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建设单位、施工单位,各有关单位:
现将安徽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建设工程一般项目消防验收备案试行告知承诺制的通知》(建标规〔2025〕3号)转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学习,遵照执行。
关于建设工程一般项目消防验收备案试行告知承诺制的通知.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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