审计结果公告2024年第2号:寿县2024年第三季度贯彻落实重大政策措施情况跟踪审计结果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第二十三条、第二十九条规定和审计项目计划安排,寿县审计局派出审计组,对全县工程建设领域招标投标管理情况进行了专项审计调查。
审计反映问题:1.招标文件载明的工程款支付进度不符合规定。审计抽查发现,部分项目招标文件载明的工程款支付进度低于期中结算价款的80%。2.招标文件缺少合同文本必要附件。审计抽查发现,部分单位的个别项目招标文件缺少合同文本必要附件,要素不全。3.合同签订不完整。审计抽查发现,部分单位的个别项目合同签订不完整,施工合同中发包人代表、总监理工程师或承包人主要施工管理人员未填写明确。
审计建议:(一)严格落实优化营商环境政策要求。各建设单位应依法依规客观公正设置招标文件和评审办法,约定进度款支付方式及风险责任条款,破除地方保护,遵循公平、公开、公正的原则开展招标活动,切实减轻企业负担,促进市场良性竞争。(二)加强招标文件的审核把关工作。各建设单位应按照国务院财政部门制定的招标文件标准文本编制招标文件。招标文件应当包括采购项目的商务条件、采购需求、投标人的资格条件、投标报价要求、评标方法、评标标准以及拟签订的合同文本等。(三)规范合同签订行为。各相关建设单位应严格按照招投标法及中标通知书规定,及时签订合同,完善合同签订内容,确保合同签订依法依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