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县第十八届人大一次会议第101号代表建议的答复函
李大庆代表:
您在县十八届人大一次会议期间提出的关于加强寿县中六投公司运营管理的建议收悉,经研究办理,现答复如下:
县审计局分别于2019年、2020年对农村生活垃圾PPP项目进行了专项审计调查和跟踪审计,在审计报告中已经对淮南中六投公司履行协议不到位、垃圾收集设施建设不到位、垃圾收集转运不到位、管理机制不科学等问题予以了反映,相关涉及单位及公司已经对反映问题进行了整改,我们将督促被审计单位做到举一反三,长期坚持。
同时根据PPP项目合同第48.2.2条约定,PPP项目公司每年向政府提交财务审计报告及每季度报告,报财政局审查,审查后的财务审计报告作为核算项目政府付费的依据。
下一步县审计局将结合相关审计项目对农村生活垃圾PPP项目运营情况予以持续关注。
办复类别:A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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