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23年项目支出预算安排情况说明及立项依据

发布时间:2023-08-03 15:21信息来源:寿县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文字大小:[    ] 背景色:       

我单位2023年共安排支出项目3个,资金总额1134.3万元(包括所有金额),其中:财政预算内拨款安排1134.3万元,具体项目情况说明如下:

1:环卫人员及城建监察人员经费项目支出312.8万元,其中:财政预算内拨款安排312.8万元。

项目立项依据:根据县财经领导组批准设立本项目。

项目内容:用于本单位自收自支等人员经费及环卫工作经费。

项目起止时间:2023年1月-12月。

项目级次:本项目属于本单位支出。

2:城乡管理工作经费项目支出600.96万元,其中:财政预算内拨款安排600.96万元。

项目立项依据:根据县领导组批准及县政府常务会议纪要(第29次)、中共寿县县委办公室 寿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寿县城市管理工作考核暂行办法》的通知(寿办发〔2016〕36号)、关于印发《寿县数字城管信息采集工作考核办法》的通知(寿城执[2022]40号等文件要求。

项目内容:用于我单位执法装备经费、大队办公经费(综合定额)、乡镇分局办公经费及中队办公经费、工作经费补助、过街条幅清理费、小广告清理费(公益广告设置及维修)、扬尘污染治理经费、农村生活垃圾治理工作经费、拆迁费用、门头招牌和大型户外广告整改拆除费用及市容整治经费、城区道路管理市场化经费、城市管理考核工作经费、数字城管系统年运营费用、数字城管信息采集、数字城管系统维保经费等。

项目起止时间:2023年1月-12月。

项目级次:本项目属于本单位支出。

3:城乡管理工作经费(保民生)项目支出200.54万元,其中:财政预算内拨款安排200.54万元。

项目立项依据:关于印发《寿县农村生活垃圾治理工程(PPP)项目监管考核办法》的通知。

项目内容:用于PPP项目考核乡镇奖补资金及旅游公厕管理维护经费。

项目起止时间:2023年1月-12月。

项目级次:本项目属于本单位支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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