岁末年初寿县环境安全隐患专项整治实施方案

发布时间:2024-01-08 15:10信息来源:淮南市寿县生态环境分局文字大小:[    ] 背景色:       

                                                          岁末年初寿县环境安全隐患专项整治实施方案
为坚决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指示精神,深刻汲取省内外重特大生产安全事故教训,切实做好当前生态环境领域安全工作,坚决防范化解重大环境安全风险隐患,决定在全县范围内开展岁末年初环境安全隐患专项整治工作,根据省市县重大事故隐患专项排查整治工作要求,结合工作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深入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坚决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指示精神,迅速组织起来,压实压紧责任,敢于动真碰硬,抓实抓细工作,按照“不放过任何一个漏洞、不留下任何一个盲点、不能有任何一个疏忽”要求,坚决落实好生态环境监管职责,督促指导企业建立环保设施安全风险隐患台账,推动风险隐患整改到位,夯实企业环境安全主体责任。
二、工作任务
(一)开展环保设施运行风险隐患排查整治。强化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落实,充分发挥乡镇属地监管职责,以具有重点环保设备设施的企业为重点整治对象,将环保设施的运行安全纳入监管范围,重点检查环保设施选型、建设、运行、管理等情况,环保设施建设是否通过工程验收,污水池、事故池、脱硫塔等涉及深水、有毒、腐蚀、泄漏等危险环节的环保设施是否采取围挡防护、标识警示等措施;督促企业建立健全环保设施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加强对从业人员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制定应急救援预案,强化事故应急处置,确保环保设备设施安全、稳定、有效运行。(责任单位:县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大队【以下简称执法大队】牵头,各股室配合)
(二)开展涉危险废物企业风险隐患排查整治。持续开展危险废物环境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危险废物规范化管理考核、打击危险废物违法犯罪行为专项行动等工作,加强对辖区产废风险企业监管,建立风险管控清单,逐个明确风险部位、隐患等级、防控措施;增加执法检查频次,严控非法转移、处置等违法行为;对排查发现的突出问题,以及之前查处、尚未整改到位的隐患问题,要限期整改、挂账督办、验收销号,做到问题查清、隐患根除,确保我县生态环境安全。(责任单位:执法大队牵头,土壤与自然生态股配合)
(三)开展核与辐射安全风险隐患排查整治。深入开展核与辐射安全隐患排查行动,聚焦放射源、射线装置和移动放射源异地使用的监管。对所有必查的放射源及射线装置使用单位逐一开展现场核查,重点查看装置使用、收储现状、辐射安全防护设施运行情况、管理制度落实情况、节日期间重点部位值班值守和在线监控运行情况,辐射工作人员的培训、辐射监测计划的落实及个人剂量档案的建立、规章制度制定及落实情况。对发现的问题及时指导,一盯到底,督促核技术利用单位尽快整改,进一步提升辐射工作业务水平。(责任单位:辐射站牵头,执法大队配合)
(四)开展饮用水水源地安全风险隐患排查整治。对饮用水水源地保护区内已安装的防护栏、标志牌、警示牌等日常维护情况进行排查,并着重对饮用水源一、二级保护区内是否存在非法倾倒和堆放固体废物等影响饮用水安全情况逐一排查,建立问题清单。同时,全面排查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及上游地区的污染源,对排查中发现的问题,建立风险源清单,立即进行整改,不能立行立改的要制定整改方案,明确整改时限。(责任单位:水环境管理股牵头,执法大队配合)
(五)开展农村污水处理站安全风险隐患排查整治。对全县20吨及以上的农村集中式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开展全覆盖安全排查整治。按照上级要求,开展“体检”式检查,主要检查乡镇的污水管建设现状情况,是否设置安全栅栏,对应设施否存在闲置、空转、出水不达标及与农村改厕是否做到有效衔接等情况开展全面排查,形成问题清单,确定责任单位,保证整改效果。针对排查发现问题,监管单位、属地政府和第三方运维单位多方讨论,因地制宜、对症下药,形成问题台账和相应的整改措施,真正解决长期困扰农村的生活污水排放问题。(责任单位:土壤与自然生态股牵头,执法大队配合)
(六)开展有限空间安全风险隐患排查整治。督促重点污染防治设施企业落实有限空间作业安全管理规定,深入排查辨识有限空间风险,严格按照“先通风、再检测、后作业”的流程实施有限空间作业;聚焦涉危险废物贮存间、污水处理设施等重点污染防治设施工作场所的有限空间,督促指导企业了解有限空间类别,辨识有限空间作业风险,认清危害;全面开展辖区污水处理厂、垃圾发电厂等重点环保设施设备、项目有限空间安全监管情况检查,健全有限空间作业审批和现场安全管理制度、有限空间作业安全操作规程,完善作业机制。(责任单位:执法大队牵头,各股室配合)
二、时间安排
(一)全面排查阶段(1月6日-1月15日)。局各股室、执法大队各执法室围绕部门工作职责,对涉及的行业每个环节、每个岗位、每项安全措施落实等情况进行全面细致的清查。对检查出来的问题,督查企业制定整改工作方案,组织开展全过程安全整改。
(二)督导检查阶段(1月16日-1月22日)。分局成立岁末年初环境安全隐患专项整治工作行动小组(见附件1),对各乡镇和园区重点督导检查。
(三)集中整治阶段(1月23日-2月29日)。局各股室、执法大队各执法室对排查发现的各类环保设施安全风险隐患问题要拉条挂账,边查边改、立行立改、限期整改。
(四)总结提升阶段(3月1日-3月10日):局各股室、执法大队各执法室要对岁末年初环境安全隐患专项整治情况进行全面梳理,总结经验、分析问题、强化攻坚,做到举一反三,确保老问题不反弹、新问题不出现,确保消除一批重大隐患、形成一批制度成果。
三、工作要求
(一)强化组织领导。局各股室、执法大队各执法室要高度重视,结合工作实际,明确重点内容,安排专人负责,细化工作措施,建立长效机制,加大执法力度。全面抓好专项行动贯彻实施,确保有关任务要求传达落实到基层一线。
(二)推动隐患整改。局各股室、执法大队各执法室要建立安全问题风险隐患清单化管理机制,分级分类建立台账,落实整改责任、目标、措施、时限,确保闭环整改。对区域性、系统性、行业性安全问题风险隐患要盯紧盯牢,采取切实有效措施推动动态整改。
(三)加强信息报送。局各股室、执法大队各执法室将排查工作开展情况及《安全生产隐患大排查大整治统计表》(见附件2)于每周五下午下班前报分局安委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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