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注销《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编号:340422202111120101)的公告

发布时间:2025-06-17 15:03信息来源:寿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文字大小:[    ] 背景色:       

关于注销《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编号:340422202111120101)的公告

 

安徽聚丰食品有限公司于20211112日依法取得安徽聚丰食品有限公司米粉生产线建设项目(新建成品仓库、原料仓库、生产车间、办公楼、地下消防泵房及水池)工程《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编号为340422202111120101。因施工单位与项目经理发生变更,建设单位安徽聚丰食品有限公司于2025521日向我局申请注销该项目《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

我局按程序对申请进行审查,根据《建筑工程施工许可管理办法》第五条“建筑工程在施工过程中,建设单位或者施工单位发生变更的,应当重新申请领取施工许可证”的规定,同意注销该项目《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自公告之日起,上述施工许可证不再具有法律效力。凡与以上事项有利害关系的单位或个人如有异议,请自本公告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向我局提出书面意见。逾期未提出的,视为放弃上述权利。

特此公告。

联系电话:0554--4108038

 

 

寿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56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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