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圣远交通设施工程有限公司安徽圣远年生产20万吨水泥制品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批前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安徽圣远交通设施工程有限公司安徽圣远年生产20万吨水泥制品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以下简称《报告表》)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审批意见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该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本公示发布后五个工作日。如有意见,请于公示期内将书面意见反馈至县生态环境分局。
联系电话:0554-4108059
办公地址:寿县政务中心二楼生态环境分局窗口
项目名称:安徽圣远年生产20万吨水泥制品项目
建设单位:安徽圣远交通设施工程有限公司
建设地点:淮南市寿县丰庄镇
环评编制单位:六安渌源环境安全技术有限公司
建设项目概况:项目位于淮南市寿县丰庄镇,租赁寿县丰庄镇政府闲置厂房作为生产车间,并新建成品仓库1栋;国民经济行业类别:C3021水泥制品制造;项目用地面积4000㎡,总投资20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28万元;建设一条水泥预制品生产线,项目建成后,年产20万吨水泥制品;项目原辅材料为外购碎石、砂、水泥,不涉及建筑垃圾;生产工艺:原材料→物料输送→搅拌→入模浇注→拆模养护→成品;本项目新建设备均布设于封闭车间内,涉及生产均在封闭车间内进行;项目经寿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备案(项目代码2509-340422-04-01-623879)。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一)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落实《报告表》中提出的水污染防治措施。雨污分流、分类收集、分质处理。初级雨水经新建初级雨水池(60m³)收集后回用,不外排;养护废水、车辆及设备冲洗废水等生产废水经新建三级沉淀池(40m³)沉淀后回用,不外排;生活污水经化粪池预处理后,交由有处理能力的第三方进行处理,不得擅自排入外环境。
(二)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落实《报告表》提出的大气污染防治措施和要求。生产车间、成品仓库整体密闭且地面硬化,并安装自动门;安装门禁系统并与淮南市生态环境局联网;原辅材料禁止露天堆放;原料堆存区、卸料区以及其他产尘设备上方均设置雾化喷头进行降尘;物料输送带进行封闭,搅拌机密闭搅拌;卸料口、上料口、输送带进出口处设置固定式防尘网;原料输送、计量工序处设置密闭围挡;搅拌粉尘经集气罩+软帘收集通过脉冲布袋除尘器处理后由15m高排气筒(DA001)排放;水泥罐粉尘经自带的仓顶除尘器处理后无组织排放;车辆出入口设置冲洗平台,运输车辆采取车厢加盖等措施抑尘;厂区运输道路硬化并定期洒水抑尘。颗粒物排放执行《水泥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34/3576-2020)表1-现有与新建企业大气污染物最高允许排放浓度和表2-大气污染物无组织排放限值。
(三)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噪声污染防治法》,落实《报告表》提出的噪声污染防治措施。优先选用低噪声设备,合理布置产生噪声设备的位置,并采取必要的减振、隔声、消声等措施进行降噪处理,项目厂界噪声排放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2类标准。
(四)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落实《报告表》提出的固废污染防治措施。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参照《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20)要求进行贮存,其贮存过程应满足相应防渗漏、防雨淋、防扬尘等环境保护要求;按照《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的有关规定,规范设置和管理危废暂存场所。沉淀池沉渣、除尘器粉尘、沉降粉尘集中收集后回用于生产;废润滑油、废润滑油桶、废弃的含油抹布及劳保用品等危险废物在新建危废贮存库暂存,定期交由有资质单位处置;生活垃圾分类收集后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
(五)土壤及地下水污染防治措施。严格落实《报告表》提出的防渗措施,确保不会对土壤及地下水环境质量造成影响。
(六)有关本项目的其他环境影响减缓等措施,按《报告表》相关要求进行落实。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皖公网安备 34042202000005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