寿县生态环境分局召开非道路移动机械管理专题工作会议
为进一步改善我县空气质量,规范新老城区建筑市政工地施工机械的使用,有效减少非道路移动机械污染排放,切实改善环境空气质量,9月5日,寿县生态环境分局组织召开新老城区涉及非道路移动机械租赁公司、在建工地以及工业企业负责人参加的非道路移动机械管理专题会议。
会上,集中传达学习了《淮南市机动车和非道路移动机械排放污染防治条例》《淮南市人民政府关于划定高排放非道路移动机械禁用区的通告》等文件精神。
会上,县生态环境分局陈家伟副局长对城区禁止高排放工程机械使用相关工作进行了详细介绍并对下步工作提出了具体要求。
一是明确我县禁用区范围、适用范围及高排放标准。
二是明确编码登记。现场指导各参会人员操作运用非道路移动机械信息管理平台进行编码登记,要求严禁使用未经编码登记的非道路移动机械。
三是强化达标排放。通过宣贯法律法规,明确在划定禁止区范围内的建筑市政工地严禁使用国II及以下排放标准的工程机械,严禁使用排放不合格的非道路移动机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