寿县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寿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印发《寿县房屋市政工程安全生产治理行动巩固提升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园区,各房屋市政工程参建单位:
现将《寿县房屋市政工程安全生产治理行动巩固提升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工作实际,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寿县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 寿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3年5月15日
寿县房屋市政工程安全生产治理行动
巩固提升实施方案
为有效防范房屋市政工程安全事故发生,全力营造稳定有序的安全生产环境,根据《淮南市安委会办公室 淮南市住房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淮南市房屋市政工程安全生产治理行动巩固提升方案〉的通知》(淮安办〔2023〕29号)要求,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治理行动实施方案。
一、工作目标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理念,更好统筹发展和安全,聚焦房屋市政工程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压实安全生产各方责任,夯实安全生产基础,提升安全监管效能,有效防范和化解各类风险隐患,全力防范各类生产安全事故发生。
二、重点工作
(一)压紧压实安全生产各方责任
1.落实安全生产政治责任。结合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主题教育,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统筹发展和安全。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宣传引导,强化社会面的安全意识,广泛形成重视安全生产、守护万家平安的浓厚氛围。
2.压实党委政府属地责任。各乡镇党委、政府,园区党工委、管委会要加大安全生产重大事故隐患治理的资金保障力度,推进实施物防技防等安全生产工程治理措施,完善政府购买服务、聘请专家等加强企业指导帮扶的工作机制。分管负责同志要亲自带头抓,按照职责分工,定期开展现场督导,加强重点问题挂牌督办和重大事故隐患督促整改,层层压紧压实各方责任,推动专项整治取得实效。
3.落实参建各方主体责任。不断压实勘察、设计、建设、监理、施工等参建各方的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进一步提升施工安全管理水平和能力。强化分包施工安全管理责任,施工总承包单位要与分包单位签订分包合同和安全协议,划分双方安全管理范围,明确安全生产职责和安全事故责任要求。加强劳务人员安全管理,减少危险作业灵活用工人员,加强安全教育培训,提升工人安全素质。
4.发挥安委会办统筹作用。县安委会办公室要定期掌握房屋市政工程安全生产治理行动专项整治进展情况,及时协调解决存在的突出问题。对于工作推进不力、发生典型事故的乡镇、园区,县安委会办公室将对负责同志进行约谈,并在全县通报。治理行动开展情况将纳入到本年度安全生产和消防工作考核巡查内容。
(二)进一步完善安全隐患治理机制
5.做好安全隐患排查预防工作。各乡镇、园区要推动治理模式向事前预防转型,针对高处坠落、物体打击、机械伤害、坍塌、有限空间中毒窒息、焊接与切割等引发的建筑工地火灾等事故类型,聚焦建筑起重机械、模板工程及支撑体系、脚手架工程、基坑工程等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重点关注各乡镇及工业园区内的厂房、仓库等工程项目,以及政府投资工程等。按照“逐企业、逐项目、逐设备”标准,县住建局牵头,各乡镇、园区及县安委会有关部门配合,对全县在建房屋市政工程开展至少2轮全覆盖精准排查,并不定期开展暗访抽查。
6.完善安全隐患追责制度机制。强化“隐患就是事故”理念,县住建局要建立房屋市政工程重大事故隐患、非亡人事故和重大险情台账,按调查程序查明原因,依法依规处理责任企业和人员。对重大事故隐患拒不整改、适用刑法修正案(十一)危险作业罪的,要向有关司法机关移交线索,推动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双向衔接、法律责任落实到位。
7.加强安全生产举报奖励工作。大力宣传落实《安徽省安全生产举报奖励办法》,引导社会公众逐步了解、发现、举报安全生产隐患问题,推动形成广大群众共同查找安全隐患格局,逐步建立群防群治、公众监督机制。
(三)进一步完善落实各方安全责任体系。
8.落实工程质量安全手册体系。认真落实《安徽省工程质量安全手册实施细则(试行)》,并在省级工程质量安全手册更新的基础上,细化落实安全生产法等法律法规要求。督促工程参建企业结合主营业务、组织架构、工艺工法和项目所在区域特点,对企业级工程质量安全手册进行动态更新。
9.压实企业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责任。督促企业主要负责人熟练掌握房屋市政工程生产安全重大事故隐患判定标准,每季度至少带队开展1次企业重大事故隐患排查整治情况全面检查,在巩固提升阶段至少带队组织1次工程项目分包情况全面排查和1次事故应急救援预案演练,制定企业分管负责人安全生产职责清单。
10.狠抓关键岗位人员到岗履职。认真落实《关于加强淮南市建筑工程专职安全生产管理的通知》要求,督促企业严格落实企业、项目负责人施工现场带班制度,按规定配备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执行“安全日志”制度。强化建筑施工企业“安管人员”和特种作业人员培训考核,提升人员操作安全技能。对发生事故或重大事故隐患未及时整改的,要倒查项目关键岗位人员3个月考勤信息,对长期脱离岗位、安全管理履职不力的,要督促有关企业依据合同约定及时调整,涉嫌违法的要依法处罚。
(四)全面提升安全生产监管能力。
11.构建新型数字化监管机制。加快与全国工程质量安全监管信息平台数据对接工作,及时上传治理行动各项工作信息,动态更新工程质量安全监督机构、施工安全信息员等内容,现场检查应使用平台小程序开展证照扫码验真、人脸识别等工作。
12.全域推广应用电子证照。在2023年底前完成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考核合格证、建筑施工特种作业操作资格证和建筑起重机械使用登记证全量换发电子证照,实现企业、项目、人员、设备全量全要素跨地区、跨层级协同监管。
13.深推“四个工地”建设。持续深入推进“红色工地”“绿色工地”“智慧工地”“安心工地”建设,积极引导企业开展试点,引导、培育、扶持试点项目,多形式、多渠道加强宣传推广,以工地的转型引领建设工程质量安全水平提升。
14.持续加强监管队伍建设。按规定配齐配强一线监管人员,提供必要的工作条件和经费。进一步加强监管人员培训教育,县住建局要对全县监管人员至少组织1次全覆盖安全生产专题培训,提高监管机构和监管人员执法能力,保障工程质量安全监管水平。
(五)严厉打击违法违规行为。
15.严肃查处违法违规行为。对“未批先建”、围标串标、肢解发包、转包、违法分包、超资质承揽工程、无图施工、任意压缩合理工期等违法违规行为,依法依规给予处罚。对发生生产安全事故负有责任的企业或个人,要依法给予罚款、停工、停业整顿、降低或吊销资质、吊销执业资格等处罚。
16.完善事故报送调查处罚闭环机制。建立施工安全信息员制度,压实事故报送责任,确保事故详细信息48小时内上报全国工程质量安全监管信息平台,对瞒报、谎报、迟报、漏报事故的企业和人员一律顶格处罚。针对长期没有完成事故调查或未完成处罚的,要实施挂牌督办或申请提级调查。
17.坚持分类施策与惩教结合。密切关注苗头性、倾向性问题,运用警示函、约谈提醒、批评教育、现场通报会、提高检查频次等差异化监管手段,防止隐患演变为事故。对无视主管部门提醒教育,隐患治理不彻底、险情处置不及时甚至发生事故的企业和人员,要依法查处并视情节实施行业禁入。
三、工作要求
(一)强化任务落实。各乡镇、园区及县安委会有关成员单位要加强组织领导,严格执行“一岗双责”和“三管三必须”规定,抓好工作任务落实,主要负责同志要亲自研究、亲自部署,深入推进全县房屋市政工程安全生产治理行动巩固提升。县住建局牵头,县安委会相关单位配合,开展专项督导检查,及时了解掌握治理行动巩固提升工作开展情况和存在的突出问题并在全县通报。县安委办要综合运用通报、约谈、警示、提醒等方式方法,督促责任措施落实,对安全生产工作不负责任、玩忽职守出问题的,要严查严处、严肃追责。
(二)严格检查要求。要充分运用“四不两直”、明察暗访等方式方法,确保发现真实问题,决不能搞形式、走过场。检查组要组织专业培训,要奔着问题去,揪着隐患改。要结合排查发现的安全风险隐患,明确隐患整改责任、措施、资金、时限、预案,分级分类采取有效措施消除隐患,实施精准治理。对发现的一般问题,应当场提出整改意见;对违法问题要现场处理,依法下达执法文书;对发现的重大隐患,要视情挂牌督办。严格隐患整改动态清零,坚决防止隐患变成事故。
(三)加强宣传引导。各乡镇、园区及县安委会有关成员单位要充分利用报刊、广播、电视、新媒体等多种形式,积极创新宣传手段,宣传治理行动的进展和成效,鼓励公众参与有奖举报,及时曝光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中发现的突出问题隐患和单位,强化震慑警示作用。要加强宣传引导,曝光安全隐患排查整治不力的典型案例,提高群众安全防范意识,营造人人关注、人人参与安全生产的良好氛围。
(四)强化总结评估。各乡镇、园区及县安委会有关成员单位要加强工作的资料收集整理,及时查漏洞、补短板,强优势、锻新板,积极拓展治理成果,巩固提升制度成效,总结推广典型经验和做法,严格落实建筑施工安全监管政策措施。2023年12月15日前将治理行动工作总结、有效经验做法报送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抄送县安委会办公室。县安委会办公室、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将适时对治理行动工作情况进行通报。
联系人: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方伟亚15385216898,865382394@qq.com。县安委会办公室:苏泽楠4022915,sx4022915@163.com。
寿县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 2023年5月15日印发
PDF文件:寿县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寿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印发《寿县房屋市政工程安全生产治理行动巩固提升实施方案》的通知.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