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黑臭水体排查和治理情况的公示
农村黑臭水体排查和治理情况的公示
按照农村黑臭水体治理工作有关要求,我县发现农村黑臭水体1个,纳入国家监管清单农村黑臭水体1个。截至2023年12月,我县组织对本行政区域内农村黑臭水体进行治理,完成国家监管清单水体1个。现将有关情况予以公示,接受公众监督。
公示期限:15个自然日
县监督举报电话:0554-2759905
农村黑臭水体治理情况
序号 |
县(市、区) |
乡镇或街道 |
行政村(社区) |
水体名称 |
水体类型 |
水域面积(㎡) |
长(m) |
宽(m) |
地理位置信息 |
主要污染问题 |
监管清单级别 |
治理后水体是否常年有水
|
治理进展 |
|||||
黑臭段起点名称 |
起点经度 |
起点纬度 |
黑臭段终点名称 |
终点经度 |
终点纬度 |
|||||||||||||
1 |
寿县 |
八公山乡 |
郝圩村 |
郝圩村沟渠 |
沟渠 |
8800 |
1100 |
8 |
郝圩村 |
116.754417 |
32.642274 |
郝圩村 |
116.750725 |
32.644466 |
a.农村生活污水污染;f.生活垃圾和生产废弃物污染 |
国家级监管 |
季节有水 |
完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