寿县招商投资促进中心2019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2019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单位: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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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 目 |
预 算 数 |
决 算 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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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 计 |
38.1 |
50.2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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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公出国(境)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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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务接待费 |
26.8 |
21.0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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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 |
11.3 |
29.1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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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中: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 |
11.3 |
9.8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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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务用车购置 |
0.0 |
19.33 |
二、2019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寿县招商投资促进中心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预算为38.1万元,支出决算为50.24万元,完成预算的131.86%,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年度更新公务用车一辆。为全面反映“三公”经费支出,本次公布的“三公”经费决算为部门汇总数,包含局本级和局属单位。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寿县招商投资促进中心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21.06万元,占41.9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29.18万元,占58.08%。具体情况如下:
1.2019年度寿县招商投资促进中心无因公出国(境)费支出,与2018年度决算数一致。
2.公务接待费支出21.06万元, 与2018年度决算相比,减少0.05万元,下降0.24%,下降的原因是严格做好接待审批,严控接待批次和人次。2019年招商投资促进中心国内公务接待共220批次(无外事接待批次),2241人次(无外事接待人次)。主要是用于接待县外意向投资企业等单位来寿投资考察等公务往来支出。经费使用贯彻中央八项规定、《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市委市政府有关具体要求,严格执行《寿县市直机关公务接待费管理暂行办法》(淮财行政〔2014〕581号)相关规定。
3.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29.18万元,与2018年度决算相比,增加18.54万元,增长174.25%,增长的原因是年度更新公务用车一辆。2019年安排公务用车购置费19.33万元,其余为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包括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主要用于外出招商引资等工作。2019年底,寿县招商投资促进中心机关及所属单位开支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2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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