补助地方审计部门专项经费项目绩效自评报告
一、项目基本情况
(一)项目概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审计署、财政部《关于切实保证地方审计机关经费问题的意见》和安徽省审计厅、安徽省财政厅印发《安徽省省级审计外勤经费管理办法》,将上级安排的审计项目任务完成。
(二)项目绩效目标
完成2023年上级安排的审计项目任务,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及其实施条例、《国家审计准则》、《安徽省审计机关审计业务管理办法》以及其他有关规定。
二、项目绩效自评情况
(一)项目申报管理
我局按要求准备了相关材料,项目申报符合要求,审核、审批规范,不存在重复申报,且项目与单位职责密切相关,符合单位内控管理要求,项目绩效目标明确,并将绩效目标分解为具体的绩效指标,绩效指标较为清晰、明确可供衡量。本项满分10分,得10分。
(二)资金落实
该项目属于年中追加预算项目,年中追加金额为18万元,序时完成资金拨付。本项满分5分,得5分。
(三)项目管理
经核查,县审计局项目管理规范,具有严格的采购内控制度,并按照政府采购制度进行,验收工作及时、规范,材料齐全、合规。本项满分10分,得10分。
(四)财务管理
经核查,我局支付手续齐全,审批流程规范,原始凭证合规,未发现项目资金存在截留、挤占、挪用、虚列支出等情况,且资金支付序时进行,未发现拖欠现象。项目财政资金严格执行国库集中支付管理,专项专用。监督检查工作有效及时。本项满分10分,得10分。
(五)项目产出
项目主要用于审计工作开展的办公经费,截止到评价日,已序时完成。项目均为财政拨款资金,不含社会投入资金,财政拨款年中追加18万元,截止到评价日实际支出16.74万元,支出进度为93%。本项满分40分,得40分。
(六)项目效益
聚焦财政资金提质增效,促进政府“过紧日子”,聚焦领导干部履职尽责,促进权力规范执行,聚焦重大项目建设,推动项目落实落地,加强审计整改督查,做好审计后续工作,为推进我县高质量发展提供了坚强的审计保障。本项满分25分,得25分。
三、自评结论
在局领导的统筹组织和各部门的协助下,全年工作全部完成,财政资金按照要求规范使用,充分发挥了项目资金的使用效率,资金全部通过国库集中支付完成支付,无虚报、挤占、挪用,项目总体实现了项目绩效目标,达成了预期绩效。
四、存在问题和下一步措施
(一)存在问题
绩效指标细化不够明细、清晰。
(二)下一步措施
合理编制预算项目,加强项目编制人员的学习和能力,充分考虑审计情况,提高审计能力和效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