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要负责人解读】唐银贤局长解读《寿县推进乡镇决策事项合法性审查全覆盖工作实施方案》
一、起草背景和过程
为全面贯彻党中央关于法治乡村建设、加快基层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建设要求,进一步完善法治乡镇建设体制机制,加强乡镇决策事项合法性审查全覆盖建设,根据《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委员会关于进一步加强市县法治建设的意见》(中法委发〔2022〕5号)《安徽省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率先突破三年行动计划(2022—2024年)》(皖政〔2022〕69号)《关于印发<推进乡镇(街道)决策事项合法性审查全覆盖工作方案>的通知》(淮府法领〔2023〕3号)有关要求,结合我县实际,县司法局起草了《寿县推进乡镇决策事项合法性审查全覆盖工作实施方案(征求意见稿)》。6月26日书面征求有关单位和各乡镇意见。在充分吸收反馈意见的基础上,我局修改完善了《实施方案》。8月18日分管县领导徐磊组织了会商会,对《实施方案》进行讨论,我局按要求进一步修改完善后,最终形成《实施方案》。
二、工作目标
以加强乡镇决策事项合法性审查为着力点,构建乡镇决策事项全覆盖的合法性审查体系,严格执行《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全面推行行政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核机制的指导意见》《安徽省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淮南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全面推行行政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核机制的实施意见》等规定,坚持将合法性审查作为乡镇作出重大行政决策、制发行政规范性文件、签订行政合同、作出重大行政执法决定等的必经程序,确保未经合法性审查或审查不合法的,不得提交集体审议或出台。2023年9月底前,实现全县乡镇决策事项合法性审查全覆盖,全面提升乡镇各项工作的法治化水平。
三、重点任务
(一)落实审查力量。在机构设置上,各乡镇党政办公室为乡镇合法性审查机构,负责统筹合法性审查工作。在人员配备上,明确一名领导分管合法性审查工作,落实至少一名党政办公室工作人员负责合法性审查工作,并可整合司法所工作人员、公职律师、法律顾问等力量参与合法性审查,或通过政府购买法律服务方式解决;审查人员力量薄弱的乡镇,可以吸收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通过法律职业资格考试或具有法律专业背景人员及村(社区)法律顾问协助审查。
(二)明确审查范围。应当进行合法性审查的事项主要包括乡镇拟制定的行政规范性文件;乡镇提请县政府常务会议审议的事项;涉及乡镇区域经济社会发展全局的行政决策事项;涉及重大合作、招商引资、民商事等内容的协议;涉及乡镇职权范围内的行政执法行为;可能引起重大社会影响需要进行合法性审查的事项;乡镇在基层治理中的其他涉法事务等。特别是涉及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权利义务的重大决策事项,要做到合法性审查全覆盖。
(三)规范审查程序。乡镇要建立健全审查流程,明确审查事项的送审、审查、审签、意见反馈、卷宗归档等各环节程序。决策事项承办机构应当按要求提供决策草案、履行法定程序的说明和法律法规规章政策依据等相关材料,保证必要的审查时间,不得以征求意见、参加会议等代替合法性审查。乡镇班子集体讨论涉及合法性审查事项议题时,应当安排合法性审查机构负责人或审查人员列席会议、发表意见。
(四)严格审查标准。乡镇合法性审查机构要认真履行职责,从权限、程序、内容三方面对决策事项严格审查,确保乡镇决策事项合法有效。乡镇合法性审查机构要对审查意见负责,不得以法律顾问等第三方意见代替合法性审查机构意见。加强乡镇合法性审查事项类型化研究,探索制定乡镇合法性审查要点指引。
四、实施步骤
(一)制定方案(9月10日前)。按照上级要求,结合寿县实际,制定具体实施方案报送市推进依法行政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市司法局)。
(二)组织实施(9月20日前)。各乡镇立即根据本实施方案,围绕决策事项合法性审查全覆盖内容,有力有序开展工作。各乡镇在本实施方案下发之日起10日内确定审查人员,按照审查范围,规范审查流程,形成程序完备、权责统一、相互衔接、运行高效的合法性审查机制,并填写《乡镇合法性审查人员统计表》报送县司法局。每月25日前,各乡镇填报《乡镇合法性审查情况统计表》,报送县司法局。
(三)总结提高(每年12月20日前)。各乡镇将本地工作基本情况、主要做法和经验、取得的成效,以及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建议等进行总结,形成书面材料,报送至县司法局。
五、解读部门及解读人
解读部门:寿县司法局法制股
解读人:曹鑫
政策咨询服务电话:0554-278599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