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司法局局长张玉鼎关于淮南市“法润乡村社区”行动解读
一、淮南市村(社区)普法依法治理工作特色做法
淮南市能够认真按照省委、省政府统一部署,加强组织领导、聚焦普法重点、创新普法载体、强化品牌建设,普法工作氛围浓厚、成效明显,具体表现在:
(一)以“网格化”管理夯实普法工作基础。淮南市大力推行网格化服务管理,依托综治平台整合村(社区)资源,充分发挥网格长、网格员、信息员了解社情民意优势,在重要时间节点、围绕重点普法内容组织开展各类普法宣传活动。田家庵区国庆街道金豪社区利用“网格化”管理,根据社区居民特点和需求,积极组织开展妇女权益保护、食品安全、消防安全、反电信诈骗及民法典、信访条例宣传等各类主题普法活动,以“网格化”管理推动普法工作向引导和疏导端用力,有效提升普法工作的针对性和实效性。同时,在社区矛盾纠纷调处化解中心设立“三官一律”(法官、检察官、警官、律师)联系社区公示栏,明确其开展法治宣传和创建活动职责,广泛开展法官、检察官、警官、律师以案释法、以案普法,切实增强村(社区)群众对普法工作的满意度和获得感。
(二)以“品牌化”建设引领普法工作创新。挖掘并提炼《淮南子》中先贤法治思想,以豆苗为原型,设计出“豆娃”普法小使者形象,打造以“豆娃说法”为代表的区域法治文化品牌。截至目前,淮南市共打造《豆娃说法》系列法治动漫50余部、研发法治作品近10件,制作“豆娃”玩偶、摆件、画册、明信片、挂历等衍生品10余类,向群众派送近10万个,依托电影下乡放映《豆娃说法》动漫作品800余场次。实施“豆娃说法”普法品牌“四入行动”,即景区嵌入、繁华街区融入、乡镇村庄纳入、建制小区注入。广泛建立与生态融合、与环境协调、与规划统一的法治文化设施近3000个。洞山街道舜都社区服务中心设置“豆娃普法”彩绘墙专栏,以生动有趣的卡通形象宣传《未成年人保护法》。架河镇武庙村在村生态园区设置“豆娃”卡通形式雕塑,以群众“乐意看”“易消化”的形式吸引游客驻足。
(三)以“大众化”传播提升普法受众体验。淮南市聚焦村(社区)重点普法对象,积极采取因地制宜、因时制宜、因人制宜的普法方式,充分利用新时代文明实践站、村(社区)普法学校等阵地及普法志愿者、普法艺术团队、小小少年普法员等队伍,推动将“纸面上的法”转化为村居群众易于接受的“生活中的法”。加强对村(社区)老年人、青少年、妇女等群体的普法宣传教育,组织开展“送戏进乡村”“送法治电影下乡”等群众喜闻乐见的普法宣传活动。运用快板书、大鼓书、村广播等方式,常态化宣传与村居群众生活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凤台县以快板书说法形式,打造“高老头解说民法典”视频,已累计录制300多期,受到村居百姓的广泛欢迎。
(四)以“精准化”滴灌提升普法工作实效。针对村(社区)普法工作“四难”现象,即:人员难集中、时间难安排、内容难深入、效果难体现。淮南市实施精准化村(居)普法宣传。精准选择普法对象,重点加强村(社区)“两委”成员、乡村(社区)“法治明白人”、家庭成员骨干、网格员等普法对象的普法。精准设计普法方式,破解“四难”现象,选取村(社区)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用问题开展普法宣传,利用村(社区)居民微信联络群发布以案释法典型案例、村(居)法律顾问实时回答法律问题等形式,让村(社区)群众根据自身需要了解掌握法律知识。精准抓住普法时机,重点结合农闲时节、农村节日、农民工返乡季等时机,利用农村法治大舞台、社区广场等载体组织开展法治文艺活动。尤其注重对农民工普法宣传教育,结合农民工关注的热点、难点问题,开展送法进村、送法进社区、送法进工地等活动。
二、存在的问题
通过调研了解到,淮南市基层相关部门对普法依法治理工作的重视程度有所提高,村(社区)普法工作体系和机制逐步健全,但与全省其他地区类似,也存在一些共性问题。
(一)普法工作重视程度有待提高。个别地区对此项工作认识不到位,缺乏应有的责任感和动力,村(社区)普法工作不够扎实。缺少激励保障机制,村干部对法治乡村建设工作缺乏热情,配合开展普法工作的力度不够。“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落实不够到位,乡镇司法所承担了村(社区)普法主要任务,农业农村、民政、公安等相关单位开展各类“送法进村(社区)”活动频次较少。
(二)村(社区)普法的针对性和实效性仍要加强。乡村普法工作与农民群众的实际需求结合不够,还未做到因地制宜、因人施教。村(社区)普法工作专职人员和专业人才较为缺乏,村(社区)群众普法教育文化、传播、培训等基础设施有待完善。利用新媒体开展乡村普法宣传相对滞后。因青壮年农村群众进城务工多,农村留守人群中老人、儿童多,乡村新媒体普法宣传作用发挥较弱,成效不明显。
(三)村(社区)普法工作机制有待健全。村(社区)普法工作是一个系统工程,需要多部门配合协作才能有效推进,村(社区)普法工作虽然持续开展,但整体工作缺少明确的统筹协调部门,未能形成合力,在工作中易出现各自为政、各管一方现象,未形成联动高效的协作体系,导致村(社区)普法工作的参与度、深入度、融合度不够。
(四)法治宣传阵地建设有待提升。部分村(社区)的法治宣传栏、法治文化广场等未能及时更新、维护宣传内容。农家书屋、社区书屋法治类书籍品种单一、数量少、内容旧。普法宣传形式和手段仍需进一步提升,运用“报、网、端、微、屏”等载体开展普法宣传相对滞后,使用新媒体进行宣传和解答农民群众关心关注的法律法规、惠农政策的意识和投入还有待提升。
三、对策建议
(一)推动村(社区)普法工作职责落实。坚持把村(社区)普法工作建设作为全面依法治省和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基础工作来抓,严格落实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结合全省“法润乡村社区”专项行动,持续强化面向基层群众的普法宣传,统筹谋划推进交通安全、征地拆迁、教育就业、生态环保、疫情防控等与基层群众生产生活密切相关的10个领域28部重要法律法规普及工作。充分发挥各级法宣办职能作用,按照“谁执法谁普法、谁管理谁普法、谁服务谁普法”责任制要求,强化指导、督促落实,结合“江淮普法行”、“12·4”国家宪法日以及各类民俗、农事节令开展形式多样的普法主题活动,推动组织、宣传、法院、检察、公安、司法、民政、农业农村局等部门开展“送法下乡”活动,推动形成党委领导、政府实施、部门联动、社会参与的工作格局。
(二)加大村(社区)普法工作力度。创新村(社区)普法工作的形式和载体,利用12·4国家宪法日和宪法宣传周等时间节点,抓住庙会、集市等时机,常态化开展法治宣传教育。推进精准普法,结合村(社区)工作实际和农民现实法律需求,以互联网、微信、微博、抖音、动漫、H5等新媒体新技术开展法治宣传教育,利用村(社区)居民群不定期发布以案释法典型案例方式,让村(社区)群众享受到“指尖上的便民普法”。依托村(社区)新时代文明实践站、乡村大舞台、法治广场等阵地举办法治文化讲堂,开展法治文艺演出,采取以案说法、释法等群众喜闻乐见的形式,大力宣传与群众生产生活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增强法治宣传教育的感染力和渗透力。
(三)深化法治乡村(社区)示范建设。持续加强各级“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的创建与动态管理。大力实施乡村(社区)“法律明白人”培养工程,抓好乡村(社区)“法律明白人”的培养,加大村(社区)“两委”干部的法治培训力度,发挥其法治宣传的带头作用,充分发挥其在开展法治宣传、法律咨询和化解村(社区)矛盾方面的作用,不断提升村(居)民法治意识和法治素养。推进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培育,通过梳理积极健康的村(居)规民约、家规家训等形式,引导村(社区)群众树立正确的价值观念和道德准则。大力开展农村学法用法示范户等创建活动,广泛开展村(社区)法治模范、最美邻里、最美法治家庭等活动,弘扬法德新风。
(四)繁荣发展村(社区)法治文化。积极打造具有地方特点的普法工作品牌,形成品牌效应,积极推进普法品牌向村(社区)辐射,凝集形成普法工作合力,推动基层普法工作向强向实向暖发展。积极鼓励村(社区)群众参与法治文艺活动,培养命名一批优秀群众性法治文艺演出团队。加强村(社区)“廊、亭、栏、牌、墙、园、屏、馆、堂、台”等法治文化阵地建设,持续在安徽省级中心村推进实施“三个一”工程,即建设一个法治文化宣传栏(法治文化公园、广场或文化墙)、一个农家书屋(法治阅读空间)、一个农民法治大讲堂(农民学法讲堂)。通过采取多种举措,运用群众喜闻乐见的形式,推动法律知识进村(社区)入户到人,营造良好村居法治环境。
(五)健全村(社区)普法工作保障机制。坚持资源力量向基层倾斜,探索建立人才引进激励机制,采取政府购买服务等方式增加辅助人员,着力解决基层普法工作人才紧缺问题。加强基层普法工作经费保障,列入各级财政预算,建立正常增长机制。以项目化方式,逐步加大对村(社区)法治宣传阵地、法治文化广场、法治书屋、法治公园等阵地建设投入。推进将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创建工作列入省级中心村建设考核内容,积极争取将省级中心村法治宣传建设经费纳入美丽乡村建设中统筹解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