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关于2020年“三区”人才支持计划科技人员专项计划实施意见》的解读
一、 出台背景
对照上级部门的文件要求,为了积极推动科技人员队伍建设,围绕支柱产业大力引导科技成果的转移和转化,助力科技扶贫和乡村振兴,为我县发展提供有效的科技人才支持和智力服务。
二、 起草过程
根据科学技术部等5部门《关于印发“边远贫困地区、边疆民族地区和革命老区人才支持计划科技人员专项计划实施方案”的通知》(国科发农〔2014〕105号)、省科技厅《关于做好“三区”人才支持计划科技人员专项计划有关工作的通知》要求,现就我县2020年“三区”人才支持计划科技人员专项计划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三、 工作目标
从高等院校和科研单位推荐选派科技人员到我县开展科技服务、农村科技创新创业,培养县内科技服务人员和农村科技创新创业人员,积极推动科技人员队伍建设,围绕支柱产业大力引导科技成果的转移和转化,助力科技扶贫和乡村振兴,为我县发展提供有效的科技人才支持和智力服务。
四、 主要内容
(一)主要任务。
(二)选派、受培人员。
(三)服务内容与形式。
(四)资金管理。
五、 创新举措
1.选派对象围绕受援单位的科技需求开展工作,推进科技创新创业,并为受援单位培养本土科技人才。选派单位、受援单位与选派对象签订三方协议,建立工作台帐。选派对象所服务的企业与贫困村、贫困户建立利益联结机制,实施精准扶贫。选派对象按照选派协议和有关要求,为受援单位及贫困村提供技术服务,并及时报送选派工作总结。
2.依照“三区”人才专项经费管理办法,选派工作经费实行报账制或包干制,其开支范围包括工作补助、交通差旅费用、保险、培训费用、移动通讯费等。与选派对象服务工作的绩效考核工作相挂勾,落实包干措施,对认真履行工作职责、开展科技服务的选派对象,按省市科技部门要求直接拨付选派工作经费(选派对象包干使用)。选派工作经费严格按照选派工作经费开支范围安排使用,确保专款专用。服务期满后,选派对象要将年度工作和经费使用情况向县科技局详细报告。
六、 下一步工作考虑
县科技局会同有关部门对选派工作进行指导和实地考核,对专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检查,结果及相关材料报市科技局。对考核不合格的不再继续推荐选派。同时及时总结典型经验和做法,找出差距和不足,推进“三区”人才支持计划科技人员专项计划扎实有效开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