办理时限) |
责任单位 |
落实情况 |
1 |
关于提前做好2024年中央预算内项目谋划推进工作的通知 |
8月1日 |
孙县长批示:同意所拟,景练同志统筹调度,本月中下旬我集中听取汇报,发改委并政府办安排好。 |
县发改委 |
已完成。我县谋划中央预算内投资项目49个,总投资59.9亿元,拟争取上级资金26.3亿元。经与市发改委对接,初步通过市级审核项目17个,总投资16.15亿元,拟争取上级资金6.9亿元;未通过市级通过项目32个,总投资43.76亿元,拟争取上级资金19.3亿元。 |
4 |
关于将农村集体产权纳入公共资源交易的工作提醒函 |
8月2日 |
孙县长批示:同意所拟,抓好落实。 |
县发改委(公管局) |
已完成,8.14日联合县农业农村局转发市相关通知并制定我县农村集体产权交易项目服务指南。 |
5 |
关于征求《关于规范工程建设项目“评定分离”定标环节有关事项》和《淮南市工程建设“评定分离”项目定标委员会成员库管理办法》意见的函 |
8月2日 |
孙县长批示:同意所拟,同步拟定我县相关办法报研。 |
县发改委(公管局) |
市公管局于9月6日二次征求“评定分离”定标环节意见,截至目前市相关文件仍未出台,待市级文件出台后再根据市文件精神制定我县办法。 |
11 |
关于做好2024年中央预算内项目谋划工作的通知 |
8月7日 |
孙县长批示:同意所拟,抓好落实。景练同志牵头建立定期调度会商机制。 |
县发改委 |
已完成。我县谋划中央预算内投资项目49个,总投资59.9亿元,拟争取上级资金26.3亿元。经与市发改委对接,初步通过市级审核项目17个,总投资16.15亿元,拟争取上级资金6.9亿元;未通过市级通过项目32个,总投资43.76亿元,拟争取上级资金19.3亿元。 |
18 |
关于专项债券支出进度和项目投资完成情况的通报 |
8月8日 |
孙县长批示:请景练同志专项调度,加快推进。 |
县发改委 县财政局 |
已完成。2023年度我县专项债限额28.9亿元,1-7月份,已发行专项债15.4亿元,其中:用于项目发行金额9.4亿元,发债项目10个;用于化解中小银行风险专项债券6亿元。8月份,发行专项债券6.8亿元。9月份,即将到位专项债券6.74亿元,涉及4个项目。1-8月份,开工项目10个、开工率达100%,支付专项13.68亿元、支付进度达84.66%。 |
21 |
关于办理市政府主要负责同志批示的函 |
8月8日 |
孙县长批示:同意所拟,抓好学习借鉴。 |
县营商办 县发改委 县供电公司 |
8月9日,已发供电公司,并进行了学习讨论。 |
23 |
关于报送招商引资重点工业项目有关情况表的通知 |
8月8日 |
孙县长批示:同意所拟,抓好落实。发改并招商部门会商,我县招商项目从签约开始也以这种方式调度管理。 |
县发改委 县招商中心 |
已完成。经与招商部门会商,发各项目单位,完善表格后,报市发改委。 |
26 |
关于开展2024年社会领域中央预算内投资储备项目谋划工作的通知 |
8月8日 |
孙县长批示:请各位副县长按分管领域、组织相关部门认真学研会商,梳理填报,景练同志统筹汇总,报我审阅。 |
县发改委 |
2024年社会领域中央预算内投资储备项目共谋划33个,总投资19.1亿元,拟申请中央预算内投资10.2亿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