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寿县卫健委行政处罚信息公示

发布时间:2026-03-18 16:39信息来源:寿县卫生健康委员会文字大小:[    ] 背景色:       
处罚文号或编号 单位名称 案件名称 处罚依据 作出行政处罚决定日期 行政处罚决定、行政强制及其他措施、其他处理情况
寿卫医罚[2024]1号 黄友松 黄友松未取得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擅自开展诊疗执业活动案 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基本医疗卫生与健康促进法》第三十八条的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基本医疗卫生与健康促进法》第九十九条第一款的规定。 2024/01/25 行政处罚决定:(罚款:100000),(没收违法所得:4158),没收药品器械;行政强制及其他措施:责令停止执业活动;其他处理情况:
寿卫医罚[2024]2号 寿县丰庄镇王店村卫生室 寿县丰庄镇王店村卫生室未按规定填写、保管病历资料案 《医疗纠纷预防和处理条例》第四十七条第(四)项 ;《医疗纠纷预防和处理条例》  第四十七条、第四款 2024/01/25 行政处罚决定:警告,(罚款:10000);行政强制及其他措施:责令改正;其他处理情况:无
寿卫医罚[2024]3号 孙同芳 孙同芳未取得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擅自开展诊疗活动案 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基本医疗卫生与健康促进法》第三十八条第二款的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基本医疗卫生与健康促进法》第九十九条第一款的规定。 2024/01/25 行政处罚决定:(罚款:50000),(没收违法所得:480),没收药品器械;行政强制及其他措施:责令停止执业活动;其他处理情况:
寿卫医罚[2024]4号 刘长俊 刘长俊未取得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擅自开展诊疗执业活动案 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基本医疗卫生与健康促进法》第三十八条第二款“医疗机构依法取得执业许可证。禁止伪造、变造、买卖、出租、出借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应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基本医疗卫生与健康促进法》第九十九条第一款“违反本法规定,未取得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擅自执业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卫生健康主管部门责令停止执业活动,没收违法所得和药品、医疗器械,并处违法所得五倍以上二十倍以下的罚款,违法所得不足一万元的,按一万元计算。” 2024/03/26 行政处罚决定:(罚款:50000),(没收违法所得:520),没收药品器械;行政强制及其他措施:无;其他处理情况:无
寿卫医罚[2024]6号 王瑶 王瑶未取得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擅自开展诊疗执业活动案 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基本医疗卫生与健康促进法》第三十八条第二款“医疗机构依法取得执业许可证。禁止伪造、变造、买卖、出租、出借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基本医疗卫生与健康促进法》第九十九条第一款“违反本法规定,未取得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擅自执业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卫生健康主管部门责令停止执业活动,没收违法所得和药品、医疗器械,并处违法所得五倍以上二十倍以下的罚款,违法所得不足一万元的,按一万元计算。” 2024/03/26 行政处罚决定:(罚款:50000),(没收违法所得:6902);行政强制及其他措施:无;其他处理情况:无
寿卫医罚[2024]7号     杭生玉 杭生玉未取得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擅自执业案 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基本医疗卫生与健康促进法》第三十八条第二款“医疗机构依法取得执业许可证。禁止伪造、变造、买卖、出租、出借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应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基本医疗卫生与健康促进法》第九十九条第一款“违反本法规定,未取得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擅自执业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卫生健康主管部门责令停止执业活动,没收违法所得和药品、医疗器械,并处违法所得五倍以上二十倍以下的罚款,违法所得不足一万元的,按一万元计算。” 的规定 2024/5/29 行政处罚决定:(罚款:50000),(没收违法所得:660),没收药品器械;行政强制及其他措施:无;其他处理情况:无
寿卫传罚[2024]3号 寿县双桥镇胜利村卫生室 寿县双桥镇胜利村卫生室未将医疗废物按照类别分置于专用包装物或容器案 《医疗废物管理条例》第四十七条第(一)项;《医疗卫生机构医疗废物管理办法》第四十一条第(一)项 2024/06/26 行政处罚决定:警告,(罚款:5000);行政强制及其他措施:责令限期改正;其他处理情况:无
寿卫传罚[2024]7号 寿县张李乡韩店村卫生室 寿县张李乡韩店村卫生室在非贮存地点倾倒、堆放医疗废物及将医疗废物混 入其他废物和生活垃圾的案 《医疗废物管理条例》第四十七条第(一)项;《医疗卫生机构医疗废物管理办法》第四十一条第(一)项;《医疗废物管理条例》第四十七条第(一)项;《医疗卫生机构医疗废物管理办法》第四十一条第(一)项 2024/06/26 行政处罚决定:警告,(罚款:6000);行政强制及其他措施:责令限期改正;其他处理情况:无
寿卫传罚[2024]4号 寿县迎河镇双碑村卫生室 寿县迎河镇双碑村卫生室未将医疗废物按照类别分置于专用包装物或容器案 《医疗废物管理条例》第四十六条第(二)项;《医疗卫生机构医疗废物管理办法》第四十条第(二)项 2024/06/26 行政处罚决定:警告,(罚款:2000);行政强制及其他措施:责令限期改正;其他处理情况:无
寿卫医罚[2024]8号 寿县正阳关镇花门村卫生室 寿县正阳关镇花门村卫生室未按规定实施医疗质量管理制度案 《医疗纠纷预防和处理条例》第四十七条第(一)项 2024/06/26 行政处罚决定:警告,(罚款:10000);行政强制及其他措施:责令改正;其他处理情况:无
寿卫传罚[2024]1号 寿县正阳关镇花门村卫生室 寿县正阳关镇花门村卫生室未将医疗废物按照类别分置于专用包装物或容器案 《医疗废物管理条例》第四十六条第(二)项;《医疗卫生机构医疗废物管理办法》第四十条第(二)项 2024/06/26 行政处罚决定:警告,(罚款:2000);行政强制及其他措施:责令限期改正;其他处理情况:无
寿卫医罚[2024]9号 寿县涧沟镇菱角村卫生室 寿县涧沟镇菱角村卫生室未经县级卫生行政部门核准擅自使用抗菌药物开展静脉输注活动案 《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管理办法》第五十四条 2024/06/26 行政处罚决定:警告;行政强制及其他措施:责令改正;其他处理情况:无
寿卫传罚[2024]5号 寿县迎河镇新墙村卫生室 寿县迎河镇新墙村卫生室未将医疗废物按照类别分置于专用包装物或容器案 《医疗废物管理条例》第四十六条第(二)项;《医疗卫生机构医疗废物管理办法》第四十条第(二)项 2024/06/26 行政处罚决定:警告,(罚款:2000);行政强制及其他措施:责令限期改正;其他处理情况:无
寿卫传罚[2024]2号 寿县涧沟镇菱角村卫生室 寿县涧沟镇菱角村卫生室未将医疗废物按照类别分置于专用包装物或容器及将医疗废物混入其他废物和生活垃圾案 《医疗废物管理条例》第四十六条第(二)项;《医疗卫生机构医疗废物管理办法》第四十条第(二)项;《医疗废物管理条例》第四十七条第(一)项;《医疗卫生机构医疗废物管理办法》第四十一条第(一)项 2024/06/26 行政处罚决定:警告,(罚款:7000);行政强制及其他措施:责令限期改正;其他处理情况:无
寿卫传罚[2024]8号 寿县窑口镇北集村卫生室 寿县窑口镇北集村卫生室未将医疗废物按照类别分置于专用包装物或容器案 《医疗废物管理条例》第四十六条第(二)项 2024/07/26 行政处罚决定:警告,(罚款:2000);行政强制及其他措施:责令限期改正;其他处理情况:无
寿卫放罚[2024]1号 寿县永安中医专科医院 寿县永安中医专科医院《放射诊疗许可证》未按规定进行校验案 《放射诊疗管理规定》第三十八条第二项 2024/07/26 行政处罚决定:警告,(罚款:2400);行政强制及其他措施:责令限期改正;其他处理情况:无
寿卫医罚[2024]12号 寿县谐和医院 寿县谐和医院使用未取得处方权的人员开具处方案 《医疗机构管理条例》第四十七条; 2024/08/05 行政处罚决定:(罚款:10000);行政强制及其他措施:责令改正;其他处理情况:无
寿卫医罚[2024]11号 寿县谐和医院 寿县谐和医院未按规定实施医疗质量安全管理制度案 《医疗纠纷预防和处理条例》第四十七条第(一)项 2024/08/05 行政处罚决定:警告,(罚款:10000);行政强制及其他措施:责令改正;其他处理情况:无
寿卫医罚[2024]14号    刘志洋 刘志洋未取得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擅自执业案
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基本医疗卫生与健康促进法》第三十八条第二款“医疗机构依法取得执业许可证。禁止伪造、变造、买卖、出租、出借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基本医疗卫生与健康促进法》第九十九条第一款“违反本法规定,未取得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擅自执业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卫生健康主管部门责令停止执业活动,没收违法所得和药品、医疗器械,并处违法所得五倍以上二十倍以下的罚款,违法所得不足一万元的,按一万元计算。” 的规定,给予行政处罚
2024/09/20 行政处罚决定:(罚款:50000),(没收违法所得:1810),没收药品器械;行政强制及其他措施:责令停止执业活动;其他处理情况:无
寿卫医罚[2024]17号    邸允亚 邸允亚非医师行医案
 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医师法》第十三条第四款“未注册取得医师执业证书,不得从事医师执业活动。”的规定,现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医师法》第五十九条“违反本法规定,非医师行医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卫生健康主管部门责令停止非法执业活动,没收违法所得和药品、医疗器械,并处违法所得二倍以上十倍以下的罚款,违法所得不足一万元的,按一万元计算。”的规定,给予行政处罚。
2024/09/26 行政处罚决定:(罚款:30000),(没收违法所得:115);行政强制及其他措施:责令停止执业活动;其他处理情况:无
寿卫医罚[2024]18号 寿州老年公寓康复医院 寿州老年公寓康复医院超出诊疗活动超出登记范围案 《医疗机构管理条例》第四十六条; 《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实施细则》第八十条
2024/09/26 行政处罚决定:警告,(罚款:40000);行政强制及其他措施:责令改正;其他处理情况:无
寿卫医罚[2024]15号 寿县大顺镇老嘴村卫生室 寿县大顺镇老嘴村卫生室使用非卫生技术人员从事医疗卫生技术工作及未按规定制定实施医疗质量安全管理制度案 《医疗机构管理条例》第四十七条;;《医疗纠纷预防和处理条例》第四十七条第(一)项 2024/09/27 行政处罚决定:警告,(罚款:40000);行政强制及其他措施:责令改正;其他处理情况:无
寿卫医罚[2024]16号 仇多梅 仇多梅非医师行医案   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医师法》第十三条第四款“未注册取得医师执业证书,不得从事医师执业活动。”的规定,现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医师法》第五十九条“违反本法规定,非医师行医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卫生健康主管部门责令停止非法执业活动,没收违法所得和药品、医疗器械,并处违法所得二倍以上十倍以下的罚款,违法所得不足一万元的,按一万元计算。”的规定,给予行政处罚。 2024/09/27 行政处罚决定:(罚款:20000),(没收违法所得:28);行政强制及其他措施:责令停止执业活动;其他处理情况:无
寿卫医罚[2024]20号 张悦 张悦非医师行医案 《中华人民共和国医师法》第五十九条 2024/11/01 行政处罚决定:(罚款:20000),(没收违法所得:600),没收药品器械;行政强制及其他措施:责令停止执业活动;其他处理情况:无
寿卫医罚[2024]28号 黄家才 黄家才非医师行医案 《中华人民共和国医师法》第五十九条 2024/11/07 行政处罚决定:(罚款:40000),(没收违法所得:1750),没收药品器械;行政强制及其他措施:责令停止执业活动;其他处理情况:无
寿卫医罚[2024]29号 姜平 姜平出租医师执业证书案 《中华人民共和国医师法》第五十四条第三款 2024/11/07 行政处罚决定:警告,(罚款:30000),(没收违法所得:1000),吊销执业证书;行政强制及其他措施:责令改正;其他处理情况:无
寿卫医罚[2024]25号 孙振中 孙振中违反诊疗规范对患者实施不必要的检查、治疗案 《中华人民共和国医师法》第五十六条第(五)项 2024/11/11 行政处罚决定:责令暂停执业活动,警告,(罚款:30000);行政强制及其他措施:责令改正;其他处理情况:无
寿卫医罚[2024]21号 吴绍斌 吴绍斌违反诊疗规范对患者实施不必要的检查、治疗案 《中华人民共和国医师法》第五十六条第(五)项 2024/11/13 行政处罚决定:责令暂停执业活动,警告,(罚款:30000);行政强制及其他措施:责令改正;其他处理情况:无
寿卫医罚[2024]23号 张新兵 张新兵违反诊疗规范对患者实施不必要的检查、治疗案 《中华人民共和国医师法》第五十六条第(五)项 2024/11/13 行政处罚决定:责令暂停执业活动,警告,(罚款:30000);行政强制及其他措施:责令改正;其他处理情况:无
寿卫医罚[2024]24号 金茂举 金茂举对患者实施不必要的检查、治疗案 《中华人民共和国医师法》第五十六条第(五)项 2024/11/13 行政处罚决定:责令暂停执业活动,警告,(罚款:30000);行政强制及其他措施:责令改正;其他处理情况:无
寿卫医罚[2024]22号 关玉宝 关玉宝违反诊疗规范对患者实施不必要的检查、治疗案 《中华人民共和国医师法》第五十六条第(五)项 2024/11/14 行政处罚决定:责令暂停执业活动,警告,(罚款:30000);行政强制及其他措施:责令改正;其他处理情况:无
寿卫医罚[2024]27号 寿县南唐惠民医院 寿县南唐惠民医院未实施医疗质量安全管理制度案 《医疗纠纷预防和处理条例》第四十七条第(一)项 2024/11/29 行政处罚决定:警告,(罚款:30000);行政强制及其他措施:责令改正;其他处理情况:无
寿卫医罚[2024]33号 陈朝玉 陈朝玉未按照注册的执业地点执业案  《中华人民共和国医师法》第五十七条 2024/12/13 行政处罚决定:警告,(罚款:16000);行政强制及其他措施:责令改正;其他处理情况:无
寿卫医罚[2024]32号 寿县益民医院 寿县益民医院未按照规定填写病历资料案 《医疗纠纷预防和处理条例》第四十七条第(四)项 ;《医疗纠纷预防和处理条例》  第四十七条、第四款 2024/12/16 行政处罚决定:警告,(罚款:21000);行政强制及其他措施:责令改正;其他处理情况:无
寿卫医罚[2024]30号 郝宝林 郝宝林非医师行医案 《中华人民共和国医师法》第五十九条“违反本法规定,非医师行医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卫生健康主管部门责令停止非法执业活动,没收违法所得和药品、医疗器械,并处违法所得二倍以上十倍以下的罚款,违法所得不足一万元的,按一万元计算。” 2024/12/17 行政处罚决定:(罚款:71000),(没收违法所得:1100),没收药品器械;行政强制及其他措施:责令停止执业活动;其他处理情况:无
寿卫医罚[2024]34号 陈朝玉 陈朝玉未按照规定填写病历资料案 《医疗纠纷预防和处理条例》第四十七条第(四)项 ;《医疗纠纷预防和处理条例》  第四十七条、第四款 2024/12/24 行政处罚决定:警告,(罚款:21000);行政强制及其他措施:责令改正;其他处理情况:无
寿卫医罚[2024]35号 范玉成 范玉成非医师行医案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医师法》第五十九条“违反本法规定,非医师行医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卫生健康主管部门责令停止非法执业活动,没收违法所得和药品、医疗器械,并处违法所得二倍以上十倍以下的罚款,违法所得不足一万元的,按一万元计算。”的规定 2024/12/26 行政处罚决定:(罚款:70000),(没收违法所得:160),没收药品器械;行政强制及其他措施:责令停止执业活动;其他处理情况: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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