寿县司法局2022年“三公”经费预算情况
一、2022年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单位:万元
“三公”经费合计 |
因公出国(境)费 |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 |
公务 接待费 |
||
小计 |
公务用车购置费 |
公务用车运行费 |
|||
79 |
0 |
75 |
50 |
25 |
4 |
二、2022年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寿县司法局2022年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为79万元,比上年预算减少49万元,下降38.28%。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预算为0万元,公务接待费支出预算为4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预算为75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一)因公出国(境)费支出预算0万元,与2021年预算一致,持平原因主要是本年度未安排因公出国(境)预算,上年度也未安排此项预算。
(二)公务接待费支出预算4万元,比2021年预算减少4万元,下降50%,下降原因主要是压缩开支,减少接待次数。该项经费主要用于寿县司法局公务往来支出。经费使用严格执行《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中发〔2013〕13号)和《寿县党政机关公务接待管理规定(寿办发〔2015〕2号)规定。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预算75万元,比2021年预算减少45万元,下降37.5%。其中:公务用车运行费50万元,比2021年预算减少10万元,下降16.67%,下降原因主要是厉行节约,减少公务用车支出,该项经费主要用于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25万元,比2021年预算减少35万元,下降58.33%,下降原因主要是本年度预计购置执法执勤用车2辆,比上年度少3辆。经费使用严格按照中央、省和市有关公务用车配备使用管理制度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