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寿县招商投资促进中心部门绩效自评报告
一、部门基本概况
寿县招商投资促进中心是在县委、县政府的指导下,经市、县编办批准成立的正科级建制全额预算事业单位,核定编制11名,科级领导职数3名(1正2副),股级职数3名,负责全县招商引资工作。
2023年招商中心主要工作计划:
(一)目标任务
1、全年引进亿元以上省外项目资金额127亿元。
2、全年新开工工业招商项目实际形成固定资产投资额54亿元。
3、全年新开工纳统工业项目37个。
(二)工作重点
1、健全机制抓招商
继续实行全县动员、全员招商,调整完善26个县级招商工作队。围绕新一代信息技术、高端装备制造、新能源汽车及零部件、农副产品精深加工和新材料等主导产业,紧盯全国50个重点招商城市、12个重点招商产业,开展精准招商。县委县政府主要领导实行AB岗,拿出三分之一时间轮番外出招商,率团赴杭州、深圳、海南等地开展招商推介活动。截至目前,全县共外出考察300余次,拜访企业及商协会600余家。落实张志强市长在浙江招商工作部署,结合我县实际,组建县第六批9个驻外招商组,驻点温州(瑞安、乐清)、宁波(慈溪)、台州(玉环)、广州(东莞)、上海(闵行)、福建(晋江)、江苏(昆山)、合肥(经开区)等地,下沉县区和产业园区。持续开展“全县招商引资项月月签”活动,截至目前,集中签约5批次,签约招商项目73个,协议投资246.95亿元。持续到外地开展推介会活动,截至目前,已开展4场推介会,努力提高寿县知名度。以实绩为导向强化考核奖惩,提升协议履约率、资金到位率、项目开工率、竣工投产率。
2、打造平台抓招商
坚持把经济开发区作为承载产业、引领发展的重中之重,充分发挥开发区的招商引资主战场、主阵地作用,整合优质资源,完善配套设施,补齐短板、锻造长板、巩固底板,着力打造开发区特色,精准招商引进一批建链型、强链型龙头企业,提高开发区产业集聚度和影响力。突出标准化厂房招商,对已建成的申亚科技、新桥电子电气、鼎鑫-工业广场和工投-临港等标准化厂房项目,按照工业企业亩均效益评价标准,依据落户协议,对落户的项目开展效益评价,对僵尸企业进行清理、对其他企业进行规范提升。对在建的中南高科·新桥智能制造、新桥佳海智能制造、新桥汽车零部件、金三江、万海寿蜀智能制造、中园慧创·科技智造、中小企业创业园和楚都智慧小微产业园等标准化厂房项目,按照协议约定工期,确保如期建成投入使用。针对每个标准化厂房的产业功能定位,加大宣传推介,重点围绕六大新兴产业,着力招引一批投资强度大、科技含量高、产出效益好、就业带动力强的优质企业落户标准化。截至目前,落户标准化厂房项目35个、协议投资43.2亿元 。
3、创新方式抓招商
充分发挥社会各界人士、各类组织的作用,积极开展多形式、多渠道招商引资活动。借助安徽国际徽商精英协会平台,充分对接全国275个城市的安徽商会,开展招商活动。拜访长三角、珠三角、京津冀等经济发达地区的安徽商会不少于60家。结合我县实际,紧盯浙东地区,以制造业为目标,强化浙东地区招商组力量。摸排当地主导产业,紧盯目标企业,既要顶天立地的大项目,也要铺天盖地的中小企业项目。每月召开驻外招商调度暨业务培训会,邀请专家、学者、行业领军人物和优秀企业高管等进行产业理论与招商实务授课,提高各级干部招商本领。
4、完善营商环境抓招商
县委、县政府主要领导每周对招商引资和重点项目进行调度推进,盯项目、说问题、问进度。及时研究解决土地、用工和产业基金等问题,并以县委督查予以交办相关部门,限时办结,形成闭环管理,确保签约项目早开工、开工项目早投产。继续实行县领导包保推进重大招商引资项目推进机制,对60个重大招商项目深化县领导牵头、职能部门帮办、引资单位帮办、项目落户地帮办的“四位一体”帮办服务措施,从项目立项选址、土地出让、生产管理、供水供电、手续办理等方面提供全方位服务,做到程序最简、时间最短、效率最高。努力营造“诚心待商、贴心护商、真心留商、热心安商”的浓厚氛围。修订完善《寿县招商引资项目推进工作流程》,从招商项目信息收集、信息甄别、实地考察、准入审核、专家评审、项目预审等六个工作流程。截至目前,预审项目7批次,预审项目20个,协议总投资额31.61亿。各职能部门根据职责要求限时办结的项目在“寿县重点项目智能管理系统”上予以督办提醒、黄牌提示、红牌预警、领导批示。将项目审批办理情况作为招商优质服务单位评选的重要依据。
(三)完成情况
2023年 1-12月份,将引进亿元以上省外项目资金额约127亿元,完成市下达目标任务的100%;3000万元以上工业招商项目实际形成固定资产投资额54亿元,完成市下达目标任务的100%;新开工纳统工业项目50个,完成市下达目标任务37个的135%。
二、部门预算执行和管理情况
(一)部门项目预算及执行情况
2023年部门预算项目支出324万元,是用于保障机关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工作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其中,用于驻外招商组的招商专项工作经费180万元;用于招商推介以及开展月月签等招商活动的专题招商工作经费144万,含年中追加的工作经费60万元。
由于年中增加推介会及月月签场数,招商工作经费60万元,新增项目支出在年底才得到批复,因此新增经费还有剩余。今年预算项目支出执行率约为95.37%。
(二)资金收支及结余情况
2023年,寿县招商投资促进中心收支平衡
三、2023年度项目支出绩效目标实现情况分析
寿县招商投资促进中心项目资金为9个驻外招商组工作经费,预算180万,因招商引资工作的特殊性,招商组经费都用在外出招商以及招商推介上,驻外招商组今年共外出招商108人次,目前已签约项目7个,完成投资额13亿元。
优质的招商引资企业促进了产业链的良性发展,起到筑巢引凤的作用。企业的纳税增加了当地政府的财政收入,所提供的就业岗位增加了人民群众的收入,同时让很多人就近就业,不必背井离乡,即能工作又能照顾到家庭,老人和留守儿童不再孤单,促进了家庭的和睦、社会的和谐,提升了人民群众对生活的幸福感和满意度等。
四、部门整体绩效情况分析
2023年,我单位按照法律、法规规定,认真提高单位内部管理水平,进一步规范内部控制,加强财务管理,加强廉政风险防控机制建设,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
1、结合本单位实际制定和完善了《寿县招商中心内部控制管理基本制度》,从单位层面和业务层面两个方面对单位内部控制岗位、预算、收支、资产、政府采购等控制制度进行了系统阐述和明确规定。
2、根据《预算法》及本级预算编制相关规定,结合本单位工作职责按时编制预算草案,做到预算编制目标明确。
3、按照国家有关财经纪律、中央八项规定要求及内控制度等规定,加强预算执行。并及时分析预算执行情况并向管理层提供预算执行信息,做到对预算执行的实时监控。
4、认真执行国家的相关法律法规,坚持“三重一大”等制度,厉行节约,严格控制开支范围和标准,特别是公务接待、公务用车运行维护、出国(境)考察学习等“三公”经费和其他行政办公经费的管理和控制,努力降低行政成本。资产购置、网络维护、购买中介机构服务等事务严格按规定办理政府采购等。所有支出(包括项目支出)全部实行国库集中支付,项目支出按规定专款专用,自觉接受财政部门的日常性监督。
5、按照《行政事业单位资产清查核实管理办法》等相关文件规定,对盘盈、盘亏资产按程序进行报批后进行处置,同时进一步完善了资产管理系统信息。
6、根据《预算法》有关预算、决算信息公开的要求,在财政下达预算、决算批复后,我单位及时通过县政府门户网站主动公开了我单位2023年部门预算和“三公”经费预算和2022年部门决算及“三公”经费决算等情况,主动接受社会监督。
五、绩效自评结果应用及公开情况
2023年我中心整体支出紧紧围绕县委县政府的重大决策和中心工作,与时俱进,开拓创新,各项工作高效运转,全面进步。结合实际,创造性地开展工作,确保了县委工作正常运转。2023年我办的整体支出发挥的社会效益明显,人民满意度大幅提高,为县委决策提供了及时、准确、全面的服务,为我县的经济发展和大局稳定做出了贡献。我单位及时通过县政府门户网站主动公开了我单位2023年部门预算和“三公”经费预算和2022年部门决算及“三公”经费决算等情况,主动接受社会监督。同时将绩效自评结果作为改进预算管理的重要依据。
六、绩效自评工作开展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下一步措施
按照寿财绩〔2023〕124号文件精神和要求,我中心及时向主要领导汇报,领导高度重视并安排人员开展绩效评价及相关工作。
存在的问题:
1、年初预算在上一年度编制上报,对次年经费的测算不能完整反映,且县财政在年初批复预算时是根据县级财力安排,出现预算编制不完整、经费预算不足部分及特殊事项通过预算追加,造成预算执行结果与年初预算有较大偏差等现象。
2、预算执行过程中风险点排查不够仔细、全面,单位内部控制制度完善但执行不到位。
下一步措施:
1、根据存在的问题,我单位将进一步加强预算编制的前瞻性,按照新《预算法》及其实施条例的相关规定,结合本单位的发展规划、上一年度预算执行情况和本年度预算收支变化因素,尽可能地科学、合理编制本年预算草案,避免年初预算与实际执行出现较大偏差的情况;
2、加强预算执行管理,执行中确需调剂预算的,按规定程序报经批准。
3、加强预算绩效管理机制,不断完善内部控制,在努力实现审计监督全覆盖的同时,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
县招商中心2023项目支出绩效评价表
项目名称:驻外招商工作经费
序号 |
一级 指标 |
二级 指标 |
三级 指标 |
指标分值 |
指标解释 |
指标说明及评分标准 |
评价得分 |
1 |
决策 (15分) |
项目申报管理 (10分) |
项目申报相关性 |
1 |
通过对项目的申报材料进行评价,判断申报项目是否与奖补支持的项目相关,用以反映和考核项目申报的相关性。 |
①申报项目是否符合国家政策和行业发展规划的要求;(0.25分) ②申报项目是否是项目库中的项目;(0.25分) ③申报项目是否是奖补资金支持方向的项目;(0.25分) ④申报项目是否是规定建设期内的项目。(0.25分) |
1 |
2 |
项目申报符合性 |
2 |
通过对项目的申报材料进行评价,判断项目的申报资料和条件是否符合相关要求,用以反映和考核项目申报条件和资料的符合性。 |
①项目提交的申请文件、材料是否符合申报要求;(0.5分) ②项目单位是否符合申报要求;(0.5分) ③项目是否符合专项资金支持的范围和方向;(0.5分) ④项目申报建设内容(或产出目标)是否符合申报要求。(0.5分) |
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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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审批程序规范性 |
1 |
通过对项目的申报材料进行评价,判断项目的申报评审和审批过程是否符合相关要求,用以反映和考核项目申报评审和审批的规范性。 |
①项目申报审核、审批程序是否规范;(0.5分) ②项目申报审批手续是否完善;(0.5分) |
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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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绩效目标的明确、合理性 |
6 |
项目申报文体(申报书、计划书)中是否明确了项目的绩效目标,绩效目标是否设定了清晰、细化、可衡量的指标值,用以反映和考核项目绩效目标的设定、细化、量化等情况。 |
①项目是否制定了实施方案或编制项目申报标准文本或计划书,是否设置了绩效目标;(2分) ②是否将项目绩效目标细化分解为具体的绩效指标;(1分) ③是否通过清晰、可衡量的指标值予以体现;(1分) ④是否与项目年度任务数或计划数相对应;(1分) ⑤是否与预算确定的项目投资额或资金量相匹配。(1分) |
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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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资金落实 (5分) |
资金到位率 |
3 |
项目实际到位资金与计划应投入资金(或项目总投资额)的比率,用以反映和考核资金落实情况对项目实施的总体保障程度。 |
资金到位率=(实际到位资金/计划投入资金)×100%; 实际到位资金:一定时期(本年度或项目期)内实际落实到项目的资金。 计划投入资金:一定时期(本年度或项目期)内计划投入到项目的资金。如项目已完工,且办理了决算的,计划投入资金等于项目实际总投资;如项目已完工,未办理决算的,计划投入资金等于已支付资金加未结算的合同价;未开工项目计划投入资金等于批复的总投资。 资金到位率100%得3分,95%-100%(不含)得2分,90%-95%(不含)得1分,90%(不含)以下不得分。 |
2 |
|
6 |
资金到位及时率 |
2 |
及时到位奖补资金与应到位奖补资金的比率,用以反映和考核财政或项目主管部门对财政奖补资金落实的及时性程度。 |
资金到位及时率=(实际已及时到位资金/应到位资金)×100%。 实际已及时到位资金:截至评价日,实际按规定时限落实到项目的资金。 应到位资金:按照批复的资金计划指标截至规定时点应落实到项目的资金。 奖补资金到位及时率100%得2分,90%-100%(不含)得1分,90%(不含)以下不得分。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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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
过程 (20分) |
项目管理 (10分) |
项目管理的规范性 |
2 |
项目单位在项目管理过程中,是否建立健全了项目管理相关内控制度,内控制度是否有效执行,项目管理程序是否符合相关规范要求,项目过程管理资料是否完整,用以反映和考核项目建设管理的规范性。 |
①是否已制定或具有相应的项目管理内控制度;(0.5分) ②项目内控管理制度是否得到有效执行;(0.5分) ③项目程序是否符合相关规范;(0.5分) ④项目过程管理资料是否齐全、完整。(0.5分) |
2 |
8 |
项目计划目标管理 |
1 |
项目单位是否严格按项目申报的计划目标进行实施项目管理的,有无擅自改变项目主要计划目标和建设标准的,用以反映和考核项目计划目标管理情况。 |
①项目是否按计划申报的实施内容进行项目管理的;(0.5分) ②项目单位有无擅自改变项目主要计划目标和项目内容标准的。(0.5分) |
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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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
政府采购制执行情况 |
2 |
通过对项目采购支出材料的评价,判断符合政府采购项目的支出是否严格执行了政府采购制,用以反映和考核项目采购管理的规范性。 |
①项目是否有符合政府采购的设备物资及其他服务业务;(1分) ②是否严格执行了政府采购制度。(1分) |
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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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
完工验收程序的规范性 |
4 |
项目完工后的验收工作是否按规定及时开展,是否通过主管部门和其他相关项目部门、专家的综合验收或第三方验收。 |
①是否在该项目建设完成后及时组织初步验收;(1分) ②验收资料是否完整;(1分) ③验收过程是否由项目主管部门或其组织成立的专家评审验收小组参与验收(1分) ④项目若委托第三方验收机构进行鉴定的,验收机构是否具备相应的资质(1分) |
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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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
项目档案管理合规性 |
1 |
项目是否建立了完整、规范的档案资料,档案资料整理是否合规,用以反映和考核项目档案管理情况。 |
①是否建立健全的项目档案管理制度;(0.5分) ②档案资料整理是否符合完整、规范;(0.5分) |
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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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 |
过程 (20分) |
财务管理 (10分) |
财务管理的规范性 |
2 |
项目单位为加强项目资金和财务管理,是否建立健全了项目资金或财务管理相关内控制度,项目的财务核算是否符合规定,用以反映和考核项目资金和财务管理的规范性。 |
①是否已制定或具有相应的资金或财务管理内控制度;(1分) ②项目的财务核算是否符合财务会计制度的要求;(1分) |
2 |
14 |
资金使用合规性 |
5 |
项目资金使用是否符合专项资金管理办法或相关的财务管理制度规定,用以反映和考核项目资金的规范运行情况。 |
①项目资金是否设置了明细核算,并做到专款专用;(1分) ②资金支付手续是否齐全,审批流程是否完善;(1分) ③资金支付进度是否符合合同约定,是否有拖欠工程款的现象;(1分) ④资金支付凭证是否合规,是否存在大额现金支付、不合规票据支出等违规现象;(1分) ⑤资金是否存在截留、挤占、挪用、虚报套取等违反资金管理规定的现象(1分) |
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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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 |
国库集中支付情况 |
1 |
项目财政专项资金是否执行了国库集中支付制度,用以反映和考核项目专项资金支出管理的规范性。 |
①项目财政专项资金是否严格执行了国库集中支付管理;(1分) |
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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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 |
监督检查有效性 |
2 |
项目主管部门或财政部门是否为保障资金的安全、规范运行而采取了必要的监控措施,定期或不定期进行专项资金使用情况的督查,用以反映和考核项目主管或财政、审计等部门对财政资金使用情况的有效监控。 |
①是否制定了保障资金安全及规范资金管理的措施或办法;(0.5分) ②各级政府或主管部门是否适时组织开展了资金专项督查;(0.5分) ③监督检查过程中发现的问题是否都得到了及时整改;(0.5分) ④项目财务决算是否规范,是否经有资质的中介机构审核。(0.5分) |
1.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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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 |
产出 (40分) |
项目产出 (40分) |
申报实施内容完成程度 |
15 |
对照项目申报阶段设定的产出目标,评价项目实施的实际产出数与计划产出数的比率,用以反映和考核项目产出数量目标的实现程度。 |
实际完成率=(实际产出数/计划产出数)×100%。 实际产出数:项目申报时实际完成的项目计划建设内容。 计划产出数:项目绩效目标确定的在项目申报时需完成的项目计划建设内容。 得分=实际完成率*分值 注:生产、服务及科研等行业项目主要产出指标为产品数量、提供服务数量和成果数量;建设、提升、改造项目主要考核项目建设内容完成程度。 |
14.583 |
18 |
申报投资(或支出)偏差率 |
5 |
项目实际投资(或支出)与计划投资(或支出)的比率,与100%进行比较存在的差异情况,用以反映和考核项目申报投资(或支出)真实情况和项目计划投资(或支出)管理水平。 |
项目投资偏差率=项目投资(或支出)完成率-100% 项目投资(或支出)完成率=项目实际总投资(或支出)额÷计划总投资(或支出)额×100% 项目总投资=账面已支出+应付账款(未完工的部分按合同价计列,若已经审计则以审计结论为准) 得分=[1-投资(或支出)偏差率]*分值 |
4.8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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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 |
质量达标率 |
8 |
项目完成的质量达标产出数与实际产出数的比率,用以反映和考核项目产出质量目标的实现程度。 |
质量达标率=(质量达标产出数/实际产出数)×100%。 质量达标产出数:项目申报时达到既定质量标准实际完成的项目计划建设内容。 得分=质量达标率*分值。 注:完工项目达标以项目验收报告上的结论为准;未开工或未实施项目质量达标率为零。 |
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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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 |
完成时限符合率 |
8 |
项目实际完成时限在申报指南(或通知)要求的时限内完成的项目数与计划项目数的比率,用以反映和考核项目产出时效目标的符合程度。 |
完成时限符合率=符合申报时限要求的完工项目数/计划(或申报)项目数×100% 符合申报时限要求的完工项目数:是指项目实施单位完成该项目实际所耗用的时限符合申报时限要求的项目数总和。 计划(或申报)项目数:按照项目实施计划或申报指南(通知)等相关规定申报的项目数。 得分=完成时限符合率*分值。 |
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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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 |
财政资金放大倍数 |
4 |
通过财政奖补资金影响作用,引导社会资本对国家鼓励的行业和公共设施项目进行投入,用以反映和考核项目财政资金的杠杆效应。 |
财政资金放大倍数=项目资金总投入/财政补助资金。 项目资金总投入包括项目各种渠道投入的资金总和,如项目投入的资金总额超过项目实际总投资额的,以项目实际总投资额确认。 财政资金放大倍数>1,得4分 |
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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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 |
效果 (25分) |
项目效益 (25分) |
经济效益 |
5 |
项目实施对经济发展所带来的直接或间接影响情况。 |
①通过项目实施,是否促进了项目单位和其他相关单位的收入或利润提升(2分) ②通过项目实施,是否促进了项目单位和其他相关单位(群体)的纳税额提升,从而带动经济效益增长;(2分) ③通过项目实施,是否提高了劳动效率、节约了成本费用。(1分) |
5 |
23 |
社会效益 |
5 |
项目实施对社会发展所带来的直接或间接影响情况。 |
①通过项目实施,是否促进了项目单位和其他相关单位可持续发展;(2分) ②通过项目实施,是否解决或缓解了行业、社会的矛盾及难题; 如:行路难、看病难、卖粮难等矛盾。(1分) ③通过项目实施,是否能正确的影响和引导广大群众生产的极积性;(1分) 如:粮食生产、生猪养殖等积极性。 ④通过项目实施,是否促进了民生改善。(1分) |
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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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4 |
生态效益 |
5 |
项目实施对生态环境所带来的直接或间接影响情况。 |
①通过项目的实施,是否能达到美化环境、保护资源的效果;(2分) ②通过项目的实施,是否能避免或减少污染环境、浪费资源现象发(1分)生; ③通过项目的实施,是否能改善或提升资源回收利用率;(1分) ④通过项目的实施,是否正确的影响和引导广大群众保护环境。(1分) |
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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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5 |
可持续影响 |
5 |
通过项目的实施和后续运行成效发挥,对国家战略储备、行业发展的可持续影响情况。 |
①项目实施是否符合国家或行业可持续发展的相关规定及要求;(1分) ②项目主管部门或项目运营单位是否制定了项目运营管理办法或制度;(1分) ③通过项目的实施,是否提升了项目单位和其他相关单位(群体)持续经营能力或市场竞争力;(1分) ④通过项目的实施,是否解决或缓解了行业、社会的矛盾及难题,保障行业正常发展、社会正常运行。(2分) |
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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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6 |
社会公众、服务对象或政府的满意度 |
5 |
通过对社会公众、服务对象或政府相关部门人员的调查走访,获取对项目实施效果的满意程度。 |
①社会公众或服务对象对项目实施效果的满意程度;(3分) ②政府综合考核、专项考核结果评价。(2分) 注社会公众或受益对象满意度=回答满意的人数/实际调查人员总数*100%。 达到90%得满分,每降低一个百分点扣0.2分,扣完为止 |
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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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计 |
100.00 |
100.00 |
- |
100.00 |
- |
- |
95.94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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