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县第十七届人大四次会议第119号建议协办情况的复函

发布时间:2020-06-15 11:01信息来源:寿县科技局文字大小:[    ] 背景色:       

县农业农村局:

县人大高峰等代表在县第十七届人大第四次会议上提出的《关于重点支持省级农业科技园区的建议》收悉。现就提出的有关建议,回复如下:

为深入贯彻实施创新驱动战略和乡村振兴战略,推进农业农村现代化,按照《安徽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快推进农业高新技术产业示范区和农业科技园区建设发展的实施意见》(皖政办〔201824号)和《安徽省农业科技园区管理暂行办法》(科农〔201860号)要求,2018年,我县依托寿县迎河省级现代农业示范区申报建设寿县省级农业科技园区,并成功获批(安徽省科技厅《关于第一批省级农业科技园区建设的通知》(科农〔2018101号))。

园区建立以来,在各方面的共同努力下,农业基础建设和产业发展取得了一定的成果,基础设施和生态环境日益改善。2019年,依据《支持科技创新若干政策》(寿政〔201858号)兑现园区奖励25万元用于科技研发,同时依托园区企业寿县绿园特种水产生态养殖加工有限责任公司申报培育市级科技特派员创新创业示范基地,依托寿县农门天下农业种植有限责任公司申报建立省级科技特派员工作站,已初步建立起产学研融合与科技成果转化应用有效机制,发挥了较强的示范带动作用。

针对园区的发展现状和存在不足,结合科技部门职责,初步提出三点意见:

1.修订和完善科技创新若干政策,进一步落实支持园区建设发展的政策措施,凝聚各类平台、人才、政策等资源要素支持园区建设发展。

2.根据农业科技园区核心区基础条件,开展产学研合作,强化研发平台建设,引进、研发现代农业高新技术、新品种,转化科技成果,发挥核心区作为现代农业发展制高点的引领和推动作用。

3.组织园区企业积极申报国家和省市科技项目,推进农业科技创新。

为进一步了解掌握社会公众对政策执行效果的反馈与评价,请您对该政策的制定及执行提出宝贵的意见或建议。我们将及时收集并分析,共同助力政策不断完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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