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2月寿县卫健委行政处罚信息公示

发布时间:2025-06-24 15:19信息来源:寿县卫生健康委员会文字大小:[    ] 背景色:       
2025年2月行政处罚信息公示
序号 行政处罚决定文号 违法主体名称或姓名 主要违法事实 处罚依据 处罚结果 处罚日期 备注
1 寿卫医罚〔2025〕1号 寿县大顺镇卫生院 寿县大顺镇卫生院未按规定填写、保管病历资料案 违反了《医疗纠纷预防和处理条例》第十五第一款;依据《医疗纠纷预防和处理条例》第四十七条第(四)项,给予行政处罚 警告;罚款人民币1万元 2025/2/21
2 寿卫医罚〔2025〕2号 高云翔 高云翔未按规定填写、保管病历资料案 违反了《医疗纠纷预防和处理条例》第十五第一款;依据《医疗纠纷预防和处理条例》第四十七条第(四)项,给予行政处罚 警告;罚款人民币1万元 2025/2/21
3 寿卫医罚〔2025〕3号 戴延胤 戴延胤未按照注册的执业地点执业案 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医师法》第十四条第一款,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医师法》第五十七,给予行政处罚 警告;罚款人民币1.2万元 2025/2/24
4 寿卫医罚〔2025〕4号 寿县戴延胤大药房 寿县戴延胤大药房未经备案执业案 违反了《医疗机构管理条例》第二十三条,依据《医疗机构管理条例》第四十三条第二款,给予行政处罚 罚款3500元;;没收违法所得1200元 2025/2/24
5 寿卫医罚〔2025〕5号 寿县隐贤镇青龙村卫生室 寿县隐贤镇青龙村卫生室使用非卫生技术人员从事医疗卫生技术工作案 违反了《医疗机构管理条例》第二十七条,依据《医疗机构管理条例》第四十七条,给予行政处罚 罚款人民币1万元 2025/2/24
6 寿卫医罚〔2025〕6号 寿县隐贤镇青龙村卫生室 寿县隐贤镇青龙村卫生室未按规定填写、保管病历资料案 违反了《医疗纠纷预防和处理条例》第十五款第一款,依据《医疗纠纷预防和处理条例》第四十七条第(四)项,给予行政处罚 警告;罚款人民币1万元 2025/2/24
7 寿卫医罚〔2025〕7号 戚士圣 戚士圣未按规定填写、保管病历资料案 违反了《医疗纠纷预防和处理条例》第十五款第一款,依据《医疗纠纷预防和处理条例》第四十七条第(四)项,给予行政处罚 警告;罚款人民币1万元 2025/2/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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