寿县城管局2025年部门预算
寿县城市管理局2025年部门预算
2025年1月16日
目 录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1.主要职责
2.部门预算构成
3.2025年度主要工作任务
第二部分 2025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1.关于2025年收支总表的说明
2.关于2025年收入总表的说明
3.关于2025年支出总表的说明
4.关于2025年财政拨款收支总表的说明
5.关于2025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的说明
6.关于2025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的说明
7.关于2025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的说明
8.关于2025年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表的说明
9.关于2025年项目支出表的说明
10.关于2025年政府采购支出表的说明
11.关于2025年政府购买服务支出表的说明
12.关于2025年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13.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责
(一)贯彻执行国家、省、市有关城市管理的法律法规、政策、规定等;研究拟订城市管理职责内的发展战略、中长期规划和工作计划;负责起草城市管理相关规定,制定市政基础设施运行管理、园林绿化管理等规范性文件,并组织实施。
(二)负责全县城市管理和城管行政执法的组织协调、业务指导、监督检查和考核评价,查处违法违规案件;负责制定城市管理和城管行政执法工作规范和执法行为规范,指导督察全县城市管理行政执法机构及执法人员依法行政。
(三)负责组织、指导、协调、监督全县环境卫生综合管理;负责道路清扫保洁和生活垃圾收集、运输、处置企业行政许可、监管考核;负责建筑垃圾和工程渣土清运、处置企业资质审核;对城区内建筑垃圾、工程渣土等固体废弃物运输、消纳实施监管;负责垃圾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处置工作;负责生活垃圾处理费、建筑垃圾处置费的征收。
(四)负责全县市政道路、桥梁、景观等设施的日常管理;负责全县市政设施占用、城市道路挖掘等审查;负责城区政府投资建设的桥涵、道路、路灯等各种管线、杆线、悬挂物的勘察监管;参与城区市政基础设施建设重大项目的论证、立项、施工监督和城市道路照明设施等竣工验收移交工作;负责占用市政公用、城市道路、照明等设施违法违规行为进行查处;负责城市道路挖掘修复费的征收。
(五)负责城市涉绿公共服务、园林行业管理;负责全县城市园林绿化管理范围内的砍伐树木、移植、占用(含临时占用)绿地的监管;负责占用、破坏城市公共绿地、砍伐移植树木、名木古树等违法行为进行查处;参与县重大绿化项目方案制定、建设管理、竣工验收工作;指导全县园林绿化建设和企事业单位绿化管理。
(六)编制户外广告专项规划;制定户外广告和招牌设置技术规范;负责全县各类户外广告、招牌标志设置管理工作;负责局职责范围内的各项行政审批工作。
(七)负责组织全县城市管理和城管执法人员执法资格审查、培训、考核等相关工作;负责有关城市管理和城管行政执法信访、复议、应诉等工作;负责城市管理行政执法装备器材的列编、更新和补充工作。
(八)负责组织实施全县“数字化”城市管理工作。
(九)根据县资金安排,负责全县城市管理经费计划、使用、管理及内部审计、监督。
(十)参与涉及城市管理的新建、改建项目、公共场所建设项目和重大建设项目的竣工验收工作。
(十一)负责全县市政基础设施、园林绿化管理工作。
(十二)负责集中行使住房城乡建设领域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行政处罚权;工商管理方面户外公共场所无照经营、违规设置户外广告的行政处罚权;环境保护管理方面社会生活噪声污染、建筑施工噪声污染、建筑施工扬尘污染、餐饮服务业油烟污染、露天烧烤污染、城市焚烧沥青塑料垃圾等烟尘和恶臭污染、露天焚烧秸秆落叶等烟尘污染、燃放烟花爆竹污染等的行政处罚权;交通管理方面侵占城市道路、违法停放车辆等的行政处罚权;水务管理方面向城市河道倾倒废弃物和垃圾及违规取土、城市河道违法建筑物拆除等的行政处罚权;食品药品监管方面户外公共场所食品销售和餐饮摊点无证经营,以及违法回收贩卖药品等的行政处罚权。
二、部门(单位)预算构成
从预算单位构成看,寿县城市管理局2025年度部门预算包括局本级预算和局下属单位预算,纳入部门预算编制范围的预算单位共5个,具体情况见下表。
序号 |
单位名称 |
单位性质 |
1 |
寿县城市管理局本级 |
行政单位 |
2 |
寿县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大队 |
财政全额拨款事业单位 |
3 |
寿县城市管理指挥中心 |
财政全额拨款事业单位 |
4 |
寿县市政园林管理所 |
财政全额拨款事业单位 |
5 |
寿县城市环境卫生管理所 |
财政差额拨款事业单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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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2025年度主要工作任务
(一)推进环卫项目建设。持续推进寿县生活垃圾中转站建设项目规划选址、用地预审、土地报批等前期工作,争取年内完成项目建设。完成寿县建筑垃圾处置项目立项、可研、规划选址、用地预审、土地报批等工作,争取尽快开工建设。
(二)强化渣土运输管理。加强对施工工地的源头管理。明确建设单位、施工单位、运输单位各方在渣土运输、堆放等方面的责任。建立建筑垃圾处理长效机制,推动各乡镇和产业园建立建筑垃圾集中堆放点。制定建筑垃圾的分类、运输、处理等一系列规范标准,引导建筑垃圾的资源化利用。建立监督考核机制,对各乡镇和产业园的建筑垃圾管理工作进行定期考核,对表现优秀的给予奖励,对管理不善的进行通报批评。严厉查处渣土运输中的违法行为,建立违法企业和个人的黑名单制度,对进入黑名单的单位和个人,在一定期限内限制其参与渣土运输相关业务。
(三)加强城管队伍建设。分批组织执法人员参加上级举办的集中轮训,利用法治教育网进行线上学习,开展城管大讲堂学习,加强执法行为规范和职业道德教育,确保年度执法人员接受不少于60学时执法技能培训。严格落实行政执法人员管理和持证上岗制度,组织新招录人员参加岗前培训。建立执法案卷量化办理、优秀案件奖励制度,完善执法文书格式化,持续推进“非接触式”执法,全面严格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严格执行执法队伍标准化建设管理制度规范,努力建设一支政治坚定、作风过硬、纪律严明、执法严格、群众信赖的高素质、高效率、高水平城管执法队伍,不断提升城管队伍素质和服务水平。
(四)实现城市精细管理。按照5A级旅游景区创建标准,构建更加精细严谨的日常城市管理体系,扎实开展占道经营、门头招牌、非机动车乱停乱放和小街小巷环境卫生等专项整治,重点解决油烟噪音、占道作业、店外经营、乱倒泔水、乱晾乱晒、乱堆乱放等脏乱差问题。围绕农贸市场周边、学校周边、“三站一场”周边、城市出入口、建筑工地出入口、征收待建地块周边、城郊结合部等薄弱区域,深入开展突出问题集中整治,以重点区域带全域提升,精心打造宜居宜业宜游的城市环境。
(五)提高城乡环卫水平。推行“智慧型、全覆盖、动态化”的作业管理新模式,做到路见本色、物见本色。开展深度保洁,持续提升环卫作业质量。开展垃圾清零行动,强化主次干道、商业大街、公共广场、游园绿地、城乡结合部、绿化带及外排等重点区域环境卫生整治,集中清理卫生死角,做到目光所及,不见垃圾。加强城市公厕管理,提高管理标准,加大管护力度。进一步加强农村生活垃圾治理工作,督促属地乡镇加强对保洁公司的监督考核,切实提高乡镇环卫保洁水平。持续推进紫金路垃圾中转站搬迁、建筑垃圾处置项目建设。
(六)加大监督考核力度。修订完善城市管理工作考核办法,依托数字城管系统,加强对相关乡镇政府(管委会)、相关责任部门和企事业单位城市管理工作完成情况和各乡镇农村生活垃圾治理工作进行监督、考核和评价,形成城市管理工作合力,全面提升我县城市管理工作水平。
(七)强化重点领域执法工作。加强建筑工地文明施工、渣土规范运输等大气污染、噪声污染治理,充分利用建筑工地视频、噪音、扬尘监控系统等科技手段加强建筑工地日常巡查管控,严管严控渣土运输扬尘污染、施工噪声污染。强化静态交通秩序管理,加大非机动车辆乱停乱放处罚力度,以严管重罚助推市民养成规范停车的良好习惯。
(八)健全部门联合工作体制。推动进一步厘清城管执法与自然资源、生态环境、市场监管等领域行政执法的职责边界,加强与建设、房产等管理部门职责衔接,建立更加顺畅的行政处罚部门协同机制。开展联合执法行动,加大对违法建设、餐饮油烟污染等案件的查处力度,切实增强人民群众的安全感、获得感、幸福感。
第二部分 2025年部门(单位)预算情况说明
一、关于2025年收支总表的说明
按照综合预算的原则,寿县城市管理局所有收入和支出均纳入部门预算管理。寿县城市管理局2025年收支总预算1942.21万元,收入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支出包括: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卫生健康支出、城乡社区支出、住房保障支出。
二、关于2025年收入总表的说明
寿县城市管理局2025年收入预算1942.21万元,其中,本年收入1942.21万元,上年结转收入0万元。
(一)本年收入1942.21万元,主要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1942.21万元,占100%,比2024年预算减少310.97万元,下降13.8%,下降原因主要是坚持过紧日子方针,厉行节约。
三、关于2025年支出总表的说明
寿县城市管理局2025年支出预算1942.21万元,比2024年预算减少310.97万元,下降13.8%,下降原因主要是坚持过紧日子方针,厉行节约,控制经费支出。其中,基本支出1115.82万元,占57.45%,主要用于保障机构日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项目支出826.39万元,占42.55%,主要用于城乡管理工作经费、城乡管理工作经费保民生、环卫人员及城建监察人员经费项目。
四、关于2025年财政拨款收支总表的说明
寿县城市管理局2025年财政拨款收支预算1942.21万元。收入按资金来源分为:一般公共预算拨款1942.21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0万元;按资金年度分为:本年财政拨款收入1942.21万元,上年结转收入0万元。支出按功能分类分为: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94.91万元,占10.04%;卫生健康支出36.65万元,占1.89%;城乡社区支出1632.19万元,占84.04%;住房保障支出78.46万元,占4.03%。
五、关于2025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的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规模变化情况。
寿县城市管理局2025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1942.21万元,比2024年预算减少310.97万元,下降13.8%,主要原因是坚持过紧日子方针,厉行节约。
(二)一般公共预算支出结构情况。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94.91万元,占10.04%;36.65万元,占1.89%;城乡社区支出1632.19万元,占84.04%;住房保障支出78.46万元,占4.03%。
(三)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具体使用情况。
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事业单位离退休(项)2025年预算34.28万元,2024年预算无此项。
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费支出(项)2025年预算104.62万元,比2024年预算减少0.03万元,下降0.029%,下降原因主要是有事业人员退休。
3.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2025年预算52.31万元,比2024年预算减少0.02万元,下降0.038%,下降原因主要是有事业人员退休。
4.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社会福利(款)其他社会福利支出(项)2025年预算0.45万元,2024年预算无此项。
5.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款)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项)2025年预算3.26万元,比2024年预算减少0.04万元,下降1.21%,下降原因主要是有事业人员退休。
6.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2025年预算3.76,比2024年预算增加0.45万元,增长13.59%,增长原因主要是新增公务员一名。
7.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2025年预算31.05万元,比2024年预算减少0.57万元,下降1.8%,下降原因主要是有事业人员退休。
8.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公务员医疗补助(项)2025年预算 1.84万元,比2024年预算增加0.36万元,增长24.32%,增长原因一是新增公务员一名,二是公务员医疗补助基数调整。
9.城乡社区支出(类)城乡社区管理事务(款)城管执法(项)2025年预算1632.19万元,比2024年预算减少345.82万元,下降17.48%,下降原因主要是贯彻落实过紧日子方针,控制经费支出,压减基本支出经费。
10.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2025年预算 78.46万元,比2024年预算减少0.03万元,下降0.04%,下降原因主要是有人员调出,导致公积金减少。
六、关于2025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的说明
寿县城市管理局2025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1115.82万元,其中,人员经费964.83万元,公用经费150.99万元。
(一)人员经费964.83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费、职业年金缴费、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住房公积金、退休费、生活补助。
(二)公用经费150.99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其他商品服务支出、办公设备购置。
七、关于2025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的说明
寿县城市管理局2025年没有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收入,也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八、关于2025年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表的说明
寿县城市管理局2025年没有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收入,也没有使用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九、关于2025年项目支出表的说明
寿县城市管理局2025年有使用一般公共预算的项目支出合计826.39万元。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财政专户管理资金和单位资金安排的项目支出。
十、关于2025年政府采购支出表的说明
寿县城市管理局2025年预算安排政府采购支出22.6万元,比2024年预算减少12.78万元,下降36.12%,下降原因主要是坚持过紧日子方针,控制采购经费支出。其中,一般公共预算安排22.6万元,占100%。
十一、关于2025年政府购买服务支出表的说明
寿县城市管理局2025年没有安排政府购买服务支出。
十二、关于2025年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寿县城市管理局2025年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为46.56万元,比2024年预算减少13.54万元,下降22.53%。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预算为0万元,公务接待费支出预算为7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预算为39.56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一)因公出国(境)费支出预算0万元, 本年预算与上年持平。未安排本项预算的原因是我单位无因公出国(境)情况。
(二)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预算39.56万元,比2024年预算减少13.54万元,下降25.49%。其中:公务用车运行费23.06万元,比2024年预算减少3.54万元,下降13.3%,下降原因主要是严格贯彻《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等规定,大力压缩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开支;该项经费主要用于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16.5万元,比2024年预算减少10万元,下降37.74%,下降原因主要是严格贯彻《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等规定,大力压缩公务用车购置费开支,该项经费主要用于购置公务用车。
(三)公务接待费支出预算7万元,本年预算与上年持平。该项经费主要用于因内宾公务接待需要而合理开支的费用,包括用餐费、住宿费等公务往来支出。经费使用严格执行《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中发〔2013〕13号)和《寿县党政机关公务接待管理规定》(寿办发〔2015〕2号)规定。
十三、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一)项目及绩效目标情况。
1.“环卫人员及城建监察人员经费”项目。
(1)项目概述。
用于落实自收自支等人员经费、环卫工作经费。
(2)立项依据。
经县财经领导组批准设立本项目。
(3)实施主体。
寿县城市管理局
(4)起止时间。
2025年1月1日至2025年12月31日。
(5)项目内容。
用于落实自收自支等人员经费、环卫工作经费。充分调动职工积极性,保障日常工作顺利开展,提高环境卫生质量,改善县区居住环境,保障城市环境卫生监察工作的顺利进行。
(6)年度预算安排。
本年预算安排312.8万元用于该项目。
(7)绩效目标。
充分调动职工积极性,落实环卫管理人员工资福利经费,提高职工工作积极性,保障环卫所日常工作顺利开展,长期提高环境卫生质量,改善县区居住环境,完成城市环境卫生监察工作的顺利进行,完成县领导交办的各项工作任务。
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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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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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
环卫人员及城建监察人员经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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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管部门 及代码 |
寿县城市管理局 |
实施单位 |
寿县城市管理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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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来源 |
部门预算 |
项目期 |
1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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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资金 |
年度资金总额: |
312.8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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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中:财政拨款 |
312.8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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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年结转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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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资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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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度 |
充分调动职工积极性,落实环卫管理人员工资福利经费,提高职工工作积极性,保障环卫所日常工作顺利开展,长期提高环境卫生质量,改善县区居住环境,完成城市环境卫生监察工作的顺利进行,完成县领导交办的各项工作任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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绩 |
一级 |
二级指标 |
三级指标 |
指标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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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出指标 |
数量指标 |
指标1:保障人员数量 |
76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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质量指标 |
指标1:提高职工工作积极性 |
长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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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效指标 |
指标1:按时完成预定目标 |
长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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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本指标 |
指标1:成本核算 |
312.8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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效益指标 |
经济效益指标 |
指标1:开展城市环境卫生管理各项工作 |
长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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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效益指标 |
指标1:大大减轻了对环境的污染,产生巨大的效益 |
长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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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态效益指标 |
指标1:打造环境秀美、市容整洁的亮丽城市 |
长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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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持续影响指标 |
指标1:有利于带动地区的经济发展 |
长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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指标2:有利于职工的身心健康发展 |
长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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满意度指标 |
满意度指标 |
指标1:满意度调查 |
≥95% |
2. “城乡管理工作经费”项目。
(1)项目概述。该项目用于保障执法装备经费、大队办公经费、乡镇分局办公经费及中队办公经费、工作经费补助、小广告清理费(公益广告设置及维修)、扬尘污染治理经费、农村生活垃圾治理工作经费、拆迁费用、门头招牌和大型户外广告整改拆除费用及市容整治经费、城市道路市场化采购项目费用、数字城管系统年运营费用、数字城管信息采集费用、数字城管系统维保经费等。
(2)立项依据。
县领导批示、2018年11月7日县政府常务会议纪要(第29次)、《城市道路市场化政府采购项目合同》、《数字城管系统年运营费用政府采购合同》《寿县数字城管信息采集服务项目政府采购合同》、《寿县数字城管信息系统2024年-2025年(1年期)维保项目合同》
(3)实施主体。
寿县城市管理局、相关承接企业。
(4)起止时间。
2025年1月1日至2025年12月31日。
(5)项目内容。
该项目列支执法装备经费57.46万元、大队办公经费(综合定额)56.96万元、乡镇分局办公经费及中队办公经费32万元、工作经费补助12.16万元、小广告清理费(公益广告设置及维修)2万元、扬尘污染治理经费20万元、农村生活垃圾治理工作经费4.03万元、拆迁费用7.6万元、门头招牌和大型户外广告整改拆除费用及市容整治经费33.44万元、城区道路市场化费用145万元、数字城管系统年运营费用37万元、数字城管信息采集费用59.76万元、数字城管系统维保经费19.8万元。
(6)年度预算安排。
本年预算安排487.21万元。
(7)绩效目标。
解决城市管理人员不足问题,加强户外广告及门头招牌整改拆除,提高城市管理水平;改善我县环境空气质量,改善农村区域生活环境。
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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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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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
城乡管理工作经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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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管部门 及代码 |
寿县城市管理局 |
实施单位 |
寿县城市管理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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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来源 |
部门预算 |
项目期 |
1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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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资金 |
年度资金总额: |
487.21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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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中:财政拨款 |
487.21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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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年结转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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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资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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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度 |
解决城市管理人员不足问题,加强户外广告及门头招牌整改拆除,提高城市管理水平;改善我县环境空气质量,改善农村区域生活环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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绩 |
一级 |
二级指标 |
三级指标 |
指标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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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出指标 |
数量指标 |
指标1:涉及城市管理工作县直,企事业单位数量 |
≥35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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指标2:城市管理考核范围:全县城镇规划覆盖率 |
1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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质量指标 |
指标1:工作完成质量 |
当年几十万完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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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效指标 |
指标1:工作任务完成时效 |
当年及时完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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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本指标 |
指标1:按当年核定成本支出 |
按核定成本支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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效益指标 |
经济效益指标 |
指标1:带动地区经济水平发展 |
长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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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效益指标 |
指标1:提升为民服务水平 |
长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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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态效益指标 |
指标1:提升城市管理水平 |
长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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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持续影响指标 |
指标1:加强市容整治力度,拆除违法建设 |
长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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满意度指标 |
满意度指标 |
指标1:满意度调查 |
≥95% |
3.“城乡管理工作经费(保民生)”项目。
(1)项目概述。
用于旅游厕所运行维护费。
(2)立项依据。
依据旅游厕所委托管理协议。
(3)实施主体。
寿县城市管理局、相关承接企业。
(4)起止时间。
2025年1月1日至2025年12月31日。
(5)项目内容。
该项目用于旅游厕所运行维护费26.38万元。
(6)年度预算安排。
本年预算安排金额为26.38万元。
(7)绩效目标。
加大旅游公厕的日常管理维护力度,确保公厕最快、最大化发挥功能效益。
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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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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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
城乡管理工作经费(保民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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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管部门 及代码 |
寿县城市管理局 |
实施单位 |
寿县城市管理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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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来源 |
部门预算 |
项目期 |
1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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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资金 |
年度资金总额: |
26.38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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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中:财政拨款 |
26.38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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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年结转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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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资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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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度 |
加大旅游公厕的日常维护力度,确保公厕最快、最大化发挥功能效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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绩 |
一级 |
二级指标 |
三级指标 |
指标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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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出指标 |
数量指标 |
指标1:游客集散中心、延寿公园内 |
2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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质量指标 |
指标1:资金执行率 |
≥9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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指标2:提升我县旅游 |
长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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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效指标 |
指标1:按时完成预定目标 |
长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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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本指标 |
指标2:旅游公厕运行维护费 |
26.38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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效益指标 |
经济效益指标 |
指标1:提升城市环境卫生 |
≥9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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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效益指标 |
指标1:对单位履职、促进事业发展的提升程度 |
长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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指标2:方便游客如厕 |
长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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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态效益指标 |
指标1:造环境秀美、市容整洁的亮丽城市 |
长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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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持续影响指标 |
指标1:有利于带动地区的经济发展 |
长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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满意度指标 |
满意度指标 |
指标1:满意度调查 |
≥96% |
(二)机关运行经费。
寿县城市管理局2025年机关运行经费财政拨款预算144.89万元,比2024年预算减少2.56万元,下降1.74%,下降主要原因是坚持过紧日子方针,控制经费支出。
(三)政府采购情况。
寿县城市管理局2025年政府采购预算22.6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22.6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0万元。
(四)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24年12月31日,寿县城市管理局共有车辆25辆,其中:执法执勤用车10辆、其他用车15辆。单价50万元以上的通用设备5台(套),单价100万元以上的专用设备1台(套)。
2025年部门预算安排购置公务用车1辆,购置费16.5万元,其中:执法执勤用车1辆;未安排购置单价50万元以上的通用设备;未安排购置单价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
(五)绩效目标设置情况。
2025年,寿县城市管理局3个项目实行了绩效目标管理,涉及一般公共预算当年财政拨款826.39万元。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部门或单位从同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预算资金。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三、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指按照非税收入管理相关规定,纳入财政专户管理的教育收费等。
四、事业单位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五、附属单位上缴收入:本单位所属下级单位上缴给本单位的全部收入。
六、上年结转:指以前年度安排、结转到本年仍按原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七、结转下年:指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以后年度按原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八、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九、项目支出:指在除基本支出之外的支出,主要用于完成特定的工作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
十、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包括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