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24年度中秋国庆期间暨三季度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生产及扬尘污染防治综合大检查的通知
局机关各股室、局属各站所(中心),各建设、施工、监理单位:
为切实加强我县建筑施工质量安全管理,强化企业的主体责任落实,确保全市建筑工地安全形势平稳,防范质量安全事故发生,根据安徽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安徽省住房城乡建设系统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方案(2024-2026年)》(建安函〔2024〕136号)、寿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寿县住建系统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方案》、《淮南市住建领域安全生产资格证书涉假专项治理工作实施方案》等文件精神,经研究决定组织开展2024年度建筑施工质量、安全生产及扬尘污染防治综合大检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工作目标
全面落实省、市、县关于质量、安全生产的各项决策部署,扎实推进“质量月”活动,根据《质量强国建设纲要》要求,为加强建筑施工领域质量安全防范工作,严防各类质量安全事故,确保国庆期间建筑施工质量安全生产形势稳定,有效遏制质量安全生产事故发生,坚持问题导向,紧盯短板弱项,确保安排部署有力、任务责任落实、工作推进有序、隐患排查到位、治理成效明显。
二、检查时间
即日起至10月底。
三、检查范围
辖区范围内在建房屋建筑及市政工程。
四、分工安排
结合局工作实际,综合大检查工作分为3个工作组:
第1工作组:负责城区以及乡镇建筑工地质量、安全生产及扬尘污染防治等检查(带队领导:李刚,成员:高永辉、张琪、葛广生、魏波、钱坤、陈政、张智);
第2工作组:负责新桥片区建筑工地质量、安全生产及扬尘污染防治等检查(带队领导:赵前伟,成员:张君及新桥片区监督人员)
第3工作组:负责本局实施的建设工程、市政设施工程的质量、安全生产及扬尘污染防治等检查(带队领导:陈青山,成员:李欣宇、赵元森、李剑、丁志伟、吕兵、周洋、徐昂);
五、检查重点
1.建筑市场行为管理情况。重点检查:各方主体依法依规发(承)包情况;关键岗位人员到岗履职情况;项目现场建筑工人实名制管理情况;工程款和农民工工资支付情况;常态化扫黑除恶线索摸排情况。
2.质量管理情况。重点检查:建设单位首要责任落实情况;项目参建各方责任主体履行工程质量管理情况;材料进场验收、见证取样试验、举牌验收制度落实情况;业主开放日制度落实情况;工程实体质量管理情况;样板引路落实情况;装配式建筑质量管控情况;对钢筋等主要原材料进行监督抽检。
3.现场安全管理及教育培训情况。重点检查:各方主体安全生产责任制建立和落实情况;企业、项目负责人施工现场带班制度落实情况,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配备情况,“安全日志”制度执行情况;工程各项质量安全专项方案的审批和落实情况;特殊工种作业人员持证情况;工人安全教育和安全交底情况等。
4.防范高处坠落事故情况。重点检查:施工单位是否制定预防高处坠落的安全技术措施和专项施工方案;施工现场脚手架、“三宝四口五临边”安全防护情况;高处作业施工人员安全防护用品及安全防护措施落实情况;
5.危大工程管理情况。重点检查:涉及深基坑、高大模板及支撑体系、脚手架等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现场安全管控情况及专项施工方案编制、审批、实施、验收情况,超危大工程落实专家论证及验收情况。
6.食品安全卫生情况。重点检查:《食品经营许可证》及从业人员健康证办理情况;加工场所环境卫生情况,食品原料采购与贮存情况是否符合要求;食品安全管理制度建立与落实情况。
7.建筑工地消防安全管理情况。重点检查:消防安全管理制度和火灾事故应急救援预案是否建立;消防灭火设施配备、随层消防水源设置,动火审批,临时用电线路搭设、漏电保护器设置和外电防护等情况;临时宿舍区的用电管理和消防设施配备等情况是否符合有关消防规定;。
8.文明施工管理情况。重点检查:扬尘污染防治“六个百分百”措施落实情况;施工围挡设置、场容场貌、环境卫生等管理情况;施工单位房屋市政工程施工扬尘污染防治专项方案编制及执行情况。
9.其他情况。
六、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压实责任。建设单位、监理单位及施工单位等企业负责人要带队进行质量安全隐患排查,项目负责人要切实履行法定职责,项目关键岗位人员必须到岗履职。进一步强化责任落实,确保工作有序开展。
(二)加强督导,严格执法。检查组要强化“隐患就是事故、发现就要处理”意识,持续加大监督执法力度,依法严处各类质量安全生产违法行为。此次检查结果将在全县予以通报,对切实履行职责、施工现场质量安全实体情况较好的单位给予通报表扬。对管理差、工程存在较多质量、安全隐患的施工、监理企业,给予通报批评并公开上传。将对责任制不落实、施工现场安全生产和文明施工状况差、专项整治不到位的责任单位分别采取责令改正、约谈、记录不良行为、移交行政处罚等相关处理措施予以惩戒并通报。
2024年9月11日
皖公网安备 34042202000005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