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对安徽永安工程监理咨询有限公司总监理工程师不良记录的通报

发布时间:2024-05-14 14:46信息来源:寿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文字大小:[    ] 背景色:       

安徽永安工程监理咨询有限公司

寿县中部片区水源地建设附属工程二标段项目经现场检查,总监理工程师现场履职不到位,存在不了解工地进度、擅自脱岗等情况,依据《全国建筑市场注册执业人员不良记录认定标准(试行)》(建办市[2011])和《安徽省建筑市场信用管理暂行办法》(建市[2019]89号)规定,对项目总监进行以下行政处罚:

对总监理工程师张鹏飞,监理师注册证书号:00519777。记录一次并上传,公示期六个月,自2024年5月14日至2024年11月14日。   

 

 

 

 

2024年5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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