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执法结果】城管局2025年8月27日行政处罚结果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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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文书文号 |
案件名称 |
法人(自然人)名称 |
法定代表人 |
主要违法事实 |
处罚的种类和依据 |
履行方式和期限 |
处罚机关和日期 |
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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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淮(寿)城罚决字〔2025〕第17号 |
寿县联友宾馆有限责任公司违法建设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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郝连合 |
你单位于2021年、2010年在寿县寿春镇明珠大道大圆盘东北侧,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西侧,南门外大圆盘新华大厦(联友宾馆)第六层楼顶,未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擅自建设五处彩钢瓦房屋(总面积360.87平方米)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第四十条第一款的规定。 |
其他-限期拆除;《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第六十四条的规定,参照《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关于规范城乡规划行政处罚裁量权的指导意见>的通知》第八条第二项 |
限7日内自行拆除上述360.87平方米的彩钢瓦房屋。 |
寿县城市管理局 2025年8月27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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皖公网安备 34042202000005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