寿县招商投资促进中心2021年部门决算情况
目 录
第一部分 寿县招商投资促进中心概况
一、主要职责
二、单位决算构成
第二部分 寿县招商投资促进中心2021年度单位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第三部分 寿县招商投资促进中心2021年度单位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七、政府性基金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九、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寿县招商投资促进中心2021年度单位决算情况
第一部分 寿县招商投资促进中心概况
一、主要职责
(一)贯彻执行国家及省、市的对内对外开放、利用外资、经济技术联合协作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牵头研究拟定全县对内对外开放、招商引资、经济技术合作的政策、措施及管理办法,并具体组织实施。
(二)负责我县招商引资指导协调委员会办公室的日常工作;统筹规划、协调指导全县对内对外开放、招商引资和经济技术联合协作工作,协调全县对内对外开放工作的相关事项,受理外商投诉;研究制定全县利用外资、经济技术联合协作的中长期规划,组织实施市下达的年度任务。
(三)组织全县招商引资活动;负责国内外投资者来寿县考察投资合作项目,举办各类招商引资活动的联络、协调服务工作;组织我县各类经济组织参加国内外重大投资贸易洽谈会和招商活动;承办县委县政府招商引资、经济合作代表团出访、组团的联络的工作;负责管理全县的委托代理招商、网络招商、媒体招商工作,组织招商引资和合作项目推介;指导和管理全县投资促进工作,协调重点项目的谈判、签约。
(四)负责管理和协调国内外各类经济社会组织和自然人到寿县的投资;分析研究全县招商引资情况,会同有关部门宏观指导全县招商引资工作;管理和监督外商投资企业执行有关涉外法律、法规及履行合同章程情况,并协调解决有关问题;负责全县经济技术协作、社会事业合作的统筹规划、协调指导和组织实施工作;负责省外来寿投资企业、省内合作企业认证工作;指导、协调县内和县际间区域合作组织的工作;配合有关部门推动以科技教育、文化、卫生为重点的社会事业合作;协调经济技术协作项目的实施及有关优惠政策的落实;负责经济技术协作业务统计工作。
(五)督促检查全县改善投资环境,协调解决外来投资者反映的问题和意见;负责全县招商引资奖励暂行规定的组织实施,负责建立对内对外开放工作跟踪督办制度,会同有关部门组织实施;牵头为外来投资者办理相关投资手续,负责全县招商引资工作考核考评工作。
(六)负责全县招商引资项目库的建立和管理;负责招商引资和经济技术联合协作重点项目的研究开发,评估论证和项目储备;负责寿县招商网站的维护和管理;建立全县招商引资及经济技术联合协作信息网络,实现网上招商,利用各种有效手段,为县内企业提供信息咨询服务。
(七)参与研究制定全县外向型经济中长期发展计划,编制年度招商引资运行计划,为县委、县政府提供招商决策建议;协调联系全县外来投资企业(含港、澳、台投资企业),掌握外来投资企业合作情况,并定期向县委、县政府报送有关动态;负责全县招商引资工作的宏观管理,跟踪调度全县招商任务落实情况,检查落实年度计划完成情况。
(八)协调组织参加国内大型经贸展销会、洽谈会、博览会和其它大型经贸洽谈活动;管理驻外专业招商机构。
(九)承办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单位决算构成
寿县招商投资促进中心2021年度单位决算仅包括单位本级决算,无其他下属单位决算,与预算比较,无增减变化。
纳入寿县招商投资促进中心2021年度单位决算编制范围的单位仅1个,详细情况见下表:
序号 |
单位名称 |
1 |
寿县招商投资促进中心 |
第二部分 寿县招商投资促进中心2021年度单位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单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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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额单位: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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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目编码 |
科目名称 |
年初结转和结余 |
本年收入 |
本年支出 |
年末结转和结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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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计 |
基本支出结转 |
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 |
合计 |
基本支出 |
项目支出 |
合计 |
基本支出 |
项目支出 |
合计 |
基本支出结转 |
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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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支出结转 |
项目支出结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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类 |
款 |
项 |
合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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寿县招商投资促进中心没有政府性基金收入,也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安排的支出,故此表无数据。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公开08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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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 金额单位: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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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目编码 |
科目名称 |
本年支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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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计 |
基本支出 |
项目支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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类 |
款 |
项 |
合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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寿县招商投资促进中心没有使用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支出,故此表无数据。
第三部分 寿县招商投资促进中心2021年度单位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1年度收入总计430.57万元(含使用非财政拨款结转结余和年初结转结余)、支出总计430.57万元(含结余分配和年末结转结余)。与2020年相比,收、支总计各增加100.39万元,增长30.40%,主要原因是年初结转和结余和年末结转和结余增加。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2021年度收入合计325.68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325.68万元,占100%;事业收入0万元,占0%;经营收入0万元,占0%;其他收入0万元,占0%。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1年度支出合计340.31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72.75万元,占80.15%;项目支出67.56万元,占19.85%;经营支出0万元,占0%。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1年度财政拨款收入总计376.17万元(含年初财政拨款结转结余),支出总计376.17万元(含年末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与2020年相比,财政拨款收、支总计各增加62.12万元,增长19.78%,主要原因是年末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增加。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331.38万元,占本年支出的97.38%。与2020年相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增加17.33万元,增长5.52%。主要原因一是因发放提租补贴、职工零星增资等导致基本支出增加;二是招商工作支出增加。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331.38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311.23万元,占93.92%;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8.65万元,占2.61%;卫生健康(类)支出3.73万元,占1.13%;节能环保(类)支出1.30万元,占0.39%;住房保障(类)支出6.49万元,占1.96%。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为100.82万元,支出决算为331.38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328.68%。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 主要原因一是年中追加招商组工作经费,二是年中追加2021年政策性调资,三是年中追加一次性工作奖励。。其中:基本支出263.82万元,占79.61%;项目支出67.56万元,占20.39%。具体情况如下:
1.一般公共服务(类)商贸事务(款)招商引资(项)。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176.22万元,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年中追加招商引资工作专项经费。
2.一般公共服务(类)商贸事务(款)事业运行(项)。年初预算为81.96万元,支出决算为129.31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57.77%,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一是年中追加2020年政策性调资,二是年中追加2019年度一次性奖励。
3. 一般公共服务(类)其他一般公共服务支出(款)其他一般公共服务支出(项)。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5.70万元,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年中追加一般性支出。
4.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年初预算为8.65万元,支出决算为8.65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
5. 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年初预算为3.72万元,支出决算为3.73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27%,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年中单位医疗保险支出增加。
6.节能环保支出(类)污染防治(款)其他污染防治支出(项)。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1.30万元,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年中追加节能环保支出。
7. 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年初预算为6.49万元,支出决算为6.49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1年度财政拨款基本支出263.82万元,其中:人员经费163.08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伙食补助费、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费、职业年金缴费、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住房公积金、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生活补助、对其他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公用经费100.74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其他商品服务支出、办公设备购置等。
七、政府性基金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寿县招商投资促进中心没有政府性基金收入,也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安排的支出。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情况说明
寿县招商投资促进中心没有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也没有使用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支出。
九、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2021年度,寿县招商投资促进中心机关运行经费支出100.74万元,比2020年增加8.14万元,增长8.79%,主要原因是招商工作支出增加。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1年度,寿县招商投资促进中心政府采购支出总额5.67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5.67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5.67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00%,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5.67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00%。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21年12月31日,寿县招商投资促进中心单位共有车辆0辆,其中:其他用车0辆;单价50万元以上的通用设备0台(套),单价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四)关于2021年度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寿县招商投资促进中心严格按照《寿县预算绩效管理工作考核暂行办法》件要求,对照《寿县预算绩效管理工作考核评分表》,根据我单位预算管理绩效工作实际开展情况,从基础工作、事前绩效评估、绩效目标管理、绩效监控管理、绩效评价管理、绩效信息公开六个方面进行了自评,考评结果显示优良,具体如下:
2021年招商分局工作经费项目绩效评价报告
一、项目基本情况
为进一步加大寿县招商引资工作力度,经县委、县政府研究同意,组建全县第五批十个驻外招商组,每个驻外招商组由县财政预算安排年度工作经费18万元,工作经费由县财政局拨入县招商投资中心,实行统一管理,专款专用。主要用于驻外招商组工作期间所产生的住宿费、交通费、客商接待费、招商宣传推介费、办公用品等支出。
二、综合评价情况及评价结论
运用由绩效评价组设计并经相关部门确认的评价指标及评分标准,通过数据采集及访谈,对招商投资促进中心招商分局工作经费项目绩效进行客观评价,根据得分的不同情况,将评价结果划分为四个等级:总分在90分以上(含90分)为优,80-89分(含80分)为良,60-79分(含60分)为中,60分以下为差。该项目最终评分结果为92.53分,绩效评级为“优”,评分汇总如下:
招商投资促进中心驻外招商分局工作经费项目绩效评价得分表
项目 |
项目决策 |
项目过程 |
项目产出 |
项目效益 |
合计 |
指标分值 |
20 |
30 |
25 |
25 |
100 |
评价得分 |
15 |
29.5 |
23.03 |
25 |
92.53 |
占标准分 |
75% |
98.33% |
92.12% |
100% |
92.53% |
三、绩效评价指标分析
本部分从项目决策、项目过程、项目产出、项目效益4个方面,对招商投资促进中心驻外招商分局工作经费项目进行打分,详细评价内容见附表。
(一)项目决策情况
该指标包括项目申报管理和资金落实二方面内容,由6个三级指标构成,指标分值为20分,实际得分15分,得分率75%,各指标得分情况分析如下:
1.项目申报相关性:申报项目符合国家政策和行业发展规划的要求;申报项目是项目库中的项目;申报项目是奖补资金支持方向的项目;申报项目是规定建设期内的项目。根据评分标准,该指标得分2分。
2.项目申报符合性:项目提交的申请文件、材料符合申报要求;项目单位符合申报要求;项目符合专项资金支持的范围和方向,申报建设内容符合申报要求,根据评分标准,该指标得分4分。
3.审批程序规范性:项目申报审核、审批程序规范;项目申报审批手续完善;根据评分标准,该指标得3分。
4.绩效指标合理性及明确性:项目设置了绩效目标;将项目绩效目标细化分解为具体的绩效指标;通过清晰、可衡量的指标值予以体现;与项目年度任务数或计划数相对应;与预算确定的项目投资额或资金量相匹配。根据评分标准,该指标得6分。
5.资金落实:资金到位率=(实际到位资金/计划投入资金)×100%=81万元/128万元*100%=63.28%。按评分标准,该指标扣3分。
6.资金到位及时率=(实际已及时到位资金/应到位资金)×100%=67.72万元/81万元*100%=83.6%。按评分标准,该指标扣2分。
(二)项目过程情况
该指标包括项目管理和财务管理两方面内容,由9个三级指标构成,指标分值为30分,实际得分29.5分,得分率98.33%,各指标得分情况分析如下:
1.项目管理的规范性:已制定或具有相应的项目管理内控制度;项目内控管理制度得到有效执行;项目程序符合相关规范;项目过程管理资料齐全、完整。根据评分标准,该指标得4分。
2.项目计划目标管理:项目按计划申报的实施内容进行项目管理的;项目单位无擅自改变项目主要计划目标和项目内容标准的。根据评分标准,该指标得分2分。
3.政府采购制执行情况:经县公共资源监督管理局招标备案,符合政府采购的设备物资及其他服务业务,严格执行了政府采购制度。根据评分标准,该指标得分2分。
4.完工验收程序的规范性:项目完工后的验收本项目不考核不扣分。根据评分标准,该指标得分4分。
5.项目档案管理合规性:建立健全的项目档案管理制度;档案资料整理符合完整、规范,项目资料整理符合申报要求。根据评分标准,该指标得分3分。
6.财务管理的规范性:已制定相应的财务管理内控制度;项目的财务核算符合财务会计制度的要求。根据评分标准,该指标得分5分。
7.资金使用合规性:项目资金设置了明细核算,做到专款专用;资金支付手续齐全,审批流程完善;资金支付进度符合约定;资金支付凭证合规,不存在大额现金支付、不合规票据支出等违规现象;资金不存在截留、挤占、挪用、虚报套取等违反资金管理规定的现象。根据评分标准,该指标得分5分。
8.国库集中支付或县级报账执行情况:严格执行了国库集中支付管理,根据评分标准,该指标得分3分。
9.监督检查有效性:制定了保障资金安全及规范资金管理的措施或办法;各级政府或主管部门适时组织开展了资金专项督查;监督检查过程中发现的问题都得到了及时整改;项目财务决算规范,但未见有资质的中介机构审核扣0.5分。根据评分标准,该指标得分1.5分,扣0.5分。
(三)项目产出情况
该指标包括产了申报实施内容完成程度、质量达标率等5方面内容,由5个三级指标构成,指标分值为25分,实际得分23.03分,得分92.12%,各指标得分情况分析如下:
1.申报实施内容完成程度:实际完成率=(实际产出数/计划产出数)×100%=67.72万元/81万元=83.6%,得7*83.6%=5.85分。根据评分标准,该指标得分5.85分、扣1.15分。
2.申报投资(或支出)偏差率:项目投资偏差率=项目投资(或支出)完成率-100%=83.6%-100%=16.4%
得分=[1-投资(或支出)偏差率]*分值=(1-16.4%)*5=4.18分。根据评分标准,该指标得分4.18分,扣0.82分。
3.质量达标率:本项目不考核此项内容不扣分。根据评分标准,该指标得分5分。
4.完成时限符合率:在规定项目期内已完成两个固定资产投资招商项目,完成时限符合率=符合申报时限要求的完工项目数/计划(或申报)项目数×100%=2/2*100%=100%。根据评分标准,该指标得分4分。
5.财政资金放大倍数:本项目不涉及其他资金来源,得4分。
(四)项目效益情况
该指标包括项目效益和满意度指标两方面内容,由3个三级指标构成,指标分值为25分,实际得分25分,得分率100%,各指标得分情况分析如下:
1.经济效益:通过招商项目的引进,促进了项目单位和其他相关单位(群体)的收入或利润提升;通过招商项目的引进,促进了项目单位和其他相关单位(群体)的纳税额提升,从而带动经济效益增长;通过招商项目的引进,提高了劳动效率、节约了成本费用。根据评分标准,该指标得分5分。
2.社会效益:通过招商项目的引进,促进了项目单位和其他相关单位(群体)可持续发展;通过招商项目的引进,促进了项目单位和其他相关单位(群体)可持续发展;通过招商项目的引进,解决或缓解了行业、社会的矛盾及难题;通过招商项目的引进,能正确的影响和引导广大群众生产(或工作)的极积性;通过招商项目的引进,促进了民生改善。根据评分标准,该指标得分5分。
3.生态效益:绿色、节能、环保等新技术的引进应用和推广,明显带动各环节的节能减排,具有一定的生态效益。能达到美化环境、保护资源的效果;能避免或减少污染环境、浪费资源现象发生;能改善或提升资源回收利用率;正确的影响和引导广大群众保护环境。根据评分标准,该指标得分5分。
4.可持续影响:项目实施符合国家或行业可持续发展的相关规定及要求;项目主管部门或项目运营单位制定了项目运营管理办法或制度;通过项目的实施,提升了项目单位和其他相关单位(群体)持续经营能力或市场竞争力;通过项目的实施,解决或缓解了行业、社会的矛盾及难题,保障行业正常发展、社会正常运行。根据评分标准,该指标得分5分。
5.服务对象满意度指标:社会公众或受益对象满意度=回答满意的人数/实际调查人员总数*100%=6/6=100%。政府综合考核、专项考核结果评价,荣获寿县2020年度目标管理绩效考评及重点工作(高质量发展工作、招商引资工作、农业农村工作、创优营商环境工作)考评先进单位。根据评分标准,该指标得分5分。
四、存在的问题及建议
预算执行不及时,由于新冠肺炎疫情影响,招商引资工作受限,运行经费未完全支出,未能发挥预算资金的预期效果。建议待疫情平稳按使用规划,合理控制、使用资金,在计划时间内及时支付项目资金,提高财政资金的运行效益。
招商投资促进中心2021年整体支出绩效评价报告
一、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职能概述
寿县招商投资促进中心是经市、县编办批准设立的正科级建制全额预算事业单位,负责全县招商引资工作。其主要职责是:
1.牵头研究拟定全县对内对外开放、招商引资、经济技术合作的政策、措施及管理办法,并具体组织实施。
2.负责我县招商引资指导协调委员会办公室的日常工作;研究制定全县利用外资、经济技术联合协作的中长期规划,组织实施市下达的年度任务。
3.组织全县招商引资活动;指导和管理全县投资促进工作,协调重点项目的谈判、签约。
4.负责管理和协调国内外各类经济社会组织和自然人到寿县的投资;负责经济技术协作业务统计工作。
5.督促检查全县改善投资环境,协调解决外来投资者反映的问题和意见;负责全县招商引资工作考核考评工作。
6.负责全县招商引资项目库的建立和管理;建立全县招商引资及经济技术联合协作信息网络,实现网上招商,利用各种有效手段,为县内企业提供信息咨询服务。
7.参与研究制定全县外向型经济中长期发展计划,编制年度招商引资运行计划,为县委、县政府提供招商决策建议。
8.协调组织参加国内大型经贸展销会、洽谈会、博览会和其它大型经贸洽谈活动;管理驻外专业招商机构。
9.承办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机构人员情况
寿县招商投资促进中心核定编制11名,其中行政编制2人、事业编制8人、行政工勤1人,领导编制为科级领导职数3名(1正2副),股级职数3名。
(三)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
1.全年引进招商引资到位资金114亿元,其中引进亿元 以上省外项目到位资金95亿元;
2.全年引进外商直接投资6160万美元;
3.全年新开工工业招商项目实际形成固定资产投资额40亿元;
4.全年新开工固定资产投资3000万元以上工业项目50个,其中固定资产投资1亿元以上工业招商项目22个。
二、评价结论
县招商中心围绕县委县政府的招商政策,细化目标任务,明确工作重点,2020年完成招商引资项目32个,实际到位资金125.4亿元,占全年目标任务的110%。2020年收入总额321.88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320.26万元,其他预算收入1.62万元,总支出320.15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33.69万元,项目支出86.46万元。
2020年县招商中心整体支出发挥的社会效益明显,人民满意度大幅度提高。整体支出评价得分93.75分,评级为“优”,综合得分如下:
县招商中心整体绩效评价得分表
部门整体 |
规划 |
执行 |
产出 |
效果 |
合计 |
指标分值 |
15 |
45 |
20 |
20 |
100 |
评价得分 |
15 |
39.5 |
19.25 |
20 |
93.75 |
占标准分 |
100% |
87.78% |
96.25% |
100% |
93.75% |
三、绩效评价指标分析
本部分从规划、执行、产出、效果四个方面,对县招商中心整体支出进行评价打分,详细评价内容见附表。
(一)规划情况
该指标包括基础信息、工作计划和资绩效目标三方面内容,由5个三级指标构成,指标分值为15分,实际得分15分,得分率100%,各指标得分情况分析如下:
1.基础信息完整性:县招商中心基础数据信息完整,根据评分标准,该指标得分3分。
2.年度工作计划完整性:县招商中心制定了2020年工作计划,年度工作计划完整可行,根据评分标准,该指标得分3分。
3.年度工作计划明确性:年度工作计划明确可操作。根据评分标准,该指标得分3分。
4.年度绩效目标合理性:县招商中心针对本期部门绩效进行了自评,编写了自评报告。绩效目标设置依据充分,绩效目标合理,符合实际,可操作。根据评分标准,该指标得分4分。
5.年度绩效目标明确性:绩效目标明确,细化、量化程度高。根据评分标准,该指标得分2分。
(二)执行情况
该指标包括预算执行、预算管理、资产管理和档案管理四方面内容,由16个三级指标构成,指标分值为45分,实际得分39.5分,得分率87.78%,各指标得分情况分析如下:
1.预算执行率:
除上级政策性因素影响外,年度无预算追加,预算执行率=(账面支出数/预算数)×100%=(320.15万元/309.58万元)×100%=103.41%,根据评分标准,该指标得6分。
2.公用经费控制率:
2020年度公用经费预算为10.57万元,本年度上级拨入招商工作经费105万元,部门实际公用经费支出98.71万元。
公用经费控制率=(实际支出公用经费总额/预算安排公用经费总额)×100%=(98.71万元/115.57元)×100%=85.41% 。根据评分标准,该指标得3分。
3.“三公”经费控制率:
出国(境)费无;车辆购置及运行费控制率=9.41万元/11.3万元=83.27%;公务接待费=20.95万元/26.8万元=78.17% 。根据评分标准,该指标得3分。
4.政府采购执行情况:政府采购履行规范的采购程序。根据评分标准,该指标得3分。
5.重点项目预算执行率:重点项目资金九个驻外分局工作经费,预算128万元,支出67.72万元,
预算执行率=67.72万元/128万元*100%=52.90%,重点项目预算执行率在80%以下不得分,该指标扣5分。
6.管理制度健全性:建立健全预算资金管理、内部财务管理、会计核算等管理制度;相关管理制度合法、合规、完整;相关预算管理未得到有效执行。根据评分标准,该指标得2.5分,扣0.5分。
7.资金使用合规性:县招商中心资金申报支付手续齐全,资金核算规范无截留、挤占、挪用、虚报等现象。根据评分标准,该指标得分4分。
8.预决算信息公开性:县招商中心按规定内容、规定时限公开预决算信息。根据评分标准,该指标得分2分。
9.在职人员控制率:单位花名册在编人员11人,现有11人,实际发放工资11人。根据评分标准,该指标得2分。
10.财务信息完善性:财务信息资料真实、完整、准确。根据评分标准,该指标得3分。
11.管理制度健全性:制定了《县招商中心国有资产管理内部控制制度》,国有资产管理系统登记了资产卡片。根据评分标准,该指标得2分。
12.资产管理安全性:资产保存完整,资产处置规范,资产账务管理合规,帐实相符,资产规范使用及处置收入及时足额上缴。根据评分标准,该指标得4分。
13.档案管理制度:县招商中心制定《县招商中心档案管理工作制度》。根据评分标准,该指标得2分。
14.财务档案:财务档案资料的内容完整、规范,财务档案资料按照要求保存完好。根据评分标准,该指标得1分。
15.人事档案:人事档案资料的内容完整、规范,人事档案资料按照要求保存完好。根据评分标准,该指标得1分。
16.资产档案:资产档案资料的内容完整、规范,资产档案资料按照要求保存完好。根据评分标准,该指标得1分。
(三)产出情况
该指标内容包括职责履行情况,由4个三级指标构成,指标分值为20分,实际得分19.25分,得分率96.25%,各指标得分情况分析如下:
1.工作任务完成率:目标任务到位资金114亿元,完成125.4亿元;目标任务固定资产投资项目50个,完成32个。实际完成率=(实际完成工作数/计划工作数)×100%=[125.4/114*100%+32/50*100%]/2=87%。根据评分标准,该指标得4.35分,扣0.65分。
2.项目实施完成情况:单位对所有项目绩效进行了自评,得出项目工作已完成,各项目所得分数总和98与各项目总分之和100的比例为98%。根据评分标准,该指标得4.9分,扣0.1分。
3.工作质量情况:在履职服务过程中,服务受理零推诿、服务方式零距离、服务质量零差错、服务结果零投诉。根据评分标准,该指标得分5分。
4.重点工作办理情况:在规定的时限内完成; 完成了重点工作全部内容;重点任务完成质量符合要求;重点任务实施后达到了预期效果。根据评分标准,该指标得分5分。
(四)效果情况
该指标内容包括履职效益情况,由5个三级指标构成,指标分值为20分,实际得分20分,得分率100%,各指标得分情况分析如下:
1.效益情况:寿县招商投资促进中心完成2020年招商目标任务,荣获寿县2020年度目标管理绩效考评先进单位及以下重点工作:高质量发展工作、招商引资工作、农业农村工作、创优营商环境工作考评先进单位。引进的优质招商企业促进了当地产业链良性发展,增加了当地政府财政收入,增加了就近就业岗位及就业群众收入,提升了人民群众对生活的幸福感和满意度,顺利完成年度工作任务,达到预期目标。根据评分标准,该指标得分12分。
2.社会公众或服务对象满意度:群众满意度调查满意。根据评分标准,该指标得分4分。
3.评价配合情况:安排专人负责联系协调,资料准备较齐全,资料报送及时,所提供材料真实、准确。根据评分标准,该指标得分4分。
四、存在的问题及建议
项目预算资金与预算实际执行有误差,2020年度县招商中心项目支出预算数为128万元、由于新冠肺炎疫情影响,招商引资工作受限,实际执行67.72万元,建议待疫情结束加强单位项目资金预算编制及执行管理,提高财政资金的使用效益。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单位从同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预算资金。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三、上级补助收入:指事业单位从主管部门和上级单位取得的非财政补助收入。
四、附属单位上缴收入:指事业单位附属独立核算单位按照有关规定上缴的收入。
五、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六、其他收入:指除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上级补助收入、附属单位上缴收入、经营收入以外的各项收入。
七、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安排、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八、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照会计制度规定缴纳的所得税以及从非财政拨款结余中提取的职工福利基金、事业基金等。
九、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未全部执行或未执行,结转到以后年度继续使用的资金,或项目已经完成等产生的结余资金。
十、基本支出:指单位为保障其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十一、项目支出:指单位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在基本支出之外所发生的支出。
十二、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三、“三公”经费:纳入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单位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四、机关运行经费:指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费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寿县招商投资促进中心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单位:万元
项 目 |
预 算 数 |
决 算 数 |
合 计 |
38.1 |
22.16 |
因公出国(境)费 |
|
|
公务接待费 |
26.8 |
20.39 |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
11.3 |
1.78 |
其中: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 |
11.3 |
1.78 |
公务用车购置费 |
|
|
二、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寿县招商投资促进中心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预算为38.1万元,支出决算为22.16万元,完成预算的58.16%,决算数大于(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受疫情影响招商接待活动减少及厉行节俭严控开支等。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寿县招商投资促进中心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万元,占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20.39万元,占92.01%;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1.78万元,占8.03%。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万元,与2021年度预算相比,减少0万元,下降0%。2021年寿县招商投资促进中心因公出国(境)团组0次,累计出国(境)0人次。该项经费根据县外办批准的因公临时出国(境)计划,按照规定标准安排。经费使用严格按照《寿县党政机关因公临时出国经费管理办法》(财公〔2016〕29号)等相关规定执行。
2.公务接待费支出20.39万元,与2021年度预算相比,减少6.41万元,下降23.92%,下降的原因是受疫情影响招商接待活动减少及厉行节俭严控开支等。2021年寿县招商投资促进中心国内公务接待共241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2236人次(其中外事接待0人次)。主要是用于接待县外意向投资企业等单位来寿投资考察等公务往来支出。经费使用贯彻中央八项规定、《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县委县政府有关具体要求,严格执行《寿县党政机关公务接待管理规定》(寿办发〔2015〕2号)相关规定。
3.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1.78万元,与2021年度预算相比,减少9.52万元,下降84.25%,下降的原因是我单位严格按照中央八项规定要求,厉行节约,从严格控制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包括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主要用于外出招商引资等工作。2021年没有安排公务用车购置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1.78万元,与2021年度预算相比,减少9.52万元,下降84.25%,下降的原因是我单位严格按照中央八项规定要求,厉行节约,从严格控制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同时本年度处置公车1辆,处置后我单位无车辆。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包括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主要用于外出招商引资等工作。截至2021年12月31日,寿县招商投资促进中心开支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0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