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公开征求《关于危险化学品运输车辆限行通告(征求意见稿)》意见的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及其《实施条例》《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危险货物道路运输安全管理办法》和《道路危险货物运输管理规定》等规定,寿县生态环境分局起草了《关于危险化学品运输车辆限行通告(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通告),现将《通告》内容面向社会公开征求社会公众意见建议,意见可通过以下途径和方式反馈:
1.通过信函方式寄至:寿县生态环境分局(寿县政务服务中心1005室);
2.通过电子邮件方式发至邮箱727314812@qq.com。
意见反馈时间: 2025年5月26日至2025年6月27日
联 系 人: 戚士婷
联系电话:0554-2759905
附件:《关于危险化学品运输车辆限行通告(征求意见稿)》
淮南市寿县生态环境分局
2025年5月26日
附件:
关于危险化学品运输车辆限行通告
(征求意见稿)
为进一步加强寿县县级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内危险化学品运输管理工作,有效防范危险化学品运输引发饮用水水源突发环境事故,保障我县居民饮水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及其《实施条例》《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危险货物道路运输安全管理办法》和《道路危险货物运输管理规定》等规定,决定对部分道路实施危险化学品运输车辆限行管理,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施行时间
本通告自2025年 月 日起施行。
二、限行车辆类型
本通告所限行的危险化学品运输车辆,是指运输列入《危险化学品目录》(2022调整版),在《化学品分类和危险性公示 通则》(GB13690-2009)中的八类危险化学品车辆。
三、限行路段及时间
1.寿蔡路与宾阳大道交叉口向东至东津渡大桥寿县-谢家
集交界处路段全天限行。
2.G328寿州大桥(正式通车后)全天限行。
3.过境危险化学品运输车辆可从滨湖大道绕行。
四、其他事项
请各有关单位、驾驶人严格遵守本通告规定,合理安排出行路线。对因保障生产、生活等特殊情况确需通过以上路段的危化品运输车辆,提前联系寿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提交相关资料进行审批,依法办理相关许可后按照指定时间和路线通行。寿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将对未审批进入限行或不按审批时间、路线通行的危险化学品运输车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予以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特此通告。
联 系 人:寿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 ×××
联系电话: ×××
寿县公安局 寿县交通运输局 淮南市寿县生态环境分局
2025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