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执法结果】城管局2025年5月6日行政处罚结果公示

发布时间:2025-05-07 09:34信息来源:寿县城市管理局文字大小:[    ] 背景色:       

序号

文书文号

案件名称

法人(自然人)名称

法定代表人

主要违法事实

处罚的种类和依据

履行方式和期限

处罚机关和日期

备注

1

淮(寿)城罚决字〔2025〕第03

合肥**建筑工程有限公司未经核准擅自处置建筑垃圾案

 

**

该公司未经核准于202522715时组织皖AG0533、皖AC1588等车辆在寿县新桥国际产业园丰收大道合肥经济学院段,擅自运输处置建筑垃圾(主要成分为弃土,运输体量为135立方米)的行为,违反了《城市建筑垃圾管理规定》第七条第一款的规定

 

 

罚款;《城市建筑垃圾管理规定》第二十五条第一项的规定。

1.给予警告;2.20000元罚款的行政处罚

寿县城市管理局 202556

 

2

淮(寿)城罚决字〔2025〕第05

寿县***建材销售有限公司未经核准擅自处置建筑垃圾案

 

*

该公司于2025319日晚22时组织车辆(皖CF2072驾驶员王照胜)在寿县新桥国际产业园创业大道瓦东干渠桥段,未经核准擅自运输处置建筑垃圾(成分为气泡砖、水泥块、塑料等固体废弃物,装载量为16立方米)的行为,该行为违反了《城市建筑垃圾管理规定》第七条第一款的规定

 

罚款;《城市建筑垃圾管理规定》第二十五条第一项的规定。

1.给予警告;2.6000元罚款的行政处罚。

寿县城市管理局 202556

 

3

淮(寿)城罚决字〔2025〕第07

六安市**运输有限公司未经核准擅自处置建筑垃圾案

 

**

该公司于2025322日安排公司车辆(皖N67570,驾驶员刘明)在寿县新桥国际产业园新桥大道与阳光大道交口处,未经核准擅自运输处置建筑垃圾(成分为弃土,装载量20立方米),该行为违反了《城市建筑垃圾管理规定》第七条第一款的规定

 

 

罚款《城市建筑垃圾管理规定》第二十五条第一项的规定

1.给予警告;2.6000元罚款的行政处罚

寿县城市管理局 2025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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