寿县发改委机构职能目录

发布时间:2024-02-27 11:16信息来源:寿县发改委文字大小:[    ] 背景色:       
序号 主要职责 具体内容 依据 实施股室  负责人  联系电话
1 (一)拟订并组织实施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战略、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分析经济形势,提出总体平衡、发展速度、结构调整的目标以及综合运用各种经济手段和政策的建议。牵头组织统一规划体系建设。负责县级专项规划、区域规划、空间规划与全县发展规划的统筹衔接。
(二)贯彻执行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经济体制改革和对外开放的有关法律法规规章。
(三)提出全县加快建设现代化经济体系、推动高质量发展的目标、任务以及相关政策。组织开展重大战略规划、重大政策、重大工程等评估督导,提出相关调整建议。
(四)统筹提出全县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主要目标,监测预测预警宏观经济和社会发展态势,提出宏观调控建议;综合协调督查宏观经济政策,牵头研究宏观经济应对措施。研究宏观经济运行中的重要问题并提出政策建议。参与拟订财政政策、金融政策和土地政策。
(五)指导推进和综合协调经济体制改革有关工作,提出相关改革建议。承担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有关工作。协调推进产权制度和要素市场化配置改革。推动完善相关经济制度和现代市场体系建设,会同相关部门组织实施市场准入负面清单制度。承担推进优化营商环境有关工作。研究经济体制改革和对外开放的重要问题;组织拟订综合性经济体制改革方案,协调有关专项经济体制改革工作,会同有关部门搞好重要专项经济体制改革之间的衔接,指导经济体制改革试点工作。
(六)提出利用外资和境外投资发展战略、总体平衡和结构优化政策。编制利用国际金融组织贷款、国外政府贷款和商业贷款计划。牵头推进全县“一带一路”建设。承担统筹协调全县走出去有关工作。会同有关部门组织实施外商投资准入负面清单。承担外债管理有关工作。
(七)负责投资综合管理,拟订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总规模、结构调控目标和政策,会同相关部门拟订政府投资项目审批权限和政府核准的固定资产投资项目目录。组织编制全县财政预算内固定资产年度投资计划,安排有关财政性建设资金、政府性各种专项建设基金;指导和监督政策性贷款、国外贷款建设资金的使用方向;按规定权限审批、核准、备案、审核重大项目、重大外资项目、境外投资项目。规划重大建设项目和生产力布局。拟订并推动落实鼓励和引导民间投资政策措施。
(八)推进落实区域发展战略、新型城镇化战略和重大政策,组织拟订相关区域规划和政策措施。统筹推动全县实施中部地区崛起、长江三角洲一体化发展、长江经济带发展等国家重大区域发展战略。组织拟订和实施扶助革命老区、贫困地区发展规划和政策,组织实施以工代赈等。统筹协调区域合作和对口援助工作。组织编制并推动实施新型城镇化规划。按规定负责开发区的有关工作。协调推进引江济淮工程建设。
(九)组织拟订综合性产业政策。协调各产业发展重大问题并统筹衔接相关发展规划和政策措施。协调推进重大基础设施建设发展,组织拟订并推动实施服务业及现代物流业战略规划和重大政策。综合研判消费变动趋势,拟订实施促进消费的综合性政策措施。推进经济结构战略性调整。做好与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计划的衔接平衡;组织拟订高技术产业发展战略、规划和政策措施;综合分析财政、金融、产业、价格政策的执行效果,提出相关政策建议。
(十)推动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会同相关部门拟订推进创新创业的规划和政策,提出创新发展和培育经济发展新动能的政策。会同相关部门规划布局重大科技基础设施。组织拟订并推动实施高技术产业和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规划政策,组织重大技术装备攻关工程,协调产业升级、重大技术装备推广应用等方面的重大问题。
(十一)跟踪研判涉及经济安全等风险隐患,提出相关工作建议。按规定承担重点领域国家安全工作协调机制相关工作。负责重要商品总量平衡和宏观调控,提出重要工业品、原材料和重要农产品进出口调控意见并协调落实。
(十二)负责社会发展与国民经济发展的政策衔接,协调有关重大问题。组织拟订社会发展战略、总体规划,统筹推进基本公共服务体系建设和收入分配制度改革,提出促进就业、完善社会保障与经济协调发展的政策建议。牵头开展社会信用体系建设。
(十三)研究提出全县社会事业发展战略,组织拟订社会事业发展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负责教育、文化、卫生等社会事业与国民经济发展的衔接平衡;研究提出促进就业、完善收入分配和社会保障的政策建议,协调社会事业发展和改革中的重大问题及政策。
(十四)会同有关部门拟订服务业发展战略和政策措施,组织编制服务业、重点区域性批发市场、重点要素市场的发展规划,指导市场体系建设;拟订现代物流业发展的战略和规划;承担重要商品总体平衡和宏观调控的责任,编制重要农产品进出口总量计划,研究提出重要商品储备的建议。
(十五)推进实施全县可持续发展战略,推动生态文明建设和改革,协调生态环境保护与修复、能源资源节约和综合领用等工作。组织拟订发展循环经济、建设节约型社会的政策并协调实施;参与编制生态建设、环境保护规划,协调绿色发展、生态建设、能源资源节约和综合利用的重大问题,综合协调环保产业和清洁生产促进有关工作;提出健全生态保护补偿机制的政策措施,综合协调环保产业和清洁生产促进有关工作。提出全县能源消费控制目标、任务并组织实施。提出国土资源整治、开发利用和保护的政策建议。
(十六)会同有关部门拟订推进经济建设和国防建设协调发展的战略和规划,协调有关重大问题。推动实施军民融合发展战略,组织编制全县国民经济动员规划,协调和组织实施国民经济动员有关工作。
(十七)贯彻执行国家及省市能源发展战略、规划、产业政策和法律法规规章。提出全县能源发展战略的建议,组织实施能源发展规划和产业政策,推进能源体制改革,研究和协调能源发展和改革中的重大问题。参与制定煤炭、电力(含核电)、石油、天然气、新能源和可再生等能源,以及炼油、煤制燃料和燃料乙醇的相关标准。指导协调农村能源发展工作。指导能源科技进步,组织推进能源设备研发及相关科研项目,协调相关重大示范工程和推广应用新产品、新技术、新设备。负责能源预测预警、发布能源信息。监测分析能源发展状况、运行情况和市场需求,衔接能源生产建设和供需平衡,负责能源运行调节和应急保障。统筹能源、交通运输发展规划与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计划的衔接平衡;综合分析能源和交通运输运行状况,协调有关重大问题,提出有关政策建议;申报、审核交通运输建设项目;按规定负责审查、上报天然气和新能源等能源建设项目;负责能源项目衔接平衡,协调能源建设重大问题;负责电力工业管理,指导电力生产安全管理有关工作。负责监督管理全县电力设施和电能保护。依法主管全县石油、天然气管道(除城镇燃气管道和化工企业厂区内管道以外的管道,即油气长输管道)保护工作。参与能源区域合作、能源国际合作和境外开发利用工作。
(十八)按规定管理相关重大建设项目。承担县铁路建设协调指挥部办公室日常工作;负责统筹铁路发展规划与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计划的衔接平衡;承担引江济淮工程协调指挥部办公室工作;统筹能源、交通运输发展规划与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计划的衔接平衡。
(十九)拟订并组织实施有关价格政策,组织制定由县级政府管理的重要商品、服务价格和重要收费标准。根据全县经济发展和价格预期调控目标,制定全县价格调控目标。建立和完善价格监测和调控体系;负责市场价格监测、价格预警、价格信息发布工作;综合运用经济、法律和必要的行政手段调控市场价格。
(二十)组织实施国家、省、市级管理的实行政府指导价、政府定价的商品和服务价格;对实行市场调节的商品和服务价格进行指导。贯彻落实国家和省、市关于行政事业收费政策、改革方案和管理办法;实施价格听证、价格公告和行政事业性收费统计报告制度;负责行政事业性收费及重要的公益性、公用事业价格(收费)管理;指导全县行政事业性收费管理工作,对相关行政许可行为进行监督管理。
(二十一)负责重要商品和服务价格的定、调价成本监审和定期监审,负责重要工农产品生产成本的调查、汇总、分析和上报;负责对刑事、民事、经济、行政执法案件或经济活动中涉及的各类标的进行价格鉴定、认证。指导全县价格管理工作;指导企业建立内部价格约束机制;指导行业组织价格自律工作。
(二十二)贯彻执行国家粮食流通和物资储备管理的法律法规规章和标准规范等,拟订相关地方标准和技术规范并组织实施。研究提出全县粮食流通和物资储备体制改革方案并组织实施。
(二十三)提出全县重要物资储备规划和储备品种目录的建议。根据储备总体发展规划和品种目录,组织实施全县重要物资和应急储备物资的收储、轮换和日常管理,落实有关动用计划和指令。
(二十四)管理粮食、棉花和食糖储备,负责县级储备粮棉的行政管理和对受委托省级、市级储备粮棉的监管工作。监测全县重要物资供求变化并预测预警,承担全县重要物资流通总量平衡的具体工作,指导协调国家政策性粮食购销工作,保障军粮供给。建立县际间粮食购销关系,协调产销区粮食余缺调剂。负责粮食安全责任制考核的具体工作。负责全县粮食流通、加工行业安全生产工作的监督管理,承担县级和受委托省、市级物资储备承储单位安全生产的监管责任。
(二十五)根据储备总体发展规划,统一负责全县储备基础设施建设和管理。拟订全县储备基础设施、粮食流通设施建设规划并组织实施,管理有关储备基础设施和粮食流通设施县级投资项目。
(二十六)负责对管理的政府储备、企业储备以及储备政策落实情况进行监督检查。负责粮食流通监督检查,负责粮食收购、储存、运输环节粮食质量安全和原粮卫生的监督管理,组织实施全县粮食库存检查工作。
(二十七)负责粮食流通行业管理,制定行业发展规划、政策,负责协调推进粮食产业发展有关工作;负责重要物资储备的对外合作与交流。
(二十八)综合监督管理全县公共资源交易工作,牵头拟订全县公共资源交易工作的政策、标准、制度等。协调行业监督工作。负责贯彻执行国家、省、市有关公共资源交易法律、法规、规章、政策,对全县公共资源交易活动进行监督管理。按规定指导协调招投标工作,对县重点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进行监督检查。负责相对集中行使公共资源交易活动行政处罚权。
(二十九)负责县委、县政府和县委编委明确的安全生产职责。
(三十)完成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综合协调机关政务工作;负责文电、会务、机要、档案等机关日常运转工作;承担安全保密、来信来访、统计等工作。负责机关离退休人员的服务管理工作;负责本部门财务、资产等监督管理;组织实施编制部门预决算等机关财务管理工作;承担机关和所属单位干部人事教育、机构编制、劳动用工、绩效管理等工作。 中共寿县县委办公室  寿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寿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职能配置、
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
(办〔2019〕33号)
办公室  李梅  0554-4022686
2 研究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重大政策和经济体制改革的重大问题,提出相关政策建议;对有关经济法规和规章的执行情况进行调查研究;承担涉及本部门行政复议、行政应诉等法律事务和法制宣传工作;负责行政执法监督和相关中介服务机构资质、人员资格管理。承担行政规范性文件和重大事项合法性审查工作,依法组织对重大案件查处和督查督办。依法对全县公共资源交易活动进行监督管理,按规定指导和协调招投标有关工作;查处公共资源交易活动中的违法违规行为,行使公共资源交易领域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工作;依法开展粮食行政执法,监督检查重要物资储备数量、质量和储存安全,以及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制度和政策等执行情况。 中共寿县县委办公室  寿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寿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职能配置、
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
(办〔2019〕33号)
政策法规和执法监督股  孙同帅  0554-4023133
3 提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战略、规划和生产力布局的建议,提出国民经济和社会中长期发展、总量平衡、结构调整目标和政策;组织拟订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中长期规划,对规划实施情况进行监测与评估,
并落实主体功能区规划。负责全县宏观经济走势的预测分析,提出促进经济增长、增加就业、稳定物价等宏观调控目标以及运用各种经济手段和政策的建议;组织拟订年度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包括年度计划平衡、发展速度、结构调整的目标和政策措施;研究提出经济体制改革和对外开放的重大问题及政策建议;组织拟订综合性经济体制改革方案,参与研究和衔接有关专项改革方案,协调推进专项经济体制改。协调衔接国土规划、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与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平衡;组织拟订区域经济发展规划;提出区域发展的政策建议,提出推进城镇化的发展战略和重大政策措施;统筹协调经济社会发展区域规划;指导经济体制改革试点和城乡一体化工作;承担国家中部地区崛起政策落实的有关工作;指导县域经济发展有关工作,负责开发区有关工作。承担信用体系建设、政务公开、皖北发展、大别山革命老区振兴发展、经济开发区发展、结对合作、结对帮扶和合肥都市圈等具体事务。
中共寿县县委办公室  寿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寿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职能配置、
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
(办〔2019〕33号)
综合股(县结对合作办公室)  陶奥  0554-4034375
4 统筹工业发展规划与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计划的衔接平衡;提出全县工业总量平衡、结构调整的目标和政策;综合分析工业发展的重大问题,组织拟订综合性产业政策,研究提出综合性政策建议;组织编制工业发展总体规划和重点行业、支柱产业中长期规划;规划重大生产力布局,协调重大技术装备推广应用和重大产业基地建设;负责工业发展“三高”(高成长性、高加工度、高附加值)资金的管理工作。组织拟订高技术产业发展、技术进步、创新能力建设的战略、规划和重大政策;按规定审批、核准、审核重大高技术产业项目,组织实施重大产业化前期关键技术、成套设备的研制开发和示范工程;统筹信息化发展规划与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计划的衔接平衡;组织协调高技术产业基地和产业链建设;研究提出引导科技投入的政策;优化配置科技成果产业化资金,管理归口的产业技术研究与开发资金。研究提出服务业发展战略、规划和政策的建议,指导和综合协调服务业发展;衔接平衡服务业和其他产业发展;管理服务业发展引导资金;承担推进小城镇发展改革试点任务。研究贯彻国家财政金融政策,分析经济和社会发展资金需求状况,提出地方投融资战略和政策建议;参与对金融市场的规范化、法制化管理;联系银行、保险、证券等机构,协调有关工作;承担地方企业债券发行的审核、报批和监管工作;牵头推进产业投资基金和创业投资的发展及制度建设。研究县内外资本动态,监测分析利用外资状况;提出利用外资战略、规划和重大项目政策建议;审核利用国外贷款项目,指导和监督国外贷款资金的使用。 中共寿县县委办公室  寿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寿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职能配置、
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
(办〔2019〕33号)
工业服务业股  崔明  0554-4037126
5 监测分析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状况,拟订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规模和结构的调控目标政策和措施;贯彻固定资产投资管理有关政策,提出深化投资体制改革和修订投资核准目录的建议;负责编制县财政预算内固定资产投资计划,安排县财政性建设资金,综合管理县政府投资的重大建设项目;负责县级各种建设资金的综合平衡,指导、监督政策性贷款的使用方向;会同有关部门提出建筑业和房地产业的发展规划和政策措施;参与审核外商投资重大项目与境外投资重大项目。统筹交通运输发展规划与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计划的衔接平衡;综合分析交通运输运行状况,协调有关重大问题,提出有关政策建议;申报、审核交通运输建设项目;按规定管理相关重大建设项目。承担县引江济淮建设办公室工作;承担引江济淮工程寿县段布局节点衔接,以及项目前期和建设中的相关重大问题的协调服务工作;对接引江济淮寿县段主体工程及相关配套工程规划中的有关重大问题,提出有关政策建议;按规定做好省引江济淮办公室交办的其他工作。承担县铁路建设办公室工作;负责统筹铁路发展规划与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计划的衔接平衡;审核报批铁路建设规划与项目;承担铁路项目布局节点衔接,以及项目前期和建设中的相关重大问题的协调服务工作。 中共寿县县委办公室  寿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寿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职能配置、
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
(办〔2019〕33号)
固定资产投资股(县引江济淮办公室、县铁路建设办公室)  杨莹  0554-4034372
6 统筹能源发展规划与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计划的衔接平衡,综合分析能源运行状况;综合分析经济社会与资源环境协调发展的重大问题,会同有关部门推进可持续发展战略的实施;组织拟订资源节约和综合利用、循环经济发展的规划和政策并协调实施;参与编制环境保护规划和重点流域污染治理规划;协调环保产业和清洁生产,促进有关工作;指导、协调生态寿县建设和绿色发展工作;组织协调重大节能减排示范工程和新产品、新技术、新设备的推广应用;落实国家资源型县城转型政策;按规定负责审查、上报电力、天然气和新能源等能源建设项目;负责能源项目衔接平衡,协调能源建设重大问题。 中共寿县县委办公室  寿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寿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职能配置、
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
(办〔2019〕33号)
资源和环境股  倪士平  0554-4022534
7 综合分析农业和农村经济发展情况,研究农业和农村经济的重大问题;提出相关发展战略、体制改革及政策建议;提出农业和农村重大建设项目布局建议。编制全县贫困地区经济发展计划、以工代赈规划及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安排实施国家、省下达的以工代赈资金;指导全县以工代赈工作;监督以工代赈资金的使用以及项目的实施。 中共寿县县委办公室  寿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寿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职能配置、
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
(办〔2019〕33号)
农村经济股(县以工代赈办公室)  范丽  0554-4038811
8 研究提出社会发展战略、目标的建议,协调社会事业发展和改革的重大问题;汇总编制人口、文化、教育、卫生、体育、广播影视、旅游、民政等各项社会事业的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编制社会事业专项投资计划,安排社会发展专项资金和补助性资金;牵头负责相关项目评审工作;综合分析就业与人力资源、收入分配和社会保障的情况,提出促进就业、调整收入分配、完善社会保障与经济协调发展的战略和政策建议;汇总编制就业与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安排相关专项资金、补助资金以及社会保障服务体系建设项目引导资金。履行法律法规赋予的行政审批有关事项。负责核发粮食收购许可证;审核限额以上及县财政资金安排建设项目的初步设计和总投资概算;会同有关部门审批和申报县大中型项目设计方案;审核项目建设总投资的概算调整;汇总编制全县工程勘察设计行业发展规划;参与勘察设计单位全面质量管理及地方建设设计标准、设计收费、政策和指标的协调和审定;参与大中型项目的竣工验收和后评价工作。 中共寿县县委办公室  寿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寿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职能配置、
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
(办〔2019〕33号)
社会发展股(行政审批服务股)  马妍  0554-4035372
9 负责拟订县管理的商品价格和服务价格的改革计划、方案和管理办法;负责指导全县商品价格、服务价格、公用事业价格、经营性服务收费和中介机构服务收费;负责制定、调整由县管理的商品价格、服务价格和经营性服务收费;负责县直服务价格登记证管理;负责指导实行市场调节价的服务价格;负责涉房经营性服务收费和物业服务收费管理;负责拟订相关价格改革方案和价格政策、调整措施。贯彻落实国家和省、市关于行政事业收费政策、改革方案和管理办法;负责行政事业性收费监管工作,制定县管理行政事业性收费标准;负责县本级管理的行政事业收费许可证和收费统计工作;负责行政事业性收费清理;指导全县行政事业性收费管理工作,对价格行政许可行为进行监督管理;负责对市场主要商品价格实施定期监测和分析预测,向社会发布价格信息数据;负责监测商品与服务价格数据的采集、汇总、审核和上报;负责重点地区、重点时段、重要商品的应急专项监测,对市场价格异常波动进行预测预警预报,分析预测价格发展趋势。 中共寿县县委办公室  寿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寿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职能配置、
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
(办〔2019〕33号)
价格管理和监测股  王康军  0554-4025860
10 研究提出全县粮食购销政策的建议并组织实施,拟订粮食收购市场准入标准,研究提出县级储备粮棉糖收购、销售、进出口计划并组织实施,管理轮换计划;负责县级和受委托省、市级储备粮的库存管理和质量安全,负责县级储备粮承储资格管理相关工作;指导协调政策性粮食购销和地方储备粮管理,保障军粮和政策性粮油供应;拟订全县粮食市场体系建设与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负责全县粮食流通和物资储备行业统计管理和所属单位统计工作,承担粮棉糖市场监测预警工作。研究提出健全重要物资储备体系、规划、计划的建议;制定救灾物资储备政策和制度;组织实施重要物资和救灾物资储备的收储、轮换和日常管理,落实有关动用计划和指令;承担重要物资储备和能源储备相关统计工作。协调和组织实施国民经济动员有关工作,协调推动实施军民融合发展战略及相关体制改革工作;承办县国民经济动员办公室工作。 中共寿县县委办公室  寿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寿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职能配置、
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
(办〔2019〕33号)
粮食和物资储备股(县国防经济动员办公室、军民融合发展办公室)  周安东  0554-4026270
11 制定粮食和物资储备的仓储管理政策和制度并组织实施;组织拟订有关地方标准、技术规范并监督执行。承担协调推进粮食产业发展有关工作,指导粮食加工业发展,指导粮食流通和物资储备的科技创新、技术改造。研究提出全县储备总体发展规划和品种目录的建议,组织编制全县粮食流通、加工和物资储备基础设施建设规划。提出粮食和物资储备县级投资和财政性资金投资方向、规模以及安排的建议;按照规定权限组织有关项目的资金申请、项目审核并指导实施。承担粮食和物资储备信息化建设任务,负责社会粮食和物资储备企业统计工作;承担所属物资储备单位安全储存和安全生产的监管,承担粮食流通、加工行业安全生产监督管理。 中共寿县县委办公室  寿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寿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职能配置、
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
(办〔2019〕33号)
安全仓储与科技股  孙辉  0554-4022383
12 综合监督负责监督管理各方主体交易行为,记录市场交易主体参与交易活动的诚信行为,协调处理交易纠纷和投诉事项,协助做好标后监督管理工作;对公共资源交易合同实施备案管理;审查批准公共资源交易招标采购方式;负责组织推进公共资源交易诚信体系建设;负责特邀监督员的培训和管理工作。 中共寿县县委办公室  寿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寿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职能配置、
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
(办〔2019〕33号)
公共资源交易监管股  杨善祥  0554-4038012
为进一步了解掌握社会公众对政策执行效果的反馈与评价,请您对该政策的制定及执行提出宝贵的意见或建议。我们将及时收集并分析,共同助力政策不断完善。
  • 姓  名:

  • 联系方式:

  • *内  容:

  • *验 证 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