寿县城市管理局2025年度行政执法统计年报

发布时间:2026-03-25 10:24信息来源:寿县城市管理局文字大小:[    ] 背景色:       

第一部分  寿县城市管理局2025年度行政执法数据表

 

表一

 

寿县城市管理局2025年度行政处罚实施情况统计表

行政处罚实施数量(宗)

警告

罚款(万元)

没收违法

所得、没收非法财物

暂扣许可证、执照

责令停产停业

吊销许可证、执照

行政

拘留

其他行政处罚

合计(宗)

罚没金额

(万元)

11

135.48941

0

0

0

0

0

0

29

0

  

说明:

1.行政处罚实施数量的统计范围为统计年度1月1日至12月31日期间作出行政处罚决定的数量。

2.单处一个类别行政处罚的,计入相应的行政处罚类别;并处两种以上行政处罚的,算一宗行政处罚,计入最重的行政处罚类别。如“没收违法所得,并处罚款”,计入“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类别;并处明确类别的行政处罚和其他行政处罚的,计入明确类别的行政处罚,如“处罚款,并处其他行政处罚”,计入“罚款”类别。行政处罚类别从轻到重的顺序:(1)警告,(2)罚款,(3)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4)暂扣许可证、执照,(5)责令停产停业,(6)吊销许可证、执照,(7)行政拘留。

3.“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能确定金额的,计入“罚没金额”;不能确定金额的,不计入“罚没金额”。

4.“罚没金额”以处罚决定书确定的金额为准。

 

 

 

 

表二

 

寿县城市管理局2025年度行政许可实施情况统计表

行政许可实施数量(宗)

申请数量

受理数量

许可数量

不予许可数量

撤销许可数量

356

356

356

0

0

 

 

说明:

1.“申请数量”的统计范围为统计年度1月1日至12月31日期间许可机关收到当事人许可申请的数量。

2.“受理数量”、“许可数量”、“不予许可数量”、“撤销许可数量”的统计范围为统计年度1月1日至12月31日期间许可机关作出受理决定、许可决定、不予许可决定和撤销许可决定的数量

 

表三

 

寿县城市管理局2025年度行政强制实施情况统计表

行政强制措施实施数量(宗)

行政强制执行实施数量(宗)

合计

查封场所、设施或者财物

扣押财物

冻结存款、汇款

其他行政强制措施

行政机关强制执行

申请法院强制执行

加处罚款或者滞纳金

划拨存款、汇款

拍卖或者依法处理查封、扣押的场所、设施或者财物

排除妨碍、恢复原状

代履行

其他强制执行

0

4

0

0

0

0

0

0

0

0

0

0

 

说明:

1.“行政强制措施实施数量”的统计范围为统计年度1月1日至12月31日期间作出“查封场所、设施或者财物”、“扣押财务”、“冻结存款、汇款”或者“其他行政强制措施”决定的数量。

2.“行政强制执行实施数量” 的统计范围为统计年度1月1日至12月31日期间“加处罚款或者滞纳金”、“划拨存款、汇款”、“拍卖或者依法处理查封、扣押的场所、设施或者财物”、“排除妨碍、恢复原状”、“代履行”和“其他强制执行”等执行完毕或者终结执行的数量。

3.“申请法院强制执行”数量的统计范围为统计年度1月1日至12月31日期间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的数量,时间以申请日期为准。

 

 

表四

 

寿县城市管理局2025年度其他行政执法行为实施情况统计表

行政征收

行政检查

行政裁决

行政给付

行政确认

行政奖励

其他行政执法行为

次数

金额(万元)

次数

次数

金额(万元)

次数

金额(万元)

次数

次数

金额(万元)

宗数

0

0

4

0

0

0

0

0

0

0

0

 

 

说明:

1.“行政征收次数”的统计范围为统计年度1月1日至12月31日期间征收完毕的数量。

2.“行政检查次数”的统计范围为统计年度1月1日至12月31日期间开展行政检查的次数。检查1个检查对象,有完整、详细的检查记录,计为检查1次。无特定检查对象的巡查、巡逻,无完整、详细检查记录,检查后作出行政处罚等其他行政执法行为的,均不计为检查次数。

3.“行政裁决次数”、“行政确认次数”、“行政奖励次数”的统计范围为统计年度1月1日至12月31日期间作出行政裁决、行政确认、行政奖励决定的数量。

4.“行政给付次数”的统计范围为统计年度1月1日至12月31日期间给付完毕的数量。

5.“其他行政执法行为”的统计范围为统计年度1月1日至12月31日期间完成的宗数。

 

表五

 

寿县城市管理局2025年度其他行政行为实施情况统计表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投诉案件办理

移交刑事案件情况

次数

复议维持数

复议维持率

次数

败诉数

败诉率

投诉次数

受理数

次数

刑事立案数

0

0

0

1

0

0

2

2

0

0

 

 

说明:

1.“行政复议次数”的统计范围为统计年度1月1日至12月31日期间行政复议的数量,包括被复议和受理复议案件数量。

2.“行政诉讼次数”的统计范围为统计年度1月1日至12月31日期间被行政诉讼情况。

3.“投诉案件办理”的统计范围为统计年度1月1日至12月31日期间接到投诉的案件数量及受理的数量。

4.“移交刑事案件情况”的统计范围为统计年度1月1日至12月31日期间主动移交公安的案件数量和公安受理后立案的数量。

 

 

 

第二部分  寿县城市管理局2025年度行政执法情况说明

 

一、行政执法机关的执法主体名称
    本机关行政执法主体名称为寿县城市管理局  

二、执法岗位设置及执法人员在岗情况
    2025年度,本机关共有持有行政执法证件人员80人,执证人员在岗80人,参与执法率100%。    

三、执法力量投入情况

依法依规受理申报356件,网上办件率100%,好评率100%。其中共办理城市户外广告以及标(语)牌、橱窗、电子显示牌等设置的核准 333件、工商企业用水用气接入施工联合审批(告知承诺制)18件、公共电力接入告知承诺2件、城市建筑垃圾处置核准1件、从事城市生活垃圾经营性处置服务许可1件、从事生活垃圾(含粪便)经营性清扫、收集、运输、处理服务许可1件。

配备执法记录仪80余部,严格按照三项制度要求进行执法。根据业务需求,2025年以来先后组织本机关76人参加了各类专业法律法规知识培训,进一步提高了执法人员依法行政的综合素质和业务水平。

四、执法检查计划执行情况

2025年度,本机关开展“双随机、一公开”纳入抽查监管对象库300余家、执法人员库80名,发布随机抽查事项清单2项。开展跨部门联合抽查4批次,涵盖城市户外广告事项,抽派执法人员4人,随机抽查监管企业4家。检查结果全部通过门户网站向社会公示,接受社会监督。

五、政务服务事项的办理情况

本着“减无可减、压无可压”的原则,进一步压缩承诺时限目前,网上审批事项的办结时限全部压缩至3个工作日以内,城市建筑垃圾处置核准审批事项实现了当日申报当日办结。2025年,办理审批事项356件,全部在承诺时限内办结,无假件、无错件,无投诉,办结率100%,群众满意率100%。积极创新互联网+政务服务新模式,全面推行无纸化、不见面审批,实现了从一网通办一屏通办的进阶性转变。

六、投诉举报行政执法案件的受理办理情况

本年度接到投诉举报行政执法案件2件正在办理中

七、行政执法机关认为需要统计的其他情况

2025年度,本机关没有需要统计的其他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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