寿县司法局办公楼电梯加装项目发包公告
寿县司法局办公楼电梯加装工程的发包前期工作已完成。根据《寿县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和规范全县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工作的通知》(寿政〔2018〕28号)和《关于小微工程项目自行招标发包工作的指导意见》(寿公管〔2018〕24号)等文件精神,经研究,决定对该项目实行简易方式进行发包。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发包内容:寿县司法局办公楼电梯加装项目。
二、建设规模:建筑层数5层,工程主要包括电梯设备安装、基础开挖浇筑、钢结构井道连廊、钢化玻璃结构、照明与配电系统、综合布线系统、墙面拆除恢复、粉刷等系列工程。
三、建设地点:寿县司法局办公楼。
四、资金来源:财政资金。
五、发包价格(最高限价):491504.45元。
六、付款方式:施工结束后,经验收合格按实际工程量付款。
七、建设工期:50日历天工期。
八、发包方式:书面邀请招标。
九、中标方式:以工程预算价为最高限价,采用最低中标价。
十、发包时间、地点:于 2024年7月31日上午9 时(迟到的按自动放弃处理),在寿县司法局三楼党员活动室举行发包会议。
十一、资质条件及品牌:投标企业具备特种设备生产活动(电梯安装)A级资质。投标电梯品牌范围为奥的斯机电、奥的斯、日立、通力、三菱。
十二、注意事项:1.备选企业主动提出放弃参加的,须出具经盖章的书面材料并于开标前24小时提交寿县司法局,其排序循环至末位。2.投标企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参与投标:(1)投标企业在限制投标期限内的;(2)近2年因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被相关行政主管部门通报处理等不良行为记录的。(3)有其他不良行为记录的。3.本工程合同形式为固定总价合同,包工、包料、包质量、包安全文明施工、包竣工至移交给建设单位。所有风险由中标单位自行承担,请在投标报价中一并综合考虑。
十三、投标文件组成及编制要求
(一)投标文件组成:
1、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
2、报价表;
3、资质相关材料: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如投标单位已经办理三证合一,只需提供营业执照,原件备查);询价文件中要求提供的其他相关资料及投标人认为需要提供的其他材料
(二)编制要求:
本项目投标文件须提供的相关资料密封在一个投标袋内。封套上写明采购人名称、项目名称、投标人名称,注明“投标人名称和2024年7月31日上午9时开标前不得开封”的字样,并加盖投标人公章密封;同时须在投标文件中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或影印件;其他材料投标人可以在投标文件中提供复印件或影印件,但必须保证图像清晰,否则一切由此带来的后果由投标人承担。
(三)投标文件中报价须唯一;须实质性响应本询价文件需求,不得有缺漏项。
联系方式 :寿县司法局基层股 电话:0554-3129081
皖公网安备 34042202000005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