寿县民生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印发10项暖民心行动2023年实施方案的通知
寿县民生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印发
10项暖民心行动2023年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直有关单位:
经县委、县政府同意,现将《寿县10项暖民心行动2023年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并提出以下工作要求,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一、提高政治站位。党的二十大报告提出,要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最广大人民根本利益,紧紧抓住人民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采取更多惠民生、暖民心举措,着力解决好人民群众急难愁盼问题。按照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部署,县委、县政府实施暖民心行动,是站在衷心拥护“两个确立”、忠诚践行“两个维护”的政治高度,造福人民群众、兑现庄严承诺的具体行动。各乡镇各部门要牢固树立“一盘棋”思想,把暖民心行动摆在更加突出的位置,以强烈的担当精神种好自己的“责任田”,让人民群众获得感更加充实、幸福感更有保障、安全感更可持续。
二、强化主体责任。根据《中共寿县县委办公室 寿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就业促进行动方案〉等“暖民心行动方案”的通知》(寿办发〔2022〕7号)要求,各乡镇党委、政府,县直有关单位是暖民心行动的实施主体和责任主体,主要负责同志是第一责任人,要把暖民心行动时刻放在心上,牢牢抓在手上,重要任务亲自推动,关键环节亲自把关,一抓到底、抓出实效。要周密部署安排,精心组织实施,结合各地实际,因地制宜细化完善具体措施,优化实施路径。要清单化、闭环式推进,建立健全跟踪调度机制,强化目标管理,层层分解任务,件件落实责任,确保各项目标任务按时保质完成。
三、做好统筹协调。各项暖民心行动的牵头主管部门要切实发挥牵头抓总作用,抓好工作统筹,加强对口指导,深入基层一线,及时协调解决工作推进中的困难和问题。要认真梳理整合土地、金融、财政、产业等多领域惠民政策,优化资源协同和数据共享,切实解决好“碎片化”问题,提高政策针对性和实效性。各牵头单位要做好政策解释工作,配合部门要对照暖民心行动责任分工,各司其职、积极作为,主动支持、靠前服务,形成工作合力。
四、保障资金投入。尽力而为、量力而行,积极筹措资金,把资金用在刀刃上。统筹考虑财力可承受能力,加强事前论证和风险评估,不定脱离实际的目标、不作兑现不了的承诺。优化资源配置,项目布局时充分考虑服务半径、受益人口、年龄结构等因素,确保资金有效投入。发挥财政资金撬动作用,对适宜采取市场方式提供、社会力量能够承担的公共服务,多渠道引导社会投入,努力形成多元化供给格局。
五、加大考核调度。各乡镇各县直牵头主管部门要不折不扣完成年度目标任务,切实做好提升群众知晓率、满意度工作,建立健全月调度、月通报工作机制。强化过程考核,民生工程年度考核排名倒数三位的乡镇和县直牵头主管部门,约谈主要负责同志,并向全县通报。要加强与人大、政协联系对接,适时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开展暖民心行动视察调研、暗访抽查,充分发挥人大、政协依法监督、民主监督作用,不断促进暖民心行动提质增效。
六、加强宣传引导。各乡镇各牵头主管部门要广泛宣传暖民心行动各项举措,把政策详细解读给群众,把成效真实展现给群众,使群众能够方便获得政策信息,全面知晓政策内容,公平享受政策红利。各牵头主管部门要利用好“两微一端”政务新媒体平台,开展专场活动,加强互动交流,分行业分领域开展宣传。各乡镇要通过走访入户、发放宣传资料等,开展群众体验感强、有获得感的互动交流活动,各村、社区积极组建宣传员队伍,充分利用党员志愿者、社区网格员、村组织力量,务必以分片包干形式开展入户走访活动,面向群众介绍暖民心行动政策;县民生办要加大宣传力度,持续发放宣传资料,同时,要积极号召社会力量参与其中,聘请第三方电话调查公司对县域内所有乡镇进行摸底调查 ,切实提高群众知晓率和满意度。要学习借鉴其他县区好经验好做法,及时总结各乡镇各部门典型经验做法,充分运用传统媒体和各类新媒体,全方位、多角度宣传推广,努力营造比学赶超的浓厚氛围,推动各项暖民心行动落到实处。
2023年6月9日
就业促进行动2023年实施方案
一、年度目标
2023 年,力争9个城市社区达到“三公里”充分就业社区标准。募集青年就业见习岗位325 个左右,开发公益性岗位540个左右,全县机关事业单位、“三支一扶”、“ 特岗教师”等政策性招录(招聘)计划不低于290个。引导高校毕业生留寿就业。举办招聘会不少于 95场次。全年开展补贴性培训8000人次以上,开展农民工职业技能培训4300人次以上。
二、推进举措
(一)推进“三公里”充分就业社区建设。扩大“三公里”就业圈覆盖范围,推动基层就业服务网格化管理、精准化服务、智能化共享,更多社区达到“三公里”充分就业社区标准。大力开展“三公里”就业圈建设,线上依托网站、手机应用软件、微信公众号及小程序、社区群等渠道进行宣传;线下根据实际,通过在居民小区出入口、楼道口等场所张贴宣传标语、海报,设立宣传站点、开展集中宣传活动等进行推广。扩大社区就业岗位供给,鼓励开发更多灵活就业、新形态就业岗位,加大社区周边个体工商户等实体岗位摸排,及时精准推送给社区居民,促进社区居民“家门口”就业。
(二)促进重点群体稳定就业。贯彻实施“百万大学生兴皖”、“两强一增”行动,运用市场化社会化办法增加高校毕业生、农民工等群体就业创业岗位供给。募集开发一批见习岗位和公益性岗位,确保有需求的未就业毕业生都能参加见习活动,确保有需求且符合条件的困难人员都能安置公益性岗位。加强脱贫人口、防止返贫监测对象帮扶,确保务工就业规模总体稳定。统筹做好退役军人、残疾人等重点群体就业。
(三)强化企业招工用工服务。落实援企稳岗政策,鼓励企业“点单”,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培训机构“上菜”。发挥县内、外劳务协作机制作用,常态化开展劳务对接活动。依托安徽公共招聘网,提高岗位供需匹配的有效性,充分利用全省求职用工“一网通”平台。引导符合条件的经营实体入驻线上服务平台,发布招聘岗位信息,提供供需对接、常态化招工用工指导等服务。
(四)提升公共就业服务水平。开展高标准人力资源市场体系建设行动,强化市场日常监管和劳动保障监察行政执法。围绕重点群体和重点行业,实施人力资源服务机构稳就业促就业行动。组织职业指导进校园、进社区等,开展求职能力实训试点,指导青年群体、就业困难人员等合理设定就业预期。常态化开展“四进一促”稳就业活动,组织实施公共就业服务专项行动,举办“2+N”特色招聘会。面向重点群体、用人单位、园区、高校等分类宣传就业政策及服务信息。对就业容量大的批发零售、住宿餐饮等行业,健全规模性失业风险预警机制,加大困难行业企业扶持力度,鼓励企业培训留工稳岗。
(五)加大宣传力度。持续做好宣传报道工作,广泛利用报纸,电视、网站、公众号、宣传板、手机短信等多种形式,全方位、多层次加大宣传,切实提高群众知晓率、满意度。
三、支持政策
(一)“三公里”充分就业社区奖补。积极参加省“三公里”充分就业社区认定,争取省级财政对县奖补资金。对认定的“三公里”充分就业社区按照不低于 6000 元/年标准给予奖补,用于社区就业创业服务、政策宣传及“三公里”就业圈宣传推广等,所需资金从财政资金列支。
(二)“三公里”就业圈就业补贴。通过购买服务的方式,对运营机构组织重点群体稳定就业、灵活就业的,根据就业人数,给予运营机构 300—500 元/年/人的稳定就业服务补助、100 元/次1人的灵活就业服务补助。对运营机构、就业帮扶车间帮扶就业困难人员就业的,根据就业人数,给予运营机构、就业帮扶车间 400元/年/人的就业援助服务补助。
(三)依托全省公共招聘服务平台。充分运用公益性全省公共招聘服务平台,完善注册企业与注册求职者精准对接的功能,以实现稳定就业人数为标准对运营机构进行业绩考核并给予补贴。
重点工作任务分工
序号 |
重点任务 |
责任单位 |
1 |
推进“三公里”充分就业社区建设,力争9个城市社区达到“三公里”充分就业社区标准。 |
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牵头,县财政局及各乡镇政府按职责分工负责 |
2 |
引导高校毕业生留寿就业。 |
县教育体育局牵头,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等单位按职责分工负责 |
3 |
开展求职能力实训试点,实施青年就业见习岗位募集计划,募集青年就业见习岗位325个左右。 |
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牵头,县教育体育局、县经济和信息化局、县工商联、各乡镇政府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
4 |
开发公益性岗位兜底安置,开发公益性岗位540个左右。 |
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牵头,县民政局、县司法局、县卫生健康委及各乡镇政府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
5 |
全县机关事业单位、“三支一扶”、“ 特岗教师”等政策性招录(招聘)计划不低于290个。 |
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牵头,县委组织部、县教育体育局、县民政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
6 |
举办招聘会不少于95场次。 |
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牵头,县发展改革委、县经济和信息化局及各乡镇政府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
7 |
提高技能人才供给,开展补贴性培训8000人次以上。 |
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 |
“新徽菜·名徽厨”行动2023年实施方案
一、年度目标
2023年,开发特色徽菜品种专项标准1项;拓展徽菜师傅培训项目1项以上,开展徽菜师傅技能培训不少于240人次,其中新增徽菜师傅不少于180人次,推动构建技能培训有平台、美食街区有人气、名厨名店有特色的餐饮产业格局。
二、推进举措
(一)完善优化培训项目。结合群众意愿和餐饮产业布局,对标徽菜师傅专项能力标准开发,在现有徽菜师傅培训项目基础上,完善优化徽菜师傅培训项目,将调整后的培训项目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备案,新增徽菜师傅培训项目原则上具备开发为专项能力标准的条件。
(二)强化职业技能培训。依托技工院校、职业院校、餐饮企业及社会培训机构等,承接我县徽菜师傅培训项目。开展徽菜师傅就业技能培训,引导更多劳动者从事徽菜餐饮服务。鼓励餐饮企业组织在职徽菜师傅开展岗前技能培训和岗位技能提升培训,着力提高现有徽菜师傅技能水平。积极发挥现有烹饪类技能大师工作室作用,不断提升培训承载能力和培训质量。
(三)不断扩大队伍规模。鼓励徽菜师傅申报参加中式烹调师、中式面点师等烹饪类职业技能等级认定,按规定兑现技能提升补贴。将徽菜系列专项职业能力考核、职业技能等级认定纳入企业技能人才自主评价范围,支持餐饮企业开展技能人才自主评价。积极鼓励参加省“名徽厨”评选,持续推进“‘新徽菜·名徽厨’进基层”活动,按规定给予相关奖补。组织我县徽菜师傅参加省、市“新徽菜·名徽厨”专项职业技能大赛,举办第二届寿县“新徽菜·名徽厨”职业技能大赛,探索建立“以赛促评”的人才培养模式。
(四)加强就业创业服务。常态化开展“2+N”就业人才招聘,举办个性化、小型化专场招聘会,强化徽菜师傅创业企业用工服务。加大对徽菜师傅创业企业扶持力度,加强“一条龙”孵化培育服务。落实省级徽菜师傅创业街区等级评定标准及奖补办法,鼓励新建、改(扩)建或共建一批特色突出、设施齐全的徽菜师傅创业街区,对创业带动就业效果好、群众满意度高的创业街区予以奖补。
(五)打造寿州餐饮品牌。总结推广知名品牌餐饮产业发展经验,构建徽菜餐饮产业标准化体系,培育徽菜龙头企业。鼓励徽菜美食企业开设连锁店、加盟店,全年新增徽菜餐饮连锁店不少于2家。结合各类文旅活动,集中展出豆腐宴、寿州咸水鹅、瓦埠湖银鱼、寿州圆子等特色美食产品。持续加大特色美食线路、特色美食村宣传推广力度。推出1条特色美食线路,打造1个省级特色美食村。鼓励我县餐饮行业名店名厨创新烹饪技艺,开发系列特色菜品和名特小吃,梳理优化寿州菜菜谱,大力挖掘、研创和推广特色宴。挖掘推广乡村本土特色菜式、特色宴,积极支持以寿州圆子、大救驾为代表的地方名小吃制作技艺申报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挖掘、推广八公山豆腐宴、枸杞老公鸡等本土特色菜式、特色宴,探索本地特色餐饮美食文化发展路径。吸引寿县籍外出务工人员回寿学技、回乡创业,鼓励徽菜师傅外出就业、技能兴业。
(六)编制寿州美食名录。进一步挖掘县域名特风味美食,鼓励餐饮企业、徽菜名厨大力研究开发新菜品,丰富寿州本帮菜品类,年底前全面完成《寿州名特风味美食名录》编撰工作,助推我县餐饮事业高质量发展。
(七)加大宣传力度。持续做好宣传报道工作,广泛利用报纸、电视、网站、公众号、宣传板、手机短信等多种形式,全方位、多层次加大宣传,切实提高群众知晓率、满意度。
三、支持政策
(一)落实培训补贴。就业重点群体参加徽菜师傅培训并合格的,课时要求和补贴标准按照皖人社秘〔2022〕189号执行;参加就业技能培训中式烹调师、中式面点师培训并合格的,课时要求和补贴标准按照皖人社秘〔2022〕81号执行;符合条件的发放生活补助。根据餐饮企业开展新录用人员岗前技能培训合格人数,给予企业800元/人培训补贴;开展在职徽菜师傅岗位技能提升培训,按照不同职业技能等级给予最高5000元/人培训补贴。通过购买服务方式,支持企业、技工院校等开发或参与开发特色徽菜专项职业能力考核标准。
(二)强化创业帮扶。徽菜美食企业开设连锁店、加盟店,按规定给予创业就业补贴。对管理规范、服务良好、场租优惠多、带动就业明显的徽菜创业街区,给予3年孵化基地补贴。为重点就业群体创办徽菜创业项目,提供创业担保贷款,对10万元及以下的个人创业担保贷款免除反担保要求。对于回乡开办农家乐、小餐馆的农民工,按规定发放一次性创业补贴。
(三)助力品牌培育。鼓励餐饮企业、院校机构等自主举办“新徽菜·名徽厨”专项职业技能竞赛。定期举办县级餐饮行业职业技能竞赛,对纳入年度计划开展跨行业(系统)县级一类职业技能大赛,给予8万元赛事补助;对纳入年度计划开展行业(系统)内县级二类职业技能竞赛,给予5万元赛事补助;对在县级竞赛中获得一、二、三等奖的个人分别给予5000元、3000元、2000元奖励;对在市级竞赛中获得一、二、三等奖的个人分别给予5000元、3000元、2000元奖励;对在省级技能大赛中获得一、二、三等奖的个人分别给予1万元、8000元、5000元奖励。积极推荐参加省级“徽菜名厨”评选,获奖个人颁发荣誉证书,给予3万元/人奖励。鼓励积极参与省级名特小吃文化展示交流活动、徽菜师傅专项技能竞赛,给予适当补助。对初次参加专项职业能力考核及职业技能等级认定的,按规定给予实施评价的承训单位或委托的评价机构技能等级评价定额补贴。
重点工作任务分工
序号 |
重点任务 |
责任单位 |
1 |
开展徽菜师傅技能培训、技能标准体系拟定申报、技能等级评价、专项职业技能竞赛和就业创业服务,开发徽菜专项职业能力标准1项;拓展徽菜师傅培训项目1项以上,开展徽菜师傅技能培训不少于240人次,其中新增徽菜师傅不少于180人次。 |
县人社局牵头,各乡镇人民政府按职责分工负责 |
2 |
持续加大特色美食、特色美食街区、特色美食线路、特色美食村宣传推广力度。推出1条特色美食线路,打造1个省级特色美食村。 |
县文旅局牵头,有关乡镇人民政府按职责分工负责 |
3 |
推动徽菜企业连锁经营,新增徽菜餐饮连锁店不少于2家。 |
县经信局牵头,各乡镇人民政府按职责分工负责 |
4 |
深入挖掘寿县传统地方菜和民间风味小吃,编制《寿州名特风味美食名录》。 |
县人社局、县经信局、县文旅局、县财政局牵头,各乡镇人民政府按职责分工负责 |
老年助餐服务行动2023年实施方案
一、年度目标
2023年,巩固提升已建成的127个老年食堂(助餐点)服务质量。考虑老龄化进程和助餐需求增加,新增城乡老年食堂(助餐点)不少于33个,其中,新增城市老年食堂(助餐点)不少于6个,新增农村老年食堂(助餐点)不少于27个。其中寿春镇6个建设任务,炎刘镇、堰口镇、安丰镇各2个,其余21个乡镇每个乡镇1个。
二、推进举措
(一)盘活存量资源。依托乡镇人民政府所在地的街镇餐饮企业、现有的村(社区)养老服务站、闲置的中小学校舍等闲置国有资产,通过新建、改建、整合等方式,推出一批以老年助餐服务为基础,集中照护、助餐助浴、健康指导、文化娱乐等为老服务功能的标准化老年食堂(助餐点)。老年食堂(助餐点)应设置在老年人口相集中的区域,老年食堂供餐能力在每餐50人以上,就餐面积原则上不少于50平方米;老年助餐点供餐能力在10人以上,面积原则上不少于20平方米。
(二)发挥市场作用。支持符合条件的餐饮企业运营老年食堂(助餐点),鼓励连锁化运营、规范化管理、标准化服务。支持大型连锁化餐饮企业利用社区门店开展老年助餐服务。
(三)多元参与分担。组织开展冠名认捐老年食堂、老年助餐点活动,动员引导慈善组织、爱心企业、爱心人士等冠名捐助老年助餐服务,符合条件的享受税前扣除政策。开展“善行寿县·关爱老人”老年助餐行动,鼓励爱心机构参与老年助餐活动。支持党政机关和企事业单位与社区联建老年食堂(助餐点)。鼓励辖区内有条件的机关和企事业单位食堂、乡镇或村(社区)食堂对老年人开放。鼓励居民区内的养老机构在满足在院老人就餐需求的前提下对老年人开放。开展“物业+助餐”工作试点,支持物业服务企业利用距离近、人员熟、条件好等自身优势,因地制宜在居民小区开办老年食堂、老年助餐点、老年餐桌,为有需求的老年人开展送餐上门服务。
(四)优化就餐流程。引导各乡镇、各助餐机构加快建立老年助餐服务信息系统。加快推进“刷脸支付”“刷卡就餐”系统建设进度,实施信息化结算,实现统计、结算、管理等信息化,已实现信息化结算的助餐机构,采取“刷脸支付”“刷卡就餐”等方式。尚未实现信息化结算的助餐机构,采取其他方式规范记录就餐人次,避免出现老年人排队登记就餐。
(五)拓展助餐功能。鼓励将有条件的老年食堂打造为养老服务综合体,将老年助餐与其他养老服务相结合。依托村(社区)养老服务用房,切实发挥村(社区)养老服务站作用,拓展集中照护、助餐助浴、健康指导、文化娱乐等服务功能,带动老年助餐服务。鼓励老年助餐服务机构将就餐配餐服务与其他为老服务项目结合,利用老年助餐服务设施在非就餐时间开展知识讲座、健康咨询、文体娱乐、社交互动等活动,让餐桌同时成为“书桌”、“茶桌”、“棋牌桌”。鼓励老年食堂、老年助餐点在满足老年人助餐服务需求的基础上,面向周边居民提供就餐服务,通过社会化运营提高自我“造血”能力。
(六)加强日常监管。民政会同市场监管、消防安全等部门常态化开展联合巡查,督促老年食堂(助餐点)落实老年助餐服务食品安全、场所建设等工作指引和“六公示”制度,定期向社会通报监督管理情况。以老年人满意度为核心评估指标,定期对老年助餐服务价格和质量进行评估,适时调整供应商。在餐饮加工关键环节实施“明厨亮灶”,接受公众监督。
(七)加大宣传力度。持续做好宣传报道工作,广泛利用报纸、电视、网站、公众号、宣传板、手机短信等多种形式,全方位、多层次加大宣传,切实提高群众知晓率、满意度。
三、支持政策
(一)完善设施配建。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县民政局等部门严格落实社区养老服务设施配建要求,开展城镇配套养老服务设施专项治理。将老年助餐服务设施纳入养老服务设施布局规划,严格落实社区养老服务设施配建要求。2023年底前,通过新建、改建、购置、置换、租赁等方式按照每百户不低于20平方米的标准为老旧小区和已建成居住区配置养老服务用房,交民政部门用于老年助餐等养老服务工作。补齐老旧小区和已建成居住区养老服务设施短板。
(二)强化资金支持。新建老年食堂、老年助餐点,原则上按照不高于20万元、5万元补助标准予以一次性建设补助,其中省级原则上按照10万元、3万元标准予以一次性建设补助;根据老年人年龄结构层次、经济困难程度等情况适当给予就餐补助,补助范围和标准按照60~69周岁每人每餐补贴1元、70~79周岁每人每餐补贴2元、80周岁以上老年人、分散供养特困人员和低保对象中的老年人每人每餐补贴3元。每餐限补助一次,以上补助不可叠加享受。可在老年人支付就餐费用时自动扣减,让老年人享受到看得见的实惠。根据助餐机构服务人次按照标准给予一定的运营补助:日均助餐老人数在10~30人的每年给予2万元补贴;日均助餐老人数在31~50人的每年给予3万元补贴;日均助餐老人数在51人以上的每年给予4万元补贴;以上补助除省补助资金外,不足部分由县级财政承担。
(三)落实减免优惠。对符合条件的老年食堂(助餐点)落实税费减免政策。社区养老服务设施无偿用于开展老年助餐服务,在社区提供老年助餐服务的养老服务机构用电、用水、用气享受居民价格。符合享受价格优惠政策的助餐服务机构由乡镇人民政府负责审核后统计上报县民政部门,由县民政部门报县发改部门备案,及时公开相关信息并严格监管,对助餐机构电、用水、用气享受居民价格实施清单动态管理。鼓励机关事业单位对承租其房产开展老年助餐服务的主体给予租金减免。倡导各类企业、社会组织、居民提供自有用房开展老年助餐服务,并给予租金优惠。
重点工作任务分工
序号 |
重点任务 |
责任单位 |
1 |
统筹规划老年助餐服务设施布局。 |
县民政局牵头,各乡镇政府按职责分工负责 |
2 |
建设老年食堂(助餐点),新增城市老年食堂(助餐点)不少于6个,新增农村老年食堂(助餐点)不少于27个。 |
县民政局牵头,各乡镇政府按职责分工负责 |
3 |
培育助餐服务品牌,全县培育发展1家老年助餐服务品牌。 |
县民政局牵头,县经信局配合 |
4 |
加强老年助餐服务日常监管,定期向社会通报监督管理情况。 |
县民政局牵头,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和各乡镇政府按职责分工负责 |
5 |
统筹做好资金保障,支持老年食堂、老年助餐点建设、运营,根据老年人经济困难程度等适当给予就餐补助。 |
县财政局牵头,县民政局和各乡镇政府按职责分工负责 |
6 |
对符合条件的老年助餐服务机构,落实税费减免扶持政策。 |
县税务局、县财政局、县民政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
7 |
落实老年助餐服务机构用电、用水、用气、用热享受居民价格政策。 |
县发展改革委牵头,县财政局、县民政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
健康口腔行动2023年实施方案
一、年度目标
2023年,全县已设口腔科的二级及以上综合医院(含中医院,下同)牙椅总数较2022年增加5%。90%的二级综合医院单独设置口腔科,30%以上服务人口超过2万的乡镇卫生院配备专职口腔医师,每万人口口腔执业(助理)医师数达到1.6人,医护比达到1:1。推广口腔适宜技术不少于3项。
二、推进举措
(一)加强口腔预防保健。实施儿童口腔疾病综合干预项目,开展6—9岁学龄儿童第一恒磨牙窝沟封闭、3—6岁学龄前儿童局部涂氟等公益活动,覆盖16%的适龄儿童,窝沟封闭完好率达到86%。启动县级牙病防治所和口腔卫生中心建设。开展口腔健康教育进校园活动,对幼儿园和中小学生开展年度免费口腔健康检查。
(二)提升群众诊疗便捷度。二级及以上综合医院口腔科均开设午间、晚间门诊,实施“无假日”门诊和弹性排班。患者初诊后,复诊可直接在医生工作站预约。健全与省、市口腔专科医院、三级医院口腔科对口帮扶机制。鼓励有条件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开设口腔科或配备专职口腔医师。
(三)扩大口腔医疗资源供给。加强口腔医共体建设,构建县级医院口腔科对口帮扶机制。强化基层医疗机构口腔服务能力建设。依托县口腔医疗质量控制中心发挥技术指导作用,形成综合医院口腔科、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和公共卫生机构各司其职、优势互补的完整的牙病防治体系。
(四)加强口腔专业人员队伍建设。优化口腔医师招聘流程,引进高层次口腔专业人才,提高本科以上学历及高级职称人员占比。积极选派优秀口腔科医师,参加省级健康口腔行动“优培计划”。依托县口腔医疗质量控制中心及县级医院口腔科,定期开展基层口腔医护人员专业技术培训。
(五)加强行业监督管理。按照《关于开展医疗乱象专项治理行动方案的通知》(淮卫监督〔2022〕10号)文件要求,开展不规范口腔诊疗行为专项整治。发挥县级口腔医疗质量控制中心作用,落实和推广口腔专科医疗质量技术规范和相关规程。开展社会办口腔医疗卫生机构患者满意度调查,将社会办口腔医疗卫生机构质量管理纳入医疗质控体系,每年开展监督检查不少于1次。
(六)加大宣传力度。持续做好宣传报道工作,广泛利用报纸、电视、网站、公众号、宣传板、手机短信等多种形式,全方位、多层次加大宣传,切实提高群众知晓率、满意度。
三、支持政策
(一)加大投入力度。支持儿童口腔疾病综合干预项目、二级及以上公立综合医院新建口腔科或新增牙椅。
(二)实施定向培养。根据需求,每年实施农村订单定向口腔医学专业医学生免费培养项目,增加乡镇卫生院等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专职口腔医师数量。
(三)强化考核调度。发挥县暖民心行动领导小组及健康口腔行动工作专班作用,指导各乡镇、各单位认真组织实施健康口腔行动,对进展滞后或工作不力的乡镇和单位,采取通报、约谈等方式督促整改。
重点工作任务分工
序号 |
重点任务 |
责任单位 |
1 |
加强口腔预防保健,6月底前,健康口腔进校园活动基本覆盖;年底前,儿童口腔疾病干预项目覆盖16%的适龄儿童。 |
县卫生健康委牵头,县教育体育局、县财政局配合 |
2 |
健全牙病预防体系,启动县级牙病防治中心和口腔卫生中心建设;开展“全国爱牙日”“服务百姓健康行动大型义诊活动周”等主题宣传活动。 |
县卫生健康委负责 |
3 |
提升群众诊疗便捷度,二级及以上综合医院口腔科均开设午间门诊、晚间门诊,实施“无假日”门诊;进一步健全与省、市口腔专科医院、三级医院口腔科对口帮扶机制。 |
县卫生健康委负责 |
4 |
推进综合医院口腔科建设,全县二级及以上综合医院牙椅总数较上一年增加5%。 |
县卫生健康委牵头,县发展改革委、县财政局和各乡镇政府按职责分工负责 |
5 |
加强口腔专业人员队伍建设,引进高层次口腔专业人才,优化口腔医师招聘流程;每万人口口腔执业(助理)医师数达到1.6人,医护比达到1:1。 |
县卫生健康委、县教育体育局、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县委编办按职责分工负责 |
6 |
加大口腔专业人员培训力度,积极选派优秀口腔科医师,参加省级健康口腔行动“优培计划”;推广口腔适宜技术不少于3项。 |
县卫生健康委牵头,县财政局配合 |
7 |
加强行业监督管理,开展不规范口腔诊疗行为专项整治;开展社会办口腔医疗机构质控督查不少于1次。 |
县卫生健康委负责 |
8 |
加大投入力度,支持健康口腔行动相关项目,发挥政府债券补短板惠民生的积极作用,积极发行政府债券用于支持公立医院口腔科建设。 |
县财政局、各乡镇政府按职责分工负责 |
9 |
实施定向培养,每年度实施农村订单定向口腔医学专业医学生免费培养项目。 |
县卫生健康委牵头,县委编办、县教育体育局、县财政局、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
10 |
强化考核调度,强化对各乡镇健康口腔行动落实情况的工作调度和督导检查。 |
县卫生健康委牵头,县相关单位配合 |
安心托幼行动2023年实施方案
一、年度目标
2023年,全县新建成1个公办普惠性托育服务机构,全县不少于15%的幼儿园开设2—3岁托班,新增托位1520个。新增公办幼儿园学位810个。春季学期,幼儿园延时服务实现有需要的幼儿全覆盖。
二、工作举措
(一)持续扩大普惠托育服务供给。城市新建城区、新建居住(小)区,按照每千人口不少于10个托位标准建设托育服务设施,与住宅同步验收、同步交付。贯彻落实省教育厅等5部门《关于做好幼儿园举办2—3岁托班工作的通知》要求,公办幼儿园举办的托班提供普惠性服务,新建和改扩建的公办幼儿园均开设普惠性托班,鼓励有条件的民办幼儿园开设普惠性托班。引导和鼓励企事业单位、社会组织或个人单独或联合举办一批连锁化、专业化、高品质的托育服务机构。
(二)稳步提升普惠性幼儿园覆盖率。实施学前教育促进工程,新建改扩建公办园,鼓励政府收购民办园,新建小区配套幼儿园全部办成公办园,确保居住人口3000人以上的小区至少配建一所不少于3个班建制的幼儿园。利用空置厂房、公共服务设施、闲置校舍等资源,以租赁、划转等形式举办公办园。鼓励普通高校举办公办园,面向社会提供普惠性服务。通过奖补等方式扩大普惠性民办园覆盖面。学前教育资源充足的区域,原则上不再审批新的民办园。完善农村学前教育资源布局,办好乡镇公办中心幼儿园,通过依托乡镇中心幼儿园举办分园、村独立或联合办园、巡回支教等方式满足农村适龄儿童入园需求。
(三)全面提供幼儿园延时服务。落实《关于做好幼儿园延时服务工作的通知》要求,坚持延时服务公益普惠,保障服务时间,提升服务质量。幼儿园结合现有资源和家长需求,“一园一案”。督促各幼儿园遵循教育规律和幼儿成长规律,提供适合幼儿身心发展的服务活动,不得借延时服务开展“小学化”教学,不得开展营利性活动。
(四)加大宣传力度。持续做好宣传报道工作,广泛利用报纸、电视、网站、公众号、宣传板、手机短信等多种形式,全方位、多层次加大宣传,切实提高群众知晓率、满意度。
三、支持政策
(一)完善财政补助政策。落实省级财政按照每个(公办)普惠托位1万元标准给予补助。同时落实省市精神,“十四五”期间,县级财政给予已备案的新建或改建的托育机构,根据其运营情况,每个托位一次性补贴2000元。对公办托育服务机构,按照不低于600元/生·年标准补贴;对民办普惠性托育服务机构,按照不低于400元/生·年标准补贴。公办幼儿园生均公用经费财政拨款标准不低于600元/生·年,普惠性民办幼儿园补助标准不低于400元/生·年。对提供延时服务的幼儿园按300元/生·年标准补贴。对学前教育普及普惠发展目标任务完成较好的乡镇,县级财政在分配上级资金时予以激励。
(二)明确收费政策。督促落实《安徽省非营利性民办学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市发展改革委等4部门《关于淮南市托育服务收费管理工作的通知》文件,坚决遏制托育机构过高收费和过度逐利行为。综合考虑经济发展水平、群众承受能力和办园成本等因素,动态调整公办幼儿园、非营利性民办幼儿园收费标准。
(三)强化要素保障。指导托育机构按标准配备照护服务人员并加强服务人员管理和职业技能培训。持续落实公办幼儿园教职工管理团队编制保障办法。督促幼儿园等用人单位落实最低工资标准制度,落实延时服务参与人员补助办法及托育服务从业人员薪酬制度。非营利性幼儿园、托育服务设施用地符合《划拨用地目录》的,可采取划拨方式予以保障。取得非营利性组织免税资格的托育机构,符合条件的收入免征企业所得税。普惠性托育服务机构和幼儿园用电、用水、用气、用热执行居民生活类价格政策。
重点工作任务分工
序号 |
重点任务 |
责任单位 |
1 |
新建成1个普惠性托育服务机构。 |
县卫生健康委牵头,县发展改革委、县财政局、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
2 |
全县不少于15%的幼儿园开设2—3岁托班。 |
县教育体育局牵头,县卫生健康委配合 |
3 |
2023年春季学期,幼儿园延时服务实现有需要的幼儿全覆盖。 |
县教育体育局牵头,县发展改革委、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县财政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
4 |
对学前教育普及普惠发展目标任务完成较好的乡镇,县级财政在分配上级资金时予以激励。 |
县财政局牵头,县教育体育局配合 |
5 |
落实省级财政按照每个(公办)普惠托位1万元标准给予补助。县级财政给予已备案的新建或改建的托育机构,根据其运营情况,每个托位一次性补贴2000元。 |
县财政局牵头,县卫生健康委、县教育体育局配合 |
6 |
指导督促幼儿园等用人单位落实最低工资标准制度,落实幼儿园延时服务参与人员补助办法和托育服务从业人员薪酬制度。 |
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牵头,县教育体育局配合 |
7 |
持续落实公办幼儿园教职工管理团队编制保障办法。 |
县委编办牵头,县发展改革委、县教育体育局、县财政局、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
快乐健身行动2023年实施方案
一、年度目标
2023年,完成全县居住小区、行政村健身设施维修、改造、升级、补建60个以上;新建体育公园和口袋体育公园2个以上,新建全民健身步道5公里以上;实施学校体育设施安全隔离改造项目1个以上;基本实现城乡居民身边健身设施全覆盖。开展群众体育培训不少于1.4万人次,参加赛事活动人数不少于7万人次。
二、推进举措
(一)完善群众身边的健身设施。已建小区全面维修、改造、升级或补建健身设施;新建小区,严格按室内人均建筑面积不低于0.1平方米或室外人均用地面积不低于0.3平方米标准配建,纳入施工图纸审查,验收未达标的不得交付使用。对行政村健身设施,根据区域特点、乡土特色和居民需求全面改造升级。乡镇(街道)负责健身设施日常维护、保养和管理。
(二)加快城市健身步道建设。将城市健身步道建设纳入国土空间规划,编制城市健身步道建设规划,按照《安徽省城市健身步道建设指南(试行)》,规范健身步道建设。启动城市健身步道“断头路”畅通工程,推动城市公园步道系统互联互通。在体育公园、健身步道建设中,统一使用标准的公园标识、指引牌、提示牌,配备二代体育公园的相关设施:如无人值守的多功能球类运动场,智慧健身步道系统等。
(三)加强城市空间资源整合利用。利用城市空闲地、边角地、公园绿地、高架桥下、老旧厂房等空间资源,以及可复合利用的人防、文化、商业、社区用房等设施资源,建设体育公园、口袋体育公园和百姓健身房。鼓励利用闲置的商场、楼宇,改造建设室内游泳馆等健身运动场所,推进游泳健身运动普及,为广大群众提供多样化的健身选择。落实学校体育场地开放补助办法,鼓励有条件的学校推行“一场两门、早晚两开”,新建学校的体育场地设施,严格按开放条件设计建设。鼓励以购买服务方式,吸引社会力量运营管理学校体育场地设施。
(四)提升群众健身普及水平。加强体育社会组织的引导和管理,将运动项目推广普及作为主要评价指标。推动体育协会常态化组织乒乓球、羽毛球、游泳、跳绳、武术等群众喜爱的体育项目培训,逐步发展冰雪和类冰雪等项目,教会群众1—2项运动技能。打造全民健身特色品牌,扩大经常参加体育锻炼人数比例,鼓励群众积极参加全民健身活动,向国家体育锻炼标准和体育运动水平等级达标者颁发证书。积极组织参加省级以上全民健身赛事活动,办好各级全民健身运动会、社区运动会、职工运动会。
(五)加强宣传推广营造健身氛围。充分利用融媒体平台,采用图文、动漫、短视频等多种形式,多层次、多渠道宣传快乐健身行动成果,全方位展示群众快乐健身风采,讲好群众健身故事,增强群众健身意识,营造群众健身氛围,切实提高群众知晓率、满意度。
三、支持政策
(一)加大投入力度。实施全民健身设施补短板工程。积极争取上级资金,综合运用上级转移支付资金和自有财力,完善财政支持政策,提高体育彩票公益金投入比例。将有关资金需求纳入年度财政预算。吸引社会资本投资体育设施建设。
(二)加强场地供给。将全民健身设施建设用地纳入年度供地计划,制定可用于建设健身设施的非体育用地、非体育建筑目录或指引并向社会公布。鼓励以租赁方式向社会力量提供用于健身设施建设的土地,租期不超过20年。
(三)落实优惠政策。贯彻落实省《政府购买全民健身公共服务办法及其实施细则》、《关于鼓励和吸引社会力量投资建设与运营体育设施的意见》等文件要求,在房租、水电气等方面给予减免或补贴,落实税收优惠政策。落实省公益性社会体育指导员补助政策。
重点工作任务分工
序号 |
重点任务 |
责任单位 |
1 |
根据《安徽省居民住宅区健身设施建设与管理指导意见(试行)》,对已建小区,按照“应修尽修、应改尽改、应建尽建”原则,维修、改造、升级、补建健身点30个以上。对行政村健身设施,根据区域特点、乡土特色和居民需求,全面改造升级健身点30个以上。 |
县教育体育局牵头,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和各乡镇政府按职责分工负责 |
2 |
将城市健身步道建设纳入国土空间规划,编制城市健身步道建设规划,按照《安徽省城市健身步道建设指南(试行)》规范健身步道建设。启动城市健身步道“断头路”畅通工程,新建3个左右连接点,推动城市公园步道系统互联互通。 |
各相关乡镇按职责分工负责 |
3 |
利用城市空闲地、边角地、高架桥下、老旧厂房等空间资源,以及可复合利用的人防、文化、社区用房等设施资源,新建2个以上体育公园和口袋体育公园。 |
县教育体育局牵头,寿春镇、保义镇按职责分工负责 |
4 |
实施学校体育设施安全隔离改造项目1个以上,落实学校体育场地开放补助办法,鼓励有条件的学校推行“一场两门、早晚两开”。新建学校的体育场地设施,严格按开放条件设计、建设。鼓励以购买服务方式,吸引社会力量运营管理学校体育场地设施。 |
县教育体育局牵头,小甸初中按职责分工负责 |
5 |
常态化组织开展群众喜爱的体育项目培训,教会群众1—2项运动技能,培训不少于1.4万人次。积极组织参加省级以上全民健身赛事活动,办好各级全民健身运动会、社区运动会、职工运动会,参加赛事活动人数不少于7万人次。 |
县教育体育局及相关单位牵头,各相关乡镇按职责分工负责 |
6 |
充分利用安徽综艺·体育频道、寿县发布等融媒体平台,采用图文、动漫、短视频等多种形式,全方位展示群众健身风采,增强群众健身意识,营造群众健身氛围。 |
县教育体育局牵头,县融媒体中心配合 |
7 |
实施全民健身设施补短板工程。积极争取上级资金,综合运用上级转移支付资金和自有财力,完善财政支持政策,提高体育彩票公益金投入比例。将有关资金需求纳入年度财政预算。 |
县发展改革委、县财政局、县教育体育局、各乡镇政府按职责分工负责 |
8 |
将全民健身设施建设用地纳入年度供地计划,制定可用于建设健身设施的非体育用地、非体育建筑目录或指引并向社会公布。在符合国土空间总体规划的前提下,鼓励以租赁方式向社会力量提供用于健身设施建设的土地,租期不超过20年。依法依规在房租、水电气等方面给予减免或补贴,落实税收优惠政策。 |
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负责 |
便民停车行动2023年实施方案
一、年度目标
2023年,全县新增城市公共停车泊位650个以上。
二、推进举措
(一)发掘现有资源潜力。充分利用广场绿地,地下人防工程和交通设施用地等有限国土资源,视情改造增设公共停车泊位,缓解老城区、商业中心、学校、医院等区域停车需求,引入社会资本,丰富停车业态,推动现代汉城停车场、县二中停车场等项目建设,探索静态停车、商业配套、充换电一体化运营新模式,形成可复制的成熟经验,延伸覆盖各类政府投资建设的停车资源,实现建设运营可持续。
(二)加强智慧停车管理。进一步扩大智慧停车系统功能,结合现有智慧停车APP、小程序,整合区域停车资源,精准服务停车需求,提升车位使用效率,方便市民及时使用。
(三)推行错时开放共享。统筹停车资源,鼓励机关和企事业单位等停车场推行“错时开放”,引导公共建筑的停车泊位晚间对外开放,居住小区的停车泊位白天对外开放。
(四)优化公用充电网络。聚焦城市综合体、大型商场、文体场馆等大型公共建筑配建停车场和交通枢纽停车场等各类社会公共停车场公用充电设施建设,稳步提升公共充电服务保障能力。进一步优化城市公用充电网络格局,加大城区外网充电设施建设力度。鼓励充电运营企业通过新建、扩建、扩容、迁移等方式,逐步提高快充桩占比。新增公共停车场配建充电基础设施比例不低于35%,并逐步扩大设置比例。
(五)加大宣传扩大影响。通过各种新闻媒体多角度、全方位宣传报道,引导公众参与,进一步扩大便民停车群众知晓率、提升群众满意度。
三、支持政策
(一)完善用地政策。强化用地保障,充分利用既有道路、广场等地下空间、城市边角地、废弃厂房、闲置收储地块等资源建设公共停车场。
(二)强化资金支持。加强与融资银行合作,对符合政府专项债发行条件的停车场加大合作力度。采取贴息或奖补等方式,引导社会资本通过与政府合作、特许经营等方式参与城市公共停车设施建设和运营。支持区域统筹、整体打包停车设施资源,统一组织建设运营。鼓励商业银行等金融机构提供基础停车设施产权和使用权的抵押融资、融资租赁等金融服务。定期摸排便民停车行动相关企业和重点项目贷款需求,积极申报政策性金融支持项目。
(三)优化营商环境。依法依规简化公共停车设施项目规划、立项、招投标、建设、运营等审批程序,鼓励各类市场主体参与停车设施建设、装备研发、产品供应、设施维护、运营管理和信息系统建设。对小型停车设施项目和利用自有土地建设的停车设施项目实行备案制。对利用自有土地建设的室外立体停车设施项目,按照特种设备监督管理。
重点工作任务分工
序号 |
重点任务 |
责任单位 |
1 |
严格落实城市新建住宅小区配建标准。 |
县住房建局牵头,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县房产管理中心按职责分工负责 |
2 |
在有条件的公交枢纽站、汽车客运站,中心城区功能性搬迁等腾出的土地应规划增建一定比例公共停车泊位。 |
县住建局牵头,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县交通运输局、寿春镇人民政府按职责分工负责 |
3 |
挖掘利用拆改腾退空间和边角地,改建扩建停车泊位;依法依规利用已有城市广场、车站码头、公园绿地、医院、中小学校操场等的地下空间,新建改建公共停车泊位。 |
县住建局牵头,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县卫健委、县教体局,县交通运输局、寿春镇人民政府按职责分工负责 |
4 |
依法依规利用已有人防工程地下空间,新建改建城市公共停车泊位。 |
县发改委牵头,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县住建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
5 |
鼓励公共建筑、居住区等停车设施“错时开放”,引导机关、企事业单位等公共建筑的停车泊位晚间对外开放,居住小区的停车泊位白天对外开放。 |
县住建局牵头,县房产管理中心、县机关事务管理中心按职责分工负责 |
6 |
动态调整布设路内公共停车泊位,重点弥补医院、学校、商业中心、老旧小区停车需要。 |
县公安局牵头,县城管局、县住建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
7 |
建立统一的城市智能停车基础信息服务平台。 |
县国投公司牵头,县住建局、县数据资源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
8 |
新建住宅配建停车位应100%建设充电设施或预留建设安装条件,公共停车场建设充电设施或预留建设安装条件的车位比例不低于35%,逐步扩大设置比例。鼓励将有条件的汽车客运站现有充电设施纳入公共充电服务范围,为社会提供充电服务。推行“临近车位共享”“多车一桩”新模式。 |
县住建局牵头,县卫健委、县教体局、县文旅局、县交通运输局、县经信局、县发改委按职责分工负责 |
9 |
加强项目用地保障,充分开发既有道路、广场等地下空间、城市边角地、废弃厂房、闲置收储地块等资源建设公共停车场。交通枢纽配套的公共停车设施、驻车换乘停车设施等,按划拨方式供地。 |
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牵头,县国投公司、县住建局、县交通运输按职责分工负责 |
10 |
依法依规简化公共停车设施项目立项、规划、招投标、建设、经营等审批程序。对小型停车设施项目和利用自有土地建设的停车设施项目实行备案制。对利用自有土地建设的室外立体停车设施项目,按照特种设备监督管理。 |
县住建局牵头,县发改委、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县城管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
放心家政行动2023年实施方案
一、目标任务
2023年,计划培训家政服务人员4300人次,其中岗前培训800人次、“回炉”培训3500人次。按照岗位计划培训家政服务人员1200人次,养老服务人员1100人次,保洁服务人员1000人次,病患陪护服务人员500人次,其它类服务人员500人次。新增家政服务人员900人,新增员工制家政服务企业1家。
推行“一人一码(牌)”,探索建立家政服务企业和家政服务人员信用评价制度,按照自愿原则开展家政服务企业和家政服务人员星级认定,推进申报创建示范家政服务企业和示范家政服务人员。
二、推进举措
(一)建立推进机制。县经信局成立放心家政行动领导小组,负责统筹推进放心家政行动,协调解决放心家政行动过程中遇到的重大问题。
(二)强化目标任务。按照《寿县放心家政行动方案》目标任务,科学制定我县员工制家政企业引育、家政服务人员培训计划,引导家政服务企业和家政服务人员开展信用信息归集,优化家政服务人员从业环境。积极组织我县家政服务企业参加市级优秀家政服务企业、优秀家政服务人员评选活动。
(三)定期调度通报。对我县放心家政培训情况、员工制企业推进情况、“一人一码(牌)”制度落实情况进行定期督促检查和工作评估,并对工作落实情况进行通报。对工作开展有力、成效明显的乡镇、部门,进行表扬激励,对工作开展不力、成效缓慢的乡镇、部门,视情采取约谈等措施。
(四)加强宣传推广。全方位多角度宣传推广放心家政行动。要通过发放张贴宣传单、宣传车、应急广播、村(社区)广播会、网格员入户、商场超市和宾馆饭店等重点场所的电子屏幕、微信公众号等方式,大力宣传放心家政行动政策和工作动态,切实提升群众知晓率和满意度。
三、支持政策
统筹抓好职业技能提升行动和技能培训促就业行动、巾帼创业就业培训项目,落实员工制家政服务企业按规定享受社会保险补贴、稳岗返还、职业技能培训补贴等财政支持政策,国家关于养老、托育、家政等社区家庭服务业税费优惠政策,结合本地实际,在用房、住房、体检等方面给予政策倾斜,确保目标任务完成。
重点工作任务分工
序号 |
重点任务 |
时限要求 |
责任单位 |
1 |
加强职业技能培训。 |
2023年,培训家政服务人员4300人次、其中“回炉”培训3500人次。 |
县经信局牵头,县人社局、县总工会、县妇联、各乡镇、园区按职责分工负责。 |
2 |
拓展职业学历教育。 |
2023年继续和学历教育100人次。 |
县教体局牵头,县人社局、各乡镇、园区按职责分工负责。 |
3 |
开展技能等级认定,打造产教融合基地。 |
2023年开展实施“学历证书+若干职业技能等级证书”制度,完成300人技能等级认定。 |
县人社局牵头,县发改委、县教体局、各乡镇、园区按职责分工负责。 |
4 |
组织开展技能竞赛 |
2023年至少组织开展1次以上技能竞赛。 |
县经信局牵头,县总工会、团县委、县妇联、各乡镇、园区按职责分工负责。 |
5 |
招引一批龙头企业,扶强一批本土企业,升级一批中介制企业。 |
2023年培育员工制家政服务企业1家,员工制家政服务企业达2家。 |
县经信局牵头,县人社局、各乡镇、园区按职责分工负责。 |
6 |
优化信用信息服务,建立信用管理制度。 |
着力强化诚信建设,2023年组织1-2家家政服务企业在商务部家政服务信用信息平台上注册登记。 |
县经信局牵头,县发改委、各乡镇、园区按职责分工负责。 |
7 |
健全系列标准体系。 |
2023年培育1家家政服务标准化试点示范企业,提升家政服务标准化水平。 |
县市场监管局牵头,县经信局、各乡镇、园区按职责分工负责。 |
8 |
大力推行亮码(牌)上岗。 |
2023年继续实施 “一人一码(牌)”,实现家政人员“上门亮码(牌)—客户扫码—评价”全流程闭环管理。 |
县经信局牵头,各乡镇、园区按职责分工负责。 |
9 |
引导创新服务模式,鼓励发展新兴服务。 |
2023年重点创新“政府+企业+社区服务”社区家政服务新模式,推广“技能培训+推荐就业+家政服务”全链条家政社区服务模式,促进线上线下融合发展。 |
县经信局牵头,县人社局、县民政局、县卫健委、各乡镇、园区按职责分工负责。 |
10 |
落实财税、金融保险用房用电、体检支持政策。 |
2023年重点落实财政支持、税费减免、金融保险、用房用地用电体检等相关政策支持,及时兑现新增员工制家政企业的奖励。 |
县经信局牵头,县财政局、县发改委、县税务局、县人社局、县卫健委、县住建局、县房产管理服务中心、各乡镇、园区按职责分工负责。 |
文明菜市行动2023年实施方案
一、年度目标
2023年,全县改造提升乡镇菜市11个,全县所有菜市总体达到“干净卫生、清洁明亮、管理有序”的文明菜市要求。
二、推进举措
(一)改造硬件设施
1.完善通风设施。对通风条件不良的菜市,指导其按要求设置与建筑面积相匹配的排风设施,保持设备正常运行和通风量,实现经营场所空气流通顺畅。需要实施温控的食品专间须配置相应的通风及温控设施,宰杀间、现场食品加工间内应配备独立的通风换气装置。
2.健全排水系统。指导改造完善菜市排水排污设施,合理布局沉井式暗渠(安管)排水系统,排水改造按照雨污分流原则进行设计、改造,做到渠道通畅。
3.完善服务设施。督促合理设置城区菜市服务台、广播系统、顾客休息区,配套公示宣传栏、导购栏等服务设施。设置相关检测室,配备相应设备,设置管理人员办公室、监控室、24小时电子监控设施,完善无障碍设施设备和特殊功能区设置,加强对老年人、儿童、孕妇、伤残人士等特殊人群的关爱。乡镇菜市参照执行。
4.新建一批文明菜市。新建菜市硬件设施,包括通风设施、排水系统、服务设施,必须全部达到上述规定的要求,达到省《文明菜市行动工作指引》的标准。
(二)加强卫生保洁
1.规范垃圾处理。指导菜市落实垃圾分类管理,配置配齐垃圾储运设施,建立随时收集、集中存放、及时转运制度。根据菜市运营时段特点,督促对菜市运营高峰时段加密垃圾转运频次,防止垃圾堆存时间过长造成外溢和散发异味。
2.加强清洗消杀。督促菜市建立定时清扫保洁制度,高峰时段不间断保洁;配置清洗设备,每天进行环境消杀、疏通下水道系统,并严格落实雨污分流要求,保持地面干净、市场外立面和内墙整洁,防止污水外溢,常态化处理地面积水,合理配备吹干机等设备,保持地面干燥。
3.加强厕所保洁。督促加大菜市内公共厕所保洁力度,高峰时段加密保洁频次,勤刷、勤冲、勤洗,消除异味。
(三)规范秩序管理
1.推行划行归市。规范菜市交易区和功能区科学布局,合理设置蔬果、肉类、水产品、干货等交易区,面食和净菜等加工区,农户自产自销区,辅助生产区,公共服务区等。严禁在市场内占道经营、乱摆乱卖。
2.规范停车管理。加强规范菜市车辆停放,合理设置机动车和非机动车停放区域和泊位,完善菜市周边交通标识、标线;督促指导市场开办者在菜市内合理设置非机动车停放区域,设置标识标线,加强巡查管理。加强菜市周边机动车停车泊位建设管理,合理利用周边公共空间和路边资源,布设路内公共停车泊位,实行分时段管理、差别化停车收费,尽力满足群众停车需要。加强巡逻管控,禁止各类车辆乱停乱放,维护菜市周边交通秩序,符合交通安全要求。
3.引导文明经营。规范设置文明创建标识标牌。督促经营户遵循自愿、公平、诚实、信用原则,文明用语,礼貌待人,规范服务,严格落实经营户“门前三包”责任制,督促经营户主动将摊前、摊下、摊后卫生包起来,推动垃圾袋装化,保持摊位(店面)干净、整齐。
4.加强市场监管。督促经营户悬照亮证经营。压实市场开办者主体责任,强化食品安全、价格计量、消费维权等日常管理,构建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
5.营造良好氛围。发挥专业机构、新闻媒体、消费者等作用,运用群众满意度测评、第三方监督等手段,完善管理评价体系。通过公示宣传栏等宣传守法诚信经营典型,让违法失信者受惩戒,开展文明诚信经营户评选活动,促进经营户提高自律意识,营造菜市诚信文明经营良好环境。
三、支持政策
(一)加强资金保障
1.积极争取省级政策支持。县经信、发展改革、财政等部门加强协作,积极组织向上争取国家和省、市市场建设、服务业发展、市场体系示范建设等专项资金,重点支持未达标菜市完善硬件设施。
2.加强县级财政资金支持。县财政加强对全县改造提升菜市建设支持。对经改造提升达标的菜市,按照改造投资额的30%、最高可达30万元的标准给予奖补。
(二)严明职责分工
县经信局负责牵头制定全县文明菜市行动方案,履行行业监管职能,协调各方,督促抓好落实;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负责保障菜市建设用地;县财政局设立菜市建设专项资金,保障菜市建设资金需求;县卫健委负责指导厕所卫生和环境消杀;县城管局负责督促指导垃圾处理;县住建局负责督促市政设施建设维护;供电供水供气相关单位负责在政策上予以倾斜和支持。
重点工作任务分工
序号 |
重点任务 |
责任单位 |
1 |
落实省文明菜市行动考核评议方案。 |
县经信局负责 |
2 |
完善通风设施,指导按要求设置与建筑面积相匹配的排风设施;完善服务设施,设置相关检测室,完善无障碍设施设备和特殊功能区;推行划行归市,规范菜市交易区和功能区科学布局;引导文明经营,营造良好氛围。 |
各乡镇政府牵头,县经信局、市场开办者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
3 |
健全排水系统,改造完善菜市排水排污设施,合理布沉井式暗渠(安管)排水系统做到渠道通畅;规范垃圾处理,配置垃圾储运设施,运营高峰时段加密垃圾转运频次。 |
各乡镇政府牵头,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县经信局、市场开办者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
4 |
加强清洗消杀,建立定时清扫保洁制度,配置清洗、吹干等设备;加强厕所保洁,加大菜市内公共厕所保洁力度,高峰时段加密保洁频次。 |
各乡镇政府牵头,县经信局、县卫健委、市场开办者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
5 |
规范停车管理,合理设置机动车和非机动车停放区域和泊位,完善菜市周边交通标识、标线,加强巡逻管控,禁止乱停乱放。 |
各乡镇政府牵头,县公安局、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市场开办者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
6 |
加强市场监管,督促经营户悬照亮证经营,强化食品安全、价格计量、消费维权等日常管理,严厉查处违法经营行为。 |
各乡镇政府牵头,县市场监管局、县经信局、市场开办者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
7 |
县财政局设立菜市建设专项资金,保障菜市建设资金需求(按奖补标准执行)。 |
各乡镇负责组织实施,县经信局、县财政局配合 |
8 |
县卫健委负责指导厕所卫生和环境消杀。 |
各乡镇负责组织实施,县经信局、县卫健委配合 |
老有所学行动2023年实施方案
一、年度目标
2023年,全县参与学习教育活动的老年人达到4.6万人左右,其中线下学习3.15万人,线上学习1.46万人。新增老年学员1.45万人。
二、推进举措
(一)持续扩容增量。落实《淮南市“十四五”老年教育发展规划》,明确全县“十四五”期间老年教育发展目标任务、工作重点和保障举措。通过改建、扩容、新设、网办,整合盘活存量设施资源,改善老年学校办学条件。鼓励有条件的国有企事业单位、社会力量举办或参与举办老年学校。
(二)抓好城乡统筹。优化县老年大学资源供给结构,以发展社区、农村老年教育为重点,推动老有所学行动多元化发展,共享党群服务中心、乡村文化活动中心、农家书屋、新时代文明实践站(所)、农民文化乐园、文化馆(站)等教育文化资源,提高图书馆、文化馆、博物馆、体育场馆等各类公共设施面向老年人的开放水平。鼓励老年大学在社区老年人日间照料中心、老年公寓等养老场所和服务机构中,设立教学点。
(三)优化教学资源。遴选、挖掘、整合一批老年教育通用课程、特色课程,重点开发建设体现我县传统文化、地方特色的精品课程和优秀教材。加强老年教育教师培训,建设一支符合老年学校办学需求、相对稳定、以兼职教师为主体的高素质教师队伍。完善老年学校管理人员聘用制度。推进优质学习资源合理配置,鼓励县老年大学通过选送教师、配送学习资源、提供人员培训等方式,为基层老年学校提供人才支持。
(四)推进智慧教学。做大做强老年远程教育,推进老年学校智慧校园建设。依托安徽开放大学、淮南开放大学、安徽省老年教育网络学习平台、省级老年教育资源中心和寿县开放大学,建立县级网络学习子平台和资源分中心,实现线上线下一体化学习模式。
(五)规范办学管理。完善督查考核办法,定期对老年学校教学管理、教学活动等开展督导检查。指导各乡镇老年学校改善办学条件,积极创建环境优美、设施完善、制度健全、办学水平高、社会效益好的老年学校。广泛开展老年人喜闻乐见、乐于参与的活动,丰富教学内容。
(六)加大宣传力度。持续做好老有所学行动宣传工作。充分利用各种媒介宣传老有所学行动,通过挂横幅、贴海报、电子屏、微信群、抖音及一封信等多种形式,广泛宣传。发挥学校优势,通过小手拉大手,提高老有所学行动的知晓率、满意度和参学率。
三、支持政策
(一)加大经费投入。改建的公办县、乡、村三级老年学校,按财政供给渠道一次性分别给予不少于20万元、10万元、3万元的改造建设补助。县级以下公办老年学校,按不低于200元/人·年标准拨付人均保障经费。乡镇 要对村(社区)办学给予经费支持。县乡两级财政各承担预算经费的50%。
(二)鼓励社会力量办学。通过政府购买服务、出租转让闲置国有资产、税收优惠、信贷支持等措施,引导支持社会力量规范举办老年学校。
(三)强化师资保障。鼓励各类学校、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等允许本单位职工(含退休)在符合有关规定、不影响本职工作的前提下,到老年学校兼职任教并合理获取报酬。允许高校学生在不影响学业的前提下,到老年学校实习、任教并合理获取报酬。
重点工作任务分工
序号 |
重点任务 |
责任单位 |
1 |
全县参学老年人数达到4.6万人,其中线下学习3.15万人,线上学习1.46万人,新增老年学员1.45万人。 |
县教体局牵头,县委老干部局、县开放大学和各乡镇按职责分工负责。 |
2 |
通过改建一批、扩容一批、新设一批、 网办一批,整合盘活存量设施资源, 改善老年学校办学条件。 |
县教体局牵头,县老年大学、 各乡镇政府按职责分工负责。 |
3 |
加强老年教育教师培训,建设一支符合老年学校办学需求、相对稳定、以兼职教师为主体的高素质教师队伍。 |
县教体局牵头,县委老干部局、各乡镇政府按职责分工负责。 |
4 |
遴选、整合、开设体现我县传统文化、地方特色的精品课程和优秀教材。 |
县教体局牵头,县委老干部局、各乡镇政府按职责分工负责。 |
5 |
依托安徽开放大学、淮南开放大学、安徽省老年教育网络学习平台和省级老年教育资源中心,建立级网络学习子平台和资源分中心。 |
县教体局、县委老干部局牵头,县开放大学、县老年大学具体负责 |
6 |
规范老年学校办学管理。定期开展 督导检查。 |
县教体局牵头,县老年大学、各 乡镇政府具体负责。 |
7 |
持续推进老有所学行动宣传工作,提 高群众对老有所学行动的知晓率、 满意度和参学率 |
县教体局牵头,县老年大学、各 乡镇政府具体负责。 |
8 |
各级政府举办的老年大学(学校)办学经费、专项经费纳入同级财政预算。 |
县财政局牵头,各乡镇政府按职责分工负责。 |
寿县各级老年学校2023年度参学任务
序号 |
参学单位 |
2023年度参学任务 |
1 |
县老年大学 |
800 |
2 |
寿春镇 |
9240 |
3 |
八公山乡 |
720 |
4 |
双桥镇 |
1750 |
5 |
涧沟镇 |
1750 |
6 |
丰庄镇 |
1230 |
7 |
正阳关镇 |
1710 |
8 |
迎河镇 |
1930 |
9 |
张李乡 |
1120 |
10 |
隐贤镇 |
1200 |
11 |
安丰塘镇 |
1480 |
12 |
板桥镇 |
1630 |
13 |
窑口镇 |
1130 |
14 |
堰口镇 |
1230 |
15 |
保义镇 |
1830 |
16 |
陶店乡 |
520 |
17 |
安丰镇 |
2630 |
18 |
众兴镇 |
1530 |
19 |
茶庵镇 |
1030 |
20 |
三觉镇 |
1680 |
21 |
炎刘镇 |
3520 |
22 |
刘岗镇 |
1230 |
23 |
双庙集镇 |
1130 |
24 |
瓦埠镇 |
820 |
25 |
大顺镇 |
1230 |
26 |
小甸镇 |
1930 |
|
合计 |
46000 |
注:线上注册人数不低于年度任务数的33%。
寿县民生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3年6月9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