审批前公示:安徽志汇智能装备有限公司新能源电力金融通讯机箱机柜项目

发布时间:2025-03-05 16:21信息来源:淮南市寿县生态环境分局文字大小:[    ] 背景色: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的有关规定,经审查,我局拟对安徽志汇智能装备有限公司《新能源电力金融通讯机箱机柜项目》进行审批。为保证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公正性,现将拟作出审批意见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开征求公众意见。

公示时间:202535日起5个工作日

联系电话:0554_4993260

联系地址:寿县新桥国际产业园行政服务分中心环保窗口(232221)

项目名称:新能源电力金融通讯机箱机柜项目

建设单位:安徽志汇智能装备有限公司

环评文件编制单位:安徽鑫辉宇环境工程有限公司

项目概况:本项目为安全、消防用金属制品制造新建项目,位于寿县新桥国际产业园和谐大道46号。项目租用安徽省淮南市寿县新桥国际产业园和谐大道46号处厂房5673平方米及综合楼第五层771.51平方米主要购置激光切割机、折弯机、焊机建设脱脂、表调、磷化、除锈和粉末喷涂生产线等。项目建成达产后,可实现年产银行保险柜、新能源控制柜2万台的生产能力。项目总投资60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121万元,国民经济行业类别:C3353安全、消防用金属制品制造;项目经寿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备案(项目代码:2409-340422-04-01-311275)。

拟采取的污染防治措施:

1、废水污染防治措施。项目运营期废水主要为生活污水、喷粉前处理废水、保洁废水生活污水经化粪池预处理后进入寿县炎刘镇污水处理厂处理达标后排放,喷粉前处理废水与保洁废水经厂区自建污水处理站处理后进入寿县炎刘镇污水处理厂处理达标后排放。规范建设雨水排放口,雨水进入雨水市政管网。厂区只能设置一个规范的污水总排放口。

2、大气污染防治措施。项目运营期产生的废气主要为切割下料废气、焊接废气、打磨废气、刮灰废气、喷粉废气、固化废气、天然气燃烧废气等。(1)切割下料废气打磨废气、刮灰废气、焊接废气激光切割下料粉尘经集气罩收集后经袋式除尘装置处理后无组织排放;金属打磨及刮灰、打磨工序分别设置于密闭打磨房中产生粉尘和有机废气收集后经滤芯除尘器+二级活性炭装置处理通过一根15高排气筒(DA001)达标排放;在每台焊接设备旁设置集气罩+软帘收集后进入一套滤芯除尘装置处理达标后经一根15高排气筒达标排放;(2)喷粉废气:废气经负压收集后进入滤筒除尘器+旋风除尘器处理后通过一根15高排气筒(DA002)达标排放;(3)固化废气、天然气燃烧废气脱水炉天然气燃烧废气、喷固化、天然气燃烧废气经引风机+水喷淋+两级活性炭吸附处理后通过一根15高排气筒(DA003)达标排放。活性炭定期更换;排气筒和风机按要求规范设置。加强无组织废气防治,减少无组织废气排放。

3、噪声污染防治措施。运营期本项目噪声源主要是切割机、折弯机压铆机、打磨机、焊机、喷塑线、风机等设备运行时产生的噪声。通过选用低噪声设备、合理布局、隔声、减振和加强对生产设备的保养、检修等措施,降低噪声对周围环境的影响,确保厂界噪声排放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3 类标准要求。

4、固废污染防治措施。项目运营期产生的固体废物包括边角料、不合格品、除尘装置收集粉尘、废包装材料、废焊渣废含油抹布手套、废润滑油、废润滑油桶、废活性炭、废滤筒、污水处理产生的污泥及浮油废槽渣及生活垃圾等。按照《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中有关规定及《危险废物识别标志设置技术规范》要求,规范设置和管理危险废物暂存场所,设置危险废物识别标志。设置建筑面积20平方米的危废暂存间,运营期产生的含油抹布手套、废润滑油、废润滑油桶、废活性炭、废滤筒、污水处理产生的污泥及浮油和废槽渣等,暂存于危废暂存间,定期委托有危废处置资质单位处理处置;设置建筑面积30平方米的一般固废暂存间边角料、不合格品、除尘装置收集粉尘、废包装材料、废焊渣收集后外售物资回收公司。生活垃圾设置分类收集设施,分类收集后委托环卫部门清运处理。

5、土壤及地下水污染防治措施。建设单位采取分区防渗的措施。危废暂存间、化学品仓库、除锈、脱脂、表调、磷化及其水洗工序池体及池壁、废水管线区及污水处理站区设置为重点防渗区并落实防渗技术要求;生产车间内除重点防渗区以外的其他生产区域厂房地面设置为一般防渗区;除重点防渗区、一般防渗区之外区域设置为简单防渗区。地面等效黏土防渗层厚度达到相关要求。加强有无渗漏情况检查巡查,防止污染土壤、地下水。

6、风险防范管理措施。项目主要环境风险来自危险废物贮存、使用、运输、装卸过程及脱脂剂、除锈剂、表调剂、磷化剂润滑油及废润滑油等泄漏的环境风险;厂区内发生火灾爆炸及其伴生环境事件。加强生产管理;加强总图布置和建筑安全防范;严格按照要求储存脱脂剂、除锈剂、表调剂、磷化剂润滑油等危险物质和处置危险废物;落实重点防渗区防渗措施。编制环境风险应急预案并报县生态环境行政主管部门备案,落实风险防范管控措施。

7、项目运营前应办理排污许可。有关本项目的其他环境影响减缓措施,按《报告表》相关要求落实到工程设计运行中。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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