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处罚听证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六十三条、第六十四条的规定以及当事人要求举行听证的申请,本机关定于2025年4月25日9时0分在寿县城管局三楼会议室 公开举行寿县安源燃气有限公司涉嫌在不具备安全条件的场所储存燃气一案的听证。旁听者可申请参加。
根据听证场地情况,确定此次听证会旁听人数不超过 10 人。申请参加旁听的,应当在2025年4月25日前向本机关提出申请,受理以申请时间先后为准,逾期申请或申请时已达规定人数的,不予受理。
特此公告。
寿县城市管理局(印章)
2025年4月21日
联系人: 金永春 联系电话: 1775540508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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