寿县城市管理局下属单位

发布时间:2025-01-02 09:17信息来源:寿县城市管理局文字大小:[    ] 背景色:       

    一、寿县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大队

    县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大队是县城市管理局所属全额拨款事业单位,暂列公益一类,为副科级。核定事业编制75名,设大队长1名(副科级),副大队长3名(股级),中队长(股长)15名(股级)。

    县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大队负责贯彻党中央关于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工作的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落实省委、市委和县委工作要求,把坚持和加强党对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工作的全面领导落实到履行职责过程中。县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大队以县城市管理局(县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名义统一行使住房和城乡建设领域全部行政处罚权和生态环境保护、市场监管、交通水利等方面部分行政处罚权以及与之相关的行政检查、行政强制措施。主要职责是:
    (一)贯彻执行国家和省、市、县有关城市管理行政执法的法律法规规章、政策、规定等;
    (二)负责行使住房和城乡建设领域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行政处罚权;
    (三)负责行使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方面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行政处罚权;
    (四)负责行使城市绿化、建筑垃圾、市政管理方面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行政处罚权;
    (五)负责行使生态环境管理方面有关社会生活噪声污染、建筑施工噪声污染、建筑施工扬尘污染、店外餐饮服务业油烟污染、露天烧烤和焚烧秸秆落叶等烟尘污染、城市焚烧沥青塑料垃圾等烟尘和恶臭污染、燃放烟花爆竹污染等的行政处罚权;

    (六)负责行使交通管理方面侵占城市道路、违法停放车辆等的行政处罚 权;
    (七)负责行使水利管理方面向城市河道倾倒废弃物和垃圾以及违规取土、城市河道违法建筑物拆除等的行政处罚权;
    (八)负责行使市场监管方面户外公共场所无照经营、违规设置户外广告、食品销售和餐饮摊点无证经营等的行政处罚权:(九)负责全县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工作,指导、监督乡镇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工作;
    (十)完成县委、县政府和县城市管理局交办的其他任务。

    县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大队设下列内设机构:

    (一)综合股。负责大队各项工作的统筹组织、综合协调:负责大队文电、会务、信息、保密、机要、安全生产、宣传教育:文明创建、车辆、后勤保障、执法装备发放和管理等工作;负责制定大队各项工作制度和执法检查计划并组织实施;负责各类执法信息平台管理工作。
    (二)督查考核股。负责巡查发现县城市规划区范围内城市管理和行政执法各类问题并交办督办;负责绩效考评、队容风纪工作。
    (三)业务股。负责城市管理方面政策法规资料的收集整理:负责拟订市容、环卫、城市建设(拆违)规范性文件;负责指导城市管理方面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行政执法事务,做好信访维稳工作。
    (四)古城中队。负责古城区域内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工作,行使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行政处罚权。
    (五)定湖中队。负责南门以南、护城河以西城市规划区范围内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工作,行使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行政处罚权,指导八公山乡区域内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工作。

    (六)宾阳中队。负责寿蔡路以北、寿春路以东(含寿春路城市规划区范围内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工作,行使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行政处罚权。

    (七)机动中队。负责早、中、晚错时时段城市规划区范围内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工作,行使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行政处罚权。
    (八)渣土中队。负责行使渣土管理方面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行政处罚权。
    (九)一中队。负责宾阳大道以西、紫金路以南、大圆盘以南城市规划区范围内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工作,行使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行政处罚权。
    (十)二中队。负责丁字路口至寿春北路以东、丁字路口至寿蔡路桥以南、宾阳大道至紫金路交叉口以西、紫金西路与寿春路交叉口以北城市规划区范围内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工作,行使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行政处罚权。
    (十一)三中队。负责寿蔡路以南、宾阳大道以东城市规划区范围内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工作,行使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行政处罚权。

    (十二)四中队。负责滨湖大道以南城市规划区范围内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工作,行使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行政处罚权。
    (十三)五中队。指导安丰镇、隐贤镇、众兴镇、堰口镇、板桥镇、安丰塘镇、保义镇、陶店乡、窑口镇等9个乡镇区域内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工作,行使和指导乡镇行使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行政处罚权。

    (十四)六中队。指导炎刘镇、刘岗镇、小甸镇、大顺镇、瓦埠镇、双庙集镇、三觉镇、茶庵镇等8个乡镇及县经济开发区区域内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工作,行使和指导乡镇行使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行政处罚权。
    (十五)七中队。指导正阳关镇、迎河镇、丰庄镇、涧沟镇、双桥镇、张李乡等6个乡镇区域内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工作,行使和指导乡镇行使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行政处罚权。

    大队长:鲍广启    电话:0554—4027971    办公时间:8:00-12:00,14:30-17:30   
    办公地点:寿春镇东大街城管局一楼   邮编:232200    邮箱:402053900@qq.com    
    网址:https://www.shouxian.gov.cn/public/column/118322782?type=2

    

    二、寿县城市环境卫生管理所

    寿县城市环境卫生管理所为副科级差额拨款事业单位,定编29名,其中副科级领导职数1名。
    主要职责:为维护城市环境卫生提高管理保障;城市环境卫生运营与维护;城市环境卫生监督;城市环境卫生管理。

    副所长:张鹏(主持工作)     办公电话:0554—4022203     办公时间:8:00-12:00,14:30-17:30
    办公地点:寿县寿春镇西大街南小长街   邮编:232200    邮箱:402053900@qq.com   

    网址:https://www.shouxian.gov.cn/public/column/118322782?type=2

   

    三、寿县市政园林管理所

    寿县市政园林管理所为全额拨款股级事业单位,隶属于县城管局管理,核定股级职数1名,核定全额拨款数编制1名。
    主要职责:1、贯彻执行国家和省、市有关市政、园林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规章,研究制定相关的实施细则、行业规范、管理办法和规定及规范性文件等,并组织实施和监管。2、参与拟定城市市政、园林管理的政策法规以及相关发展战略、改革方案及中长期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参与编制城市市政、园林相关规划并监督管理。3、指导、协调、检查和监督本行政区城内市政、园林绿化管理工作,协助做好市政、园林绿化行业技术人员的管理及职工技能培训工作:做好与市政、园林建设部门的协调联动工作。4、负责全县市政、园林行业监管工作:参与城市绿线和绿色图章制度的监管工作;组织实施市政、园林管理科研项目研究及市政、园林公用设施管慧化管理信息技术应用。5、配合主管局行使市政、园林从业企业的市场监管工作和行业自律引导,负费市政、园林企业资质管理、信用管理等。6、配合主管局办理市政、园林行政审批相关工作。7、行使所辖范围内的市政、园林绿化处罚权。8、会同有关部门做好全县市政、园林绿化工程的方案审查、施工图各案、坝工验收备案等监管工作。9、负责对职权范围内所辖的桥梁、通道的监管及造法、违规行为的查处。10、承办县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交办的其他事项。
    所长:邹方利     电话:0554—3124091       办公时间:8:00-12:00,14:30-17:30      
    办公地点:寿春镇东大街城管局三楼    邮编:232200    邮箱:2251962919@qq.com    
    网址:https://www.shouxian.gov.cn/public/column/118322782?type=2

    

    四、寿县城市管理指挥中心

    县城市管理指挥中心,为县城管局所属股级全额拨款事业单位,列公益一类,核定事业编制3名,设主任1名(股级)。所需编制从全县事业编制总量内调剂解决。
    主要职责:负责县数字化城市管理系统的规划、建设及日常管理;负责研究制定全县数字化城市管理系统技术标准、运行规范、规章制度,拟订城市管理监督与评价办法,建立科学完善的监督评价体系;协助做好数字城管三级平台的检查、监督等工作:指导乡镇数字化城市管理系统的建设、运行;负责数字化城市管理部件信息数据库的定期更新、维护;负责县数字城管系统与县电子政务网络平台的资源整合和共享等工作。

    主任:李道斌   电话:0554—4412319       办公时间:8:00-12:00,14:30-17:30      
    办公地点:寿春镇东大街城管局二楼       邮编:232200       邮箱:2251962919@qq.com    
    网址:https://www.shouxian.gov.cn/public/column/118322782?type=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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