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管局城市管理情况通报(第十期)
11月份城市管理情况通报
局属各股室、各部门:
近期局督察组按照局党组统一部署要求并结合《寿县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工作目标绩效考评办法》,对本阶段督察中发现的市容问题进行目标绩效考评扣分处理,现将详细情况进行通报,共计扣除目标绩效1141.1分,具体情况如下:
一、市容问题扣分情况
(一)近期对执法一大队管理辖区进行督察,共计扣除目标绩效350.15分;
(二)近期对执法二大队管理辖区进行督察,共计扣除目标绩效227.95分。
二、外包公司(劝导公司、采集公司)扣分情况
11月份经局领导及局督查组督察发现,共计扣除劝导公司9.6分,共计扣除采集公司2.4分,具体奖惩落实情况由局城管指挥中心落实。
三、市长热线单接收与办理情况
11月份共计接收本单位管辖的市长热线188件,均已按辖区派发至各中队,热线单已按辖区中队办理意见进行回复,热线办理人员已对投诉人按时回访;对不属于本单位的市长热线8单,均在说明原因后退回办理平台。
四、11月份全局信息稿件情况(具体情况见附件)
按照局目标绩效考核标准:“第十一条第四款:局属各部门每月向政策法规股报送1-2条工作信息(大队、环卫所由其办公室主任负责),未完成任务的,扣其部门负责人1分。”共计扣除5分。
五、11月份度优秀情况(月度优秀人员当月加20分)
局机关11月份优秀人员:王浩(小)、徐伟
新城片区11月份优秀人员:雷刚、李玮玮、李杨、王涛、刘本宏
古城片区11月份优秀人员:卞修磊、文士连、陈龙、蒋子康、何芳杨
环卫所11月份优秀人员:赵志波、张友美
指挥中心11月份优秀人员:欧阳
渣土中队11月份优秀人员:陈军
六、市局月度考评扣分情况
11月份市局督察考评扣分情况:(1)寿春路九号电动车店外摆放、店外修车,扣除负责人20分;(2)明珠大道明珠花园对面小杨家常菜等多处饭店油污严重,扣除负责人20分。
七、近期督察工作计划
通过近期督察,发现部分城区市容市貌现场管理还存在着较多问题,各部门需在下一步工作中,认真研究,全面梳理,切实采取有效措施,加大管理力度,扭转管理被动局面,对反复出现的市容问题,请部门加大整治力度,遏制案件频发势头。督察组将进一步加强督察督办,对未按要求落实整治措施的部门和个人严格依据有关规定在绩效考核中予以扣分,并通报全局。
请各股室、各部门负责人严格按照相关规定,严肃要求内部考勤、规范着装、车辆管理等队容风纪问题,对屡教不改或者造成严重后果的,将按照规定予以纪律处分,并将有关处理结果在全局系统内通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