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内部审计业务指导和监督工作的意见》的通知
局机关各股室(分局)、政府投资审计中心:
《关于进一步加强内部审计业务指导和监督工作的意见》已经局长办公会议审议通过,现予以印发,请遵照执行。
寿县审计局
2025年11月25日
关于进一步加强内部审计业务
指导和监督工作的意见
为了加强对全县内部审计工作的业务指导和监督,充分发挥内部审计作用,提高内部审计工作质量和水平,根据《审计署关于内部审计工作的规定》《审计署关于加强内部审计工作业务指导和监督的意见》等规定和文件要求,结合我县内部审计工作实际,现就切实加强对依法属于审计机关审计监督对象的单位(以下统称被审计单位)内部审计工作的业务指导和监督,提出以下意见:
一、充分认识加强内部审计指导监督工作的重要性
加强对内部审计工作的指导和监督,既是法律赋予审计机关的重要职责,也是中央和省、市、县委审计委员会对审计工作的部署和要求。内部审计作为单位经济决策科学化、内部管理规范化、风险防控常态化的一项重要制度设计,既是各部门、各单位强化内部控制不可或缺的重要手段,又是国家治理体系的基础环节和重要组成部分。内部审计具有全面性、专业性、连续性的特点,对各部门、各单位事业可持续发展的影响是全方位、全过程和全局性的,因此加强对内部审计工作的指导和监督,推动内部审计工作上层次、上水平,不仅能够强化各单位自身的风险防控,而且能够为审计监督创造良好的执法环境,为防范风险、提高工作效率提供有力支撑,有效提升审计全覆盖的质量。
二、压实内部审计指导监督工作职责
县审计局综合法规股为内部审计综合管理部门,每年根据上级审计机关关于内部审计工作部署,确定寿县年度内部审计工作要点,指导全年内部审计工作开展;负责内部审计统计工作。县审计局各股室(分局)、投资审计中心把年度审计项目计划安排实施单位作为指导监督单位,指导单位建立健全内部审计工作机制,推动内部审计工作开展。
三、加强对内部审计工作的业务指导
(一)加强对建立健全内部审计工作机制的指导。推动被审计单位理顺内部审计管理体制,建立被审计单位党组织对内部审计工作的领导机制。推动被审计单位建立内部审计与纪检监察、组织人事等内部监督力量的协作配合机制,在监督信息共享、监督成果共用、重要事项共同实施、问题整改问责共同落实等方面形成监督合力。推动被审计单位建立内部审计发现问题整改长效机制,落实整改主体责任。
(二)加强对内部审计重点的指导。引导被审计单位内部审计坚持问题导向,突出审计重点,关注重大任务推进、重大政策落实、资金分配和使用、工程建设招投标和物资采购等重点事项,紧盯权力集中、资金密集的部门和岗位,及时发现权力运行中存在的履职不到位、重大风险隐患等问题。
(三)加强对内部审计人员的业务指导。采取现场指导、业务交流、以审代训等方式,分层分类加强对内部审计人员的业务指导和培训。积极争取上级审计机关相关培训机会,引导内部审计人员参加更高层次学习培训,提高内部审计人员业务能力。县审计局各股室(分局)、投资审计中心应建立对口联系帮扶机制,在所负责单位内部审计开展过程中加强业务指导。综合法规股围绕当前审计工作的重点、难点,注重发现被审计单位内部审计工作的特点、亮点,做好内部审计经验推广工作。
四、加强对内部审计工作的监督
(一)加强日常监督。加强对被审计单位内部审计工作的指导监督,及时掌握内部审计机构依法履行职责情况,总结推广开展内部审计工作的经验和做法,督促被审计单位认真整改内部审计发现的问题。
(二)结合审计局审计项目开展监督。审计局实施审计项目时,各审计组将被审计单位内部审计制度建立健全情况、内部审计工作开展情况以及质量效果等内容,纳入审计监督评价的范围,促进被审计单位按照规定建立健全内部审计制度,加强内部审计工作,规范管理,防范风险,提质增效,充分发挥内部审计作用。
寿县审计局办公室 2025年11月25日印发
皖公网安备 34042202000005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