审批前公示:淮南鸿合粘扣带有限责任公司
年产30亿米织带技改项目

发布时间:2025-04-11 15:07信息来源:淮南市寿县生态环境分局文字大小:[    ] 背景色: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我局拟对《淮南鸿合粘扣带有限责任公司年产30亿米织带技改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此次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公正性,现将拟作出审批意见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五个工作日。
受理部门:淮南市寿县生态环境分局行政审批股
电    话:0554-4108059
地    址:寿县政务中心二楼生态环境分局窗口
建设单位:淮南鸿合粘扣带有限责任公司
项目名称:淮南鸿合粘扣带有限责任公司年产30亿米织带技改项目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编制主持人):安徽鑫辉宇环境工程有限公司(周大伟)
项目概况:本项目为技改项目,位于寿县经济开发区(北部片区)定湖路9号,国民经济行业类别:C1783 纺织带和帘子布制造、D4430 热力生产和供应;项目总投资65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30万元;原项目环评报告于2016年10月8日经淮南市寿县生态环境分局(原寿县环境保护局)批复(文号:寿环评〔2016〕99号);本次技改在原“年产30亿米织带项目”基础上,增加4条“上浆-烘干”生产线,新增4台上浆机、4台烘干机及2台1t/h天然气锅炉等;技改后,项目产品种类、产能等不变,不新增用地;本次技改项目经寿县工业和信息化局备案(项目代码2409-340422-07-02-626820)。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一)严格落实《报告表》中提出的污染防治措施。雨污分流、分类收集、分质处理。雨水排入市政雨水管网;生活污水经化粪池预处理后汇同软水制备浓水纳入市政污水管网排入寿县清源水务有限公司处理;废水排放执行《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中三级标准,同时满足寿县清源水务有限公司接管限值。
(二)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落实《报告表》提出的大气污染防治措施和要求。上浆废气经集气罩收集、烘干废气经密闭收集,收集汇总后经二级活性炭装置处理后,通过20米高排气筒(DA001)排放;天然气燃烧废气经低氮燃烧处理后,通过18米高排气筒(DA002)排放。上浆和烘干工序非甲烷总烃排放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中排放限值;天然气锅炉颗粒物、二氧化硫排放执行《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 13271-2014)表3中排放限值,氮氧化物排放执行《安徽省大气办关于印发<安徽省2020年大气污染防治重点工作任务>的通知》(皖大气办〔2020〕2号)中“排放浓度不高于 50 毫克/立方米”要求;厂界非甲烷总烃无组织排放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中排放限值;厂区内非甲烷总烃无组织排放执行《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GB37822-2019)表A.1中排放限值。
(三)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噪声污染防治法》,落实《报告表》提出的噪声污染防治措施。优先选用低噪声设备,合理布置产生噪声设备的位置,并采取必要的减振、隔声、消声等措施进行降噪处理,厂界噪声排放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3类标准。
(四)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落实《报告表》提出的固废污染防治措施。一般固废执行《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 18599-2020)中相关要求;按照《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的有关规定,规范设置和管理危废暂存场所;废RO反渗透膜、边角料、废包装材料等一般工业固体废物集中收集于厂区新建一般固废暂存间暂存后外售综合利用;废胶桶、废活性炭、废机油和废机油桶等危废暂存于厂区新建危废暂存间,定期交由有资质单位处置;生活垃圾分类收集后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
(五)土壤及地下水污染防治措施。严格落实《报告表》提出的防渗措施,确保不会对土壤及地下水环境质量造成影响。
(六)有关本项目的其他环境影响减缓等措施,按《报告表》相关要求进行落实。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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