寿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政务公开制度
为规范本机关政务信息公开工作、进一步深化政务公开水平,保障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知情权,推进依法行政,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结合本机关实际,制定本制度。
对下列政务信息,本机关应当主动向社会公开:
- 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机构及其主要职责;
- 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人事任免;
- 政府规章和规范性文件;
4. 部门集中采购项目、三公经费支出情况;
- 重大建设项目的竣工、施工、质量监督等信息;
- 行政许可的事项、依据、条件、数量、程序、期限以及申请行政许可需要提交的全部材料目录及办理情况;
- 突发公共事件的应急预案、预警信息及应对情况;
- 新闻发布、政策解读、回应关切信息;
- 法律、法规、规章和国家有关规定规定应当主动公开的其他政府信息。
对属于主动公开的政务信息,要及时主动向社会公开。应当在政府信息公开网站上进行公开,同时可以根据需要,通过其他便于公众及时准确获取信息的形式予以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