寿县司法局政务公开考评制度
为确保政务公开真正落到实处,监督各村、各相关单位实施过程,检查实施结果,特制定政务公开年终考评制度。
一、政务公开领导小组按照监督制度,进行政务公开日常工作的监督,对各相关单位年终进行检查考核,听取各相关单位工作情况汇报。
二、遵循依据:按照《寿县司法局政务公开实施方案》进行考核。
三、考核的内容: (一)政务公开组织领导情况; (二)政务公开制度建立和落实情况; (三)政务公开基础硬件建设情况; (四)重大决策和重要事项的公开情况; (五)公开承诺和践诺情况; 四、考核的方法:政务公开领导小组和监督小组通过走、看、问、阅、查相结合;硬件建设与软件资料相结合的方法进行。 五、考核结束后,针对政务公开工作中存在问题提出意见,限期改正。政务公开领导小组适时进行重新考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