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寿县气象局重大灾害性天气叫应制度(试行)》的通知
局直各单位:
为进一步规范突发重大灾害性天气预警服务工作,根据《减灾司关于开展全国高级别气象灾害预警叫应考核工作(试行)的通知》要求,结合单位实际,制定印发《寿县气象局重大灾害性天气叫应制度(试行)》,请遵照执行。
特此通知。
寿县气象局
2024年4月20日
寿县气象局重大灾害性天气叫应制度
(试行)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规范突发重大灾害性天气预警服务工作,提高重大气象灾害快速联动响应和防御应对能力,根据实际情况,制定寿县气象局重大灾害性天气叫应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指的叫应分为内部叫应和外部叫应。
内部叫应是指根据天气实况监测、预报预测结果,当可能或已经出现重大灾害性天气时,气象台值班人员通过电话、短信、微信等方式提醒气象部门内部人员关注天气情况,并确认收到的行为。
外部叫应分为党政领导叫应和灾害防御责任人叫应。
党政领导叫应是指当可能或已经出现重大灾害性天气,有可能造成灾害性后果时,寿县气象局主要负责人通过电话向地方党政负责人报告灾害性天气情况及重要气象信息,并确认收到的行为。
灾害防御责任人叫应是指当可能或已经出现重大灾害性天气,有可能造成灾害性后果时,主要负责人、分管负责人或值班人员通过电话、短信、微信等方式向相关责任单位负责人通报或报告灾害性天气情况及重要气象信息,并确认收到的行为。
本制度所指的“相关责任单位”是指各级政府、应急管理局、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交通运输局、水利局、城市管理局等相关单位。当发布暴雨橙色及以上预警信号时,必须通过电话叫应相关责任单位负责人。
本制度所指的叫应是指暴雨(短时强降水)、强对流、台风达到一定标准时的叫应。
第三条 寿县气象局发布有关灾害性天气的《重大气象信息专报》或寿县气象台发布橙色及以上灾害性天气预警信号后,寿县气象局应当加强值班值守工作,及时启动应急叫应机制。
第四条 寿县气象局开展叫应时,要报告天气实况、未来天气趋势和可能诱发的气象灾害风险,并做好相关记录。
第二章 叫应标准、对象和流程
第五条 内部叫应参考气象灾害预警信号等级标准,按照“严密监视、分级指导、上下联动、区域联防”的工作原则,开展辖区内灾害性天气的监视、预报、预警及内部叫应工作。
当达到黄色预警信号标准时,值班预报员通过电话向分管负责人、带班领导、气象台长汇报;分管负责人、带班领导做好监测预警、叫应服务等督导工作。
当达到橙色或红色预警信号标准时,由值班预报员向主要负责人汇报;值班预报员与寿县气象台台长或市气象台会商研判,视情况发布相关气象灾害风险预警,做好预警发布、应急叫应、气象服务、应急联防等工作;局主要负责人、分管负责人、带班领导做好监测预警、叫应服务等检查和指导工作。
第六条 外部叫应坚持“严密跟踪、属地为主、分级叫应、准确及时”的原则。由主要负责人或分管负责人组织进行综合研判后,开展外部叫应工作。
1.叫应标准
(1)四级叫应
暴雨(短时强降水):辖区内某(区域)站点6小时内累计降雨量已经或可能达到50mm并持续。
(2)三级叫应
暴雨(短时强降水):辖区内某(区域)站点6小时内累计降雨量已经或可能达到100mm并持续。
强对流:预计未来6小时内将出现(或已出现)雨强超过40毫米的短时强降水或阵风8级以上的雷暴大风,并伴有较强雷电活动。
(3)二级叫应
暴雨(短时强降水):辖区内有1个区域站1小时雨量达到75毫米以上,或6小时内降水量已经或可能达到150毫米并持续。
强对流:预计3小时内已经或可能出现阵风10级以上雷暴大风或直径10毫米以上冰雹,并伴有强雷电活动。
台风:12小时内已经或可能受台风影响,平均风力达到10级以上,或阵风风力达到12级以上并可能持续。
(4)一级叫应
暴雨(短时强降水):二级叫应后,继续发布涉及相同区域的任一级别暴雨预警信号。
强对流:预计3小时内已经或可能出现阵风12级以上雷暴大风或直径20毫米以上冰雹,并伴有强雷电活动。
台风:6小时内已经或可能受台风影响,平均风力达到12级以上,或阵风风力达到14级以上并可能持续。
2.叫应对象
暴雨(短时强降水):强降水站点位于县城,叫应县应急局、县城管局、县住建局、寿春镇负责人;强降水站点位于地质灾害隐患点(八公山乡),叫应县应急局、县自规局、县文旅局、八公山乡镇负责人;强降水站点位于乡镇,叫应县应急局负责人、乡镇负责人。
强对流:站点位于县城,叫应县应急局、县城管局、县住建局、寿春镇负责人;站点位于乡镇,叫应县应急局负责人、乡镇负责人。
台风:叫应县应急局、县城管局、县住建局、寿春镇负责人、乡镇负责人。
3.叫应流程
(1)当达到四级叫应标准时,由值班预报员向分管负责人、带班领导汇报。
(2)当达到三级叫应标准时,由值班预报员向主要负责人、分管负责人、带班领导汇报。
(3)当达到二级叫应标准时,由值班预报员向主要负责人、分管负责人、带班领导汇报。主要负责人组织综合研判后,视情况向相关责任单位主要负责人通过电话、短信、微信等方式通报雨情及天气趋势,并注意加密报告频次。主要负责人视情况向当地党委政府主要领导报告。
(4)当达到一级叫应标准时,由值班预报员向主要负责人、分管负责人、带班领导汇报。主要负责人组织综合研判后,视情况向相关责任单位主要负责人通过电话、短信、微信等方式通报雨情及天气趋势,并注意加密报告频次。主要负责人向当地党委政府主要领导报告。
第三章 附 则
第八条 气象台要加强对灾害性天气影响系统的跟踪监测,密切关注灾害性天气发生发展趋势
第九条 保持与省、市气象台的会商,按照指导意见适时升级、变更、解除预警信号,编辑、发布预警产品。
第十条 在预警信号升级、变更、解除时及时面向社会公众、决策用户跟踪开展服务。
第十一条 有灾害发生时,按照灾情上报规定第一时间上报灾情信息;并根据应急管理局共享的灾情信息,及时跟踪续报。
第十二条 灾害发生后,及时组织开展灾情调查和灾后评估工作。重大灾害过程结束后,及时开展服务效益评估,结束3小时内上报叫应情况,24小时内上报部门联动部署,72小时内上报过程服务总结。
第十三条 本制度自印发之日起执行。
附表:寿县突发灾害性天气叫应标准
寿县重大灾害性天气内部“叫应”服务标准和工作流程
级别 |
“叫应”服务启动标准 |
“叫应”流程 |
二级 |
已发布涉及暴雨、强对流的蓝色、黄色预警信号。 |
1.县气象台值班员监测出现或分析可能出现强降雨、强对流等重大灾害性天气时,电话“叫应”台长并报告本局带班、分管领导; 2.与上级气象台开展天气会商,发布或调整暴雨、强对流类预警信号。 |
一级 |
已发布涉及暴雨、强对流和台风的橙色、红色预警信号。 |
1.县气象台值班员监测出现或分析可能出现强降雨、强对流等重大灾害性天气时,电话“叫应”台长并报告本局主要领导及带班、分管领导; 2.与上级气象台开展天气会商,发布或调整暴雨、强对流类预警信号; 3.县气象台发布暴雨、冰雹、雷雨大风橙色及以上级别预警信号后,局主要负责人10分钟内“叫应”市局主要负责人。 |
寿县重大灾害性天气外部“叫应”服务标准和工作流程
灾害性天气 |
叫应级别 |
叫应因素 |
叫应阈值 |
叫应对象 |
责任人 |
暴雨(短时强降水) |
四级 |
辖区内某(区域)站点1小时降雨量 |
辖区内某(区域)站点6小时内累计降雨量已经或可能达到50mm并持续。 |
强降水站点位于县城,叫应县应急局、县城管局、县住建局、寿春镇负责人;强降水站点位于地质灾害隐患点(八公山乡),叫应县应急局、县自规局、县文旅局、八公山乡镇负责人;强降水站点位于乡镇,叫应县应急局负责人、乡镇负责人。 |
分管负责人 |
三级 |
辖区内某(区域)站点1小时降雨量 |
辖区内某(区域)站点6小时内累计降雨量已经或可能达到100mm并持续。 |
强降水站点位于县城,叫应县应急局、县城管局、县住建局、县公安局、县交通运输局、县房产管理服务中心、县水利局、县教体局、县文旅局、寿春镇负责人;强降水站点位于地质灾害隐患点(八公山乡),叫应县应急局、县自规局、县文旅局、八公山乡镇负责人;强降水站点位于乡镇,叫应县应急局负责人、乡镇负责人。 |
主要负责人 |
|
二级 |
辖区内某(区域)站点1小时降雨量 |
辖区内有1个区域站1小时雨量达到75毫米以上,或6小时内降水量已经或可能达到150毫米并持续。 |
强降水站点位于县城,叫应县应急局、县城管局、县住建局、县公安局、县交通运输局、县房产管理服务中心、县人武部、县水利局、县教体局、县文旅局、寿春镇负责人;强降水站点位于地质灾害隐患点(八公山乡),叫应县应急局、县自规局、县文旅局、八公山乡镇负责人;强降水站点位于乡镇,叫应县应急局负责人、乡镇负责人。 |
主要负责人 |
|
一级 |
二级叫应后,继续发布涉及相同区域的任一级别暴雨预警信号。 |
二级叫应后,继续发布涉及相同区域的任一级别暴雨预警信号。 |
强降水站点位于县城,叫应县应急局、县城管局、县住建局、县公安局、县交通运输局、县房产管理服务中心、县人武部、县水利局、县教体局、县民政局、、寿春镇负责人;强降水站点位于地质灾害隐患点(八公山乡),叫应县应急局、县自规局、县文旅局、八公山乡镇负责人;强降水站点位于乡镇,叫应县应急局负责人、乡镇负责人。 |
主要负责人 |
|
强对流 |
二级 |
辖区内某(区域)站点极大风速及冰雹 |
3小时内已经或可能出现阵风10级以上雷暴大风或直径10毫米以上冰雹。 |
站点位于县城,叫应县应急局、县城管局、县住建局、县公安局、县交通运输局、县房产管理服务中心、县教体局、县文旅局、寿春镇负责人;站点位于乡镇,叫应县应急局负责人、乡镇负责人。 |
主要负责人 |
一级 |
辖区内某(区域)站点极大风速及冰雹 |
3小时内已经或可能出现阵风12级以上雷暴大风或直径20毫米以上冰雹。 |
站点位于县城,叫应县应急局、县城管局、县住建局、县公安局、县交通运输局、县房产管理服务中心、县教体局、县文旅局、寿春镇负责人;站点位于乡镇,叫应县应急局负责人、乡镇负责人。 |
主要负责人 |
|
台风 |
二级 |
辖区内某(区域)站点阵风风速和极大风速 |
12小时内已经或可能受台风影响,平均风力达到10级以上,或阵风风力达到12级以上并可能持续。 |
叫应县应急局、县城管局、县住建局、寿春镇负责人、乡镇负责人。 |
主要负责人 |
一级 |
辖区内某(区域)站点阵风风速和极大风速 |
6小时内已经或可能受台风影响,平均风力达到12级以上,或阵风风力达到14级以上并可能持续。 |
叫应县应急局、县城管局、县住建局、寿春镇负责人、乡镇负责人。 |
主要负责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