寿县2021年度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农业科技支撑考核细则

发布时间:2021-11-10 15:52信息来源:寿县科技局文字大小:[    ] 背景色:       

 寿县2021年度实施乡村振兴战略

农业科技支撑考核细则

 

为做好2021年度全县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农业科技支撑相关工作,根据《中共寿县县委办公室寿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21年度全县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实绩考核办法(试行)的通知》(办〔202132号)等文件要求,制定本细则。

一、考核对象

全县各乡镇。

二、考核内容

主要从政策落实、重点任务完成、科技创新驱动乡村振兴发展等方面进行考核。

三、考核步骤

1.自评。各乡镇全面收集整理反映开展目标完成情况的相关资料,逐项自评打分,撰写自评报告并提供佐证材料(一式一份)。自评材料于2022110日前报送县科技局。

2.组织评估。依据自评报告及佐证材料,结合日常调研及检查情况等进行综合评分。

3.考核结果运用。考核结果按权重计入全县乡村振兴战略实绩考核总分。

 

附件:寿县2021年度乡村振兴战略农业科技支撑评分细则

附件

寿县2021年度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农业科技

支撑评分细则

 

 

指标名称

分值

考核细则

提供资料

得分

引导和支持科技特派员到村、到基地开展技术服务

50

15

结合本地乡村产业发展实际,制定相关科技政策措施

出台的相关文件

 

15

支持科技特派员创新创业、开展技术服务,建立科技示范基地1处以上

相关佐证材料

 

20

科技特派员对行政村服务的覆盖率50%以上,达不到50%按比例扣分

相关佐证材料

 

引导企业和农村经营主体加强与高校、科研院所合作,促进科技成果转化

50

25

开展产学研合作情况,达成院企合作1家以上得25分,没有不得分

相关合作协议

 

25

强化农业领域创新平台载体建设(如科技特派员工作站、专家工作站、创新团队等),助力乡村振兴

相关佐证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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