寿县司法局2024年上半年工作总结和下半年工作谋划

发布时间:2024-07-08 10:35信息来源:寿县司法局文字大小:[    ] 背景色:       

上半年以来,寿县司法局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全会精神,全面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县政法工作会议以及省、市司法行政工作会议精神,紧紧围绕全县中心工作,全面履行法治宣传、法制保障和法律服务“三大职能”,各项工作进展良好。今年6月,县司法局被市委政法委表彰为2023年度全市政法宣传工作先进单位,为全市司法行政系统中唯一获此殊荣的单位。

一、工作开展情况

(一)加强政治建设,筑牢思想根基。扎实开展党纪学习教育,印发中共寿县司法局党组开展党纪学习教育实施方案》制定支部学习计划。全系统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党的纪律建设的重要论述、《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等,开展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9次,其中党纪学习教育专题集中学习4次,局机关党支部召开党员大会2次,上专题纪律党课3次,支部党小组集中学习18班子全体成员、部分党员紧扣如何把握“六项纪律”深入研讨2次。

(二)深化依法行政,推进法治政府建设。上半年完成44项县政府常务会议议题、41件涉法事务的合法性审查,专题会商101次。完成规范性文件清理,清理结果通过县政府常务会及县委常委会并发布。联合县公安局等四家单位印发《关于印发县内两起亡人道路交通事故责任核查报告的通知》,提升我县城乡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水平。持续开展“法治为民办实事”,确定“持续深入开展公共政策兑现和政府履约践诺行动”等8个项目为寿县2024年“法治为民办实事”项目。印发《关于开展证明事项清理和证明事项免提交清单编制工作的通知》,全面消除各类“奇葩证明”“循环证明”“重复证明”。召开县委全面依法治县委员会办公室第十一次会议。开展乡镇综合行政执法规范化建设试点工作,确定炎刘镇为试点乡镇。组织全县2024年乡镇400余人参加综合行政执法培训班并考试。上半年办理行政复议案件64件。行政复议进入诉讼程序的3件,一审均胜诉。组织办理县政府行政应诉案件45件,一审均胜诉,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45件,出庭应诉率100%。召开2023年度寿县领导干部专题述法评议会,会上5个乡镇政府主要负责人及4家县直单位主要负责人现场述法,其他部门和乡镇主要负责人提供书面述法材料。

(三)开展全民普法,增强全民法治观念。深化“八五”普法。组织普法志愿者前往县人武部开展“送法进军营 法治暖军心”活动组织司法行政系统法治副校长开展“开学法治第一课”活动30余次。结合春节、“三八”妇女维权周、等重要时间节点开展普法宣传活动。指导全县各部门各单位通过门户网站等方式向社会公布2024年度普法责任清单。指导全县乡镇和县直单位开展民法典宣传“进企业、进社区、进校园、进机关、进乡村”等讲座、集中宣传活动40余场次。

(四)强化质效提升,打造公共法律服务品牌。“法律服务进万企”,深入辖区企业常态化开展法律知识讲座、梳理法律风险等活动60次,持续开展民营企业“法治体检”50次。“法律顾问+法律明白人进村(居)”,推进“1名村(社区)法律顾问+N名法律明白人”行动方案落实,督促指导各乡镇开展“1名村(社区)法律顾问+ N名法律明白人”结对子座谈会。“法律顾问全覆盖”,全县289个村(社区)实现法律顾问全覆盖,法律顾问参与讨论决定重大事项提供法律意见30件,参与矛盾调处21件。“法律援助惠民生”,接受指派各类法律援助案件734件,完成年度任务64%。接受法律咨询1000余人次,为犯罪嫌疑人提供法律帮助60余人次。围绕劳动节、青年节、儿童节等节日开展法律援助宣传活动10余场次;组织开展“维护妇女合法权益”“法援惠民生”等主题活动3次。“公证进社区”,上半年办理公证案件690件,收费69万元。为社区居民提供上门公证服务3次。公证服务已进驻10个乡镇25个村(社区),开展法律明白人学习公证法活动一次。

(五)围绕“三个聚焦”,维护社会稳定。聚焦特殊人群,加大管控力度。截至6月,我县在册管理社区矫正对象501人,其中缓刑493人,假释5人,暂予监外执行社区矫正对象3人;开展社会调查评估77件,批准请假347人次,训诫28人次,警告48人次,佩戴电子腕带15人。常态化开展隐患排查,召开矫情分析会76次,走访社区矫正对象1200余人次,经摸排有20名社区矫正对象存在隐患,及时调整教育帮扶措施,将风险隐患消灭在萌芽时期。人性化开展教育帮扶,为13名生活困难的社区矫正对象发放临时救助金5200元,协调有关部门发放救助金6000元;为60余名安置帮教对象发放生活救助金2万余元。执法检查实现联动,联合检察院开展专项监督检查活动5次。聚焦人民调解,高效化解纠纷。完善调解组织建设,制定出台《寿县专职人民调解员管理办法》,规范专职人民调解员选聘、管理、工资保障等,重新聘请26名专职人民调解员并对交通事故调解委员会调解室进行改造升级,计划投资1.5万元。上半年各级各类人民调解委员会调处案件4150件,调解成功率达98%以上。积极培育“当面鼓、对面锣”调解品牌,在老县委大院选择一处场所设立专门调解室,投入近3万元装修完成,7月将投入使用。持续推进“一站式”解纷体系建设,巩固乡镇“一站式”体系建设成果。聚焦司法所规范化建设,夯实维稳基础。我县司法所所均建筑面积近300平方米。投入50余万元对双桥司法所进行置换、改造,建筑面积达到360平方米,办公环境、设施设备得到很大提升。投资180余万元建设的茶庵司法所即将完工投入使用。投资45万元的张李和安丰塘司法所已投入使用。今年新招录6名省考公务员(均持有国家法律职业资格证书)全部充实到基层司法所。

加强廉政教育,强化政治监督。开展党风廉政专题学习,集中学习中央、省市县纪委会议精神及违反中央八项规定典型案例。党员大会集中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党的纪律建设的重要论述、《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等;党小组会专题学习《中国共产党政法工作条例、》“三个规定”、《新时代政法干警十个严禁》等。丰富党风廉政教育形式,组织集中观看镜鉴》、《零容忍》《永远吹冲锋号警示教育片。组织机关党员、律师党员到县纪委监委第一纪检监察协作区廉洁文化教育馆现场接受警示教育。开展新入职公务员岗前廉政教育召开2024年度新入职公务员廉政教育座谈对新入职年轻司法干警现场开展了廉政教育谈话,提出守廉践廉要求帮助年轻干部扣好人生“第一粒扣子”。加强清廉机关建设组织干警签订党风廉政承诺书、《寿县司法局干警“八小时之外”言行规范承诺书》,引导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修身、廉洁齐家。强化日常督导检查,通过不打招呼、不定时间的方式对各基层司法所、机关各股室进行纪律作风检查。开展政治督察和纪律作风督查巡查反馈问题整改。

二、存在问题

(一)乡镇合法性审查落实不到位。乡镇普遍存在合法性审查意识淡化、审查人员力量不足、专业性不强等问题。

(二)行政复议办案人员专业水平不够。行政复议案件数量增多,情况复杂,涉及领域较广,复议人员业务的能力和水平还需进一步提升。

(三)法律援助办案质量缺乏足够有效的监督。法律援助中心承担了法律援助接待咨询,案件的受理、审查、指派,援助案件信息的录入及法律援助的指导、管理等工作,有限的人员只够忙于应付日常事务。

(四)因我县外出务工人口多,社区矫正执行地认定困难。由于外出务工人口长年在外,我县存在矫正对象返回户籍地后无业可就、无家可归,甚至无亲可投现象,造成社区矫正人员认定管理难。

(五)未成年人的社区矫正缺乏手段。缺乏成熟的未成年人矫正方法,缺乏专业的心理疏导和就业指导,实际的效果不好评估。

(六)县级“一站式”解纷体系建设进度慢,场地落实难;安置帮教对象人数多,司法所帮教力量薄弱;部门配合不够,政策落实难。

(七)公证业务拓展力度不够,人员配备不足。随着新兴公证业务的拓展和现行业务量的不断增加,现有公证人员的工作压力较大,难以满足群众日益增长的公证需求。

三、下半年工作谋划

(一)深化正风肃纪,强化自身建设。有序推进党纪学习教育,贯彻落实《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新时代政法干警“十个严禁”等党规党纪,把持之以恒正风肃纪作为坚决做到“两个维护”、忠诚拥护“两个确立”的具体检验。深入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进一步深化“清廉机关、模范机关”创建,在社区矫正、律师、公证等领域积极打造“清廉单元”。

    (二)落实“八五”普法规划,创造良好法治环境。突出重点任务,全面落实“八五”普法各项部署安排,重点开展习近平法治思想七进活动;在全县范围内部署开展“江淮普法行”、“12.4”宪法宣传周等主题活动。加强组织实施推荐全市“八五”普法中期表扬单位及个人统筹做好“八五”普法中期全县通报表扬工作推进法治文化阵地建设,重点打造八公山乡皖美乡村大泉村法治宣传长廊、“法律明白人”宣讲亭等特色法治文化阵地。推动村(社区)法律顾问与村(社区)“两委”委员身份的“法律明白人”结对子工作,指导督促“村(社区)法律顾问”在一月一次驻村“问诊”期间,面向“法律明白人”开展经常性法治讲座、法治宣传活动,并及时整理汇总优秀经验做法。

    (三)强化统筹协调,提升依法治县水平。召开县委全面依法治县委员会第七次会议。印发《中共寿县县委全面依法治县委员会2024年工作要点》。起草进一步深化公共政策兑现和政府履约践诺专项行动文件,以目标为导向,推动工作制度化、常态化。组织实施全县乡镇综合行政执法业务技能竞赛;做好证明事项清理和证明事项免提交清单编制工作;开展2024年全县行政执法案卷评查。召开亡人道路交通事故核查会。

    (四)强化行政复议应诉工作,推进依法行政。对于认定事实不清、适用法律错误、程序显失公正等违法行政行为和普遍性的不当执法行为,及时提出行政复议建议意见,达到“办理一案、规范一片”的良好法律效果。继续保持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工作良好局面,在努力实现全年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率达100%的基础上,进一步提升行政机关主要负责人出庭应诉比例。

    (五)强化案件质量监管,有效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严格执行民事、行政、刑事法律援助案件质量同行评估规则和法律援助服务规范,进一步规范律师值班制度。全面落实刑事案件审查起诉阶段律师辩护全覆盖。加大对法律援助工作人员、志愿者业务培训频次和力度。完善服务网络,积极依托在公检法单位的工作站,优化法律援助中心服务。紧扣“乡村振兴  法治同行”实践活动,深入企业、工地、市场等一线,开展“法援惠民生”系列品牌宣传活动。全面推行法律援助申请个人诚信承诺制,对行动不便的当事人提供上门服务。

    (六)探索社区矫正新路径,提升社区矫正工作水平。组织全县社区矫正对象开展就业技能培训。全面启动五类刑事案件单轨制办理,认真学习贯彻“一方案两规范”,于7月份全面启动五类案由试点运行,确保做到五类案由全部线上办理。推动采购社区矫正对象心理矫治项目,遴选一家优秀服务单位对社区矫正对象进行心理评估建档、法律服务、心理健康辅导、分类教育、个案疏导、心理危机干预等。联合检察院开展2024年下半年社区矫正巡回检察,发现问题及时督促解决,形成良性反馈机制;严格矫正对象外出条件、时限、程序,借助信息化监管技术,加强矫正对象外出期间的监督管理,全面掌握实时轨迹。依托社区矫正“情指行”一体化运行平台,开展岗位技能培训竞赛活动,提高社区矫正工作人员能力。积极动员辖区司法所学习并贯彻落实《关于重视发挥村(居)民委员会依法协助做好社区矫正工作职能作用的指导意见》,明确村(居)民委员会的工作内容,包括协助开展调查评估、协助组建矫正小组、开展教育矫正、做好困难帮扶等,集合多方力量、壮大工作队伍。

    (七)加强调解品牌建设,完善基层治理格局。积极打造我县“当面鼓、对面锣”特色调解品牌,广泛宣传调解工作法,“面对面、明事理、讲诚信、促和谐”精神逐步融入调解工作,达到“事稳当地、息纷止争、邻里和谐”工作目标。 

(八)打破公证服务壁垒,服务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加强与相关部门和企业的沟通与合作,积极拓展新型公证业务领域。开展公证业务宣传活动,提高公证的社会知晓度和影响力,深化公证进村(社区),为村(社区)居民提供更加优质、高效、便捷的公证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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