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执法结果】城管局2025年4月28日行政处罚结果公示
序号 |
文书文号 |
案件名称 |
法人(自然人)名称 |
法定代表人 |
主要违法事实 |
处罚的种类和依据 |
履行方式和期限 |
处罚机关和日期 |
备注 |
2 |
淮(寿)城罚决字〔2025〕第08号 |
安徽**工业科技有限公司违法建设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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徐* |
安徽**工业科技有限公司于2012年8月在未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的情况下擅自开发建设的安徽**工业科技有限公司项目(寿县**镇创业大道北侧、**路南侧)的4栋厂房,该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第四十条第一款的规定。 |
罚款;《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第六十四条的规定。 |
1、责令改正;2、处建设工程造价5.5%计501270元罚款的行政处罚。 |
寿县城市管理局 2025年4月28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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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淮(寿)城罚决字〔2025〕第06号 |
安徽**商贸有限公司未经核准擅自处置建筑垃圾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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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 |
安徽**商贸有限公司于2025年3月20日晚组织车辆皖CA1876、皖CE1668在寿县新桥国际产业园阳光大道与新桥大道交口向东50米处,擅自运输处置建筑垃圾(成分为砖渣、弃土、树枝、塑料等,装载量为36立方米)的行为,违反了《城市建筑垃圾管理规定》第七条第一款的规定。 |
罚款;《城市建筑垃圾管理规定》第二十五条第一项的规定 |
1.给予警告;2.处15000元罚款的行政处罚 |
寿县城市管理局 2025年4月28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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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淮(寿)城罚决字〔2025〕第04号 |
巢湖市**货物运输有限公司未经核准擅自处置建筑垃圾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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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山 |
巢湖市凯达货物运输有限公司于2025年3月15日22时组织车辆皖AH4858在寿县新桥国际产业园迎宾大道安徽医学高等专科学校段,擅自运输处置建筑垃圾(成分为塑料、装修垃圾等固体废弃物,装载量为15立方米)的行为,违反了《城市建筑垃圾管理规定》第七条第一款的规定。 |
罚款;《城市建筑垃圾管理规定》第二十五条第一项的规定 |
1.给予警告;2.处6000元罚款的行政处罚 |
寿县城市管理局 2025年4月28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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